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不成婚,後来她嫁了个港客,也来到香港。
我因为心里终放不下小芳,在八叁年拜托红梅回去探探小芳的情况,红梅果然念着旧情去了一趟,回来大吐苦水,要我报答她!〔别再问我报答什麽啦!〕
原来事隔十年,山村还没有公路,红梅在县城找到那大叔,由他的儿子带路翻山越岭进去,果然见到小芳,她更加成熟美丽,依然是当地的打扮,红梅拿出我捎去的钱给她,但她不要,说没有用。
但小芳对红梅头上的发夹很感兴趣,结果红梅差不多把身上所有的饰物都留下来给她,红梅问小芳恨不恨我,小芳道∶「村长说,你们城里人毕竟是来做客的!」
红梅去找过树根,树根告诉她说∶「除了风情,小芳仍是山村最美丽的女人!」
因为天黑不能出山,树根热情地留红梅在他家过了一夜。
我笑着问道∶「有没有招待客人呢?」
红梅白了我一眼说道∶「老规纪,春枝陪带我去的那个小伙子睡觉。」
「那你呢?」我又追问。
「你明知的,你要是吃这个醋就不应该叫我去呀!」红梅骚笑,媚目含春!
「我那敢吃醋,我怕你不习惯!」
「有什麽不习惯,比以前还刺激!」
听红梅这麽说,我也比较放心。
这心一放又十五年,其间红梅曾经表示要把小芳接来深圳,但是这是没用的,柔柔认为我根本不需要申请『回乡证』!
这精明的女人!我和红梅联络也是敢用行动电话的。
Roson兄以及那位身在中国大陆经历过『那个年代』的网友,我知道你们很同情小芳,其实我又何尝不是!
最近,我有想过再通过红梅去替小芳办理『香港七日游』,但申请需时,看来我是来不及把那久别重逢的经过写在这里了!
水龙吟兄阅文後,慨叹叁春感情,不辞而别,未免太薄情寡义!
唉!须知外无,内有派,那时走个後门儿也未至九十年代之光明正大,未拿到出国证,总是成行未定,一有证件在手,犹惊事有变故,人人都第一时间抢闸跳过深圳河,正所谓鲤鱼脱出金勾钓……
有人迟了两小时出境而在海关前被截回,有人差一天入境丧失居留权,现实如此,怎不教人如惊弓之鸟,本来我亦不懂这些,但家姐知情,催我怆惶而逃!
我已经透露出不该透露的私隐了,知情者请别勒索我,我没钱,我老婆柔柔才有!
绑架柔柔?
谢谢!那我就会去办理『回乡证』。
尽管睡在软软的床褥,我也忘不了那有点硬又不太硬的木版床……
唉!不好笑的笑话莫提了!
或者山川灵秀凝就的小芳,在山村生活才是如鱼得水!
愿所有的小芳都晚年幸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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