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抬起头,还是想要好好地看看北京,这里有太多回忆,把一座城和一个人绑在一起的人不在少数,她就是一个。当初选择到没有一个熟人的异国去就是想要忘记这里、忘记这个国家里的一切,现在再次站在这里,才发现时间并不能治愈所有的伤,整个城市仿佛都漂浮着他的气息,直钻进她的伤口。
上了车,取下那条暗红色羊毛围巾,抖了抖披肩的黑发,让自己舒适地靠在座位上,眼睛看着窗外的城市。典型的下雨前的天空,阴沉沉的,乌青色的云罩着整个城市,所有东西仿佛都着了一层色。
齐宋开着车,问着一些无关痛痒的话,彼此很默契地尽量避开会揭开伤疤的相关话题。他一直都是这样,总是为她着想,你不说我就不问,尤其是在受过最痛的伤之后。从好朋友的身份来看,他没有瑕疵。
给你找的那间房子收拾的差不多了,离我和梦蝶都很近,咱们先去放好东西,完事后带你出来走走看看。如何?经过一个红绿灯后他说到。
明天吧,我想先收拾下,这次待得时间挺长的,不急。她扶了扶头,看着窗外。
那行,我正好要回趟报社,自个儿没问题吧你?
嗯
之后又是一路安静,往常齐宋会放些很嗨很摇滚的歌,今天没有,但这并没有造成尴尬的气氛,因为她要的就是安静,他一直很懂她。车在不紧不慢地向前行进着,也就半个小时左右,到了。
把她送到十七层的房子里后他就走了,虽然是归国,但直到一个人待在屋子里的时候才有回家的感觉,一路上都在不自觉地充当着客人的角色,现在好了,归位了。
房子确实没有再收拾的必要了,齐宋做的几近完美,一切都按照她的口味来的。她没有急着打开行李箱,走到窗前,看了看周围的风景,这是她的习惯。天还是阴沉沉的,打开窗户,让凉风进来,比起温暖,她更喜欢这种凉丝丝的感觉。好在高楼分布在两侧,没有挡住视线,向下望去,行人车辆一如往常地各自忙碌着。这种视角看着周围,有种被世界遗忘了的感觉。这世界上有人害怕被遗忘,有人祈求被遗忘。她属于后者。
以前齐宋叫她叮当,因为读书时她有点偏胖,尤其是那张脸,圆圆的,像极了动漫里的叮当猫。大学四年后瘦下来了他还是没改口,依旧这么挤兑她,美其名曰警钟长鸣。不过在经过了那么多事,知道她再也没有气力开玩笑了的时候,他只想要保护她,不想给她任何不好的东西,现在他叫她乖乖或小言。十几年的时间里,齐宋,梦蝶,还有她江言,总是在彼此最无助的时候陪伴在左右,从高一都被发配到教室最后面开始的友情,到现在,中间两两都吵过、骂过、冷战过、互相吃醋过,好在不知是志同道合还是臭味相投,闹归闹,还从没真正分开过,那些摩擦磨掉了不和的棱棱角角,让这三块臭石头越来越契合。
齐宋和梦蝶很像,有点无公害的没心没肺,管它周遭如何风云变幻,只要没有伤到自己的东西,都不能阻止他们及时行乐。很多时候江言很羡慕他们,毕竟在乎的越少就越坚强不摧。
齐宋在一家出版社工作,坐在办公桌前码字实在不是他的风格,写书不是他的工作,卖书才是他的营生。平时除了负责为某本书造势、制定营销策略外,就去找一些旅游达人们写的游记,或是搜集一些还待在象牙塔的文艺青年们写的小清新。真正有分量的知名作家不会找他,他自己也有自知之明,不会到书卷气厚重的文人面前讨骂。在他的工作刚有起色的时候,就特地嘱咐过江言别看他的书,有时间睡会儿美容觉也比看那玩意儿强,这是他的原话。齐宋是个条条框框划得很分明的人,工作只是为生活服务,不是生活的一部分。有的时候他做他必须做的事,大多时候他做他喜欢做的事。
齐宋是个毒舌,尤其是和梦蝶、江言在一起的时候,不要奢望能从他嘴里吐出象牙来。谁不是这样呢,在死党面前既不需要掩饰也不需要伪装,想说什么说什么,无底线自由。在他这儿,梦蝶中枪最多,梦蝶长得算不上倾国倾城,但因为身材高挑、皮肤雪白,再加上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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