事实上,他觉得这应该是他份内的事。
一家人,做了什麽事,死了的人是负责不了的,他这活著的人肯定是要当著的。
他也并不觉得自己熬不下去,他在外面放的线长,一时半会的,没人弄得死他。
而且,当他半饥不饱时,想起他养的那条狗小时候都是这麽熬过来的时候,他觉得自己的这点苦也不算苦了。
他还是成年人呢──那小孩自出生就是个没人要的东西,不也好好的活了十几年,没吃个顿饱饭,後来不也是长出了那般光彩夺目的样子?
而事实上,锺苟现在的模样离光彩夺目也挺遥远。
他确实长得好看,但现在他挺不爱收拾的,身上全是干活的汗水跟污渍,模糊能看得见他长的那幅好模样,但穿的衣服太廉价,人也过於殷勤,总让人觉得他不过是个想多挣点钱的民工。
魅力归有魅力,但一看,就像是底层的人,硬生生地把张欢华给他培养的那些完全无拘无束的气息掩瞒了个干净。
这年过年时,唐竹林看著穿著件!脏的看不出原来颜色的牛仔衣的锺苟,跟他说:“前面的小百货公司这几天打折呢,你去买件衣服吧。”
锺苟说:“买啥,家里有著呢,我干活不需要。”
“我妈叫你去我家吃饭呢……”
“哦……”
“你不去?”
“让我去啊?那成……”锺苟想也没想说,“反正我也没事。”
那天,他还真收拾了一翻,去仓库翻了件张欢华的大衣穿在了身上,在半路上跟著衣服说:“咱俩去别人家过年啊。”
他跟著衣服说了半路话,到了唐竹林那个旧楼里的家时,唐竹林见到他,还傻了眼。
眼前高大的青年风度翩翩,轮廓深遂野性,哪是平时见到的那个像煤灰堆里爬出来的模样。
唐竹林,唐竹林的病母,还有锺苟这三人好好吃了顿年夜饭,走的时候,唐母嘴里还唠叨个不停,说小锺这模样,找个啥样的媳妇都找得著啊。
锺苟这话在饭桌上从唐母嘴里听了好几遍了,走的时候再听一遍,也高兴得很──他媳妇他早就找著了,别提有多好了。
这老太太,眼见力可真好!
锺苟一顿饭跟人吃得高高兴兴的,只是走到半路,脸就又沈了下来。
他脱了身上张欢华的大衣,抱在手里,蹲在路灯下抽了好几支烟──烟都是廉价烟,呛人得很,抽了几支抽得他噪子都疼。
抽完,还是忍不住,想拔浦志成的号码。
但又不敢拔,怕被那些监视浦志成的人知道。
於是三十大晚上的,他硬是下了狠心打了辆车,让车开了一段落,然後又走了一个半小时的路,翻过了浦志成家的後墙,在人家家里都因乱闯入的人惊慌不已的时候,他看著惊讶看著他的浦志成的眼都红了,问:“他好不好?病好了没有?”
锺苟心里苦,他老觉得张欢华进了那个地方,日子总不会好过──他又帮不上什麽忙,又不能进去好好照顾他,大过年的,他吃好喝好,却觉得心里闹得慌,闹得比心如刀割还难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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