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天下谁不知道,不死鸟军团就是暴风雪军团,他们本就是一样的,只不过改了个名字而已。这你都不知道,还敢来我们北方,真是的。现在的年轻人啊”
朱大能被店老板的一顿抢白嘢得连话都说不出来,一边的旋日几女吃吃直偷笑。这能让朱大能吃了憋还说不上话的事,还真是不多。
候三找到机会,习惯性的也撇朱大能道:“都叫你多点书了,你还不信,知道丢脸了吧。”
和店老板的一次谈话,胡忧真不知道是应该高兴好,还是应该难过好。这就是百姓的纯朴啊。军团打了多少败仗,他们都不记得。只要有一次胜仗,哪怕只是很小的一场无关大局的仗,他们都会津津乐道,就像是自己亲身参与的一样。
看店老板说起军团的那几场胜仗的样子,是那么的神彩飞扬,说道士兵战死时,那悲痛欲绝的脸,听到不死鸟军团有可能会回来的那份狂喜,不是心中怀有对军团的爱,怎么能流露得出那样的表情。
“你是对的。”吴学问突然没头没脑的说道。
“什么?”胡忧有些茫然的抬起头,一时之间,他不明白吴学问指的是什么。
“新次序”吴学问说道:“曼陀罗帝国现在的次序,并不适合帝国的发展。我们要为他建立一种新的次序,让百姓不用在流了血之后,再流泪。”
胡忧问道:“你认同我?”
吴学问点头道:“是的,我认同。从今天开始,我会全力的帮你,哪怕是不择手段,哪怕是为万人所唾弃,只要我们能成功的建立一种,能让老百姓的生活充满希望的新次序,我什么都不在呼。”
胡忧道:“你知道我能建立这样的次序?”
吴学问回道:“我相信你能。决定去浪天找你之前,我去过洞汪城。我亲眼看到了那像奇迹一样的城市,也看到了那里的老百姓。他们的眼中,都充满着对未来生活的向往。不单单是向往,他们在一点点的,越来越多的,渐渐拥有美好。
你能让一个没有希望的洞汪城变成那样,你同样也可以,让整个曼陀罗帝国那样。之前我还有一些犹豫,现在,我没有犹豫了。让我们去干吧,放心大胆的去干。”
“好兄弟”胡忧紧紧握住吴学问的手,他知道,直到这一刻,他才真正的得到了吴学问的心。
客房里,胡忧正在百~万\小!说,黄金凤和西门雪这对暂时假扮胡忧老婆的两女,不知道因为什么事,正在相互瞪眼,旋日推门进来道:“少爷,堡宁城主杜长惟来了。”
“哦,他来得好快。”胡忧放下书道:“比我想像中的还快了一天。”胡忧说着转头对黄金凤和西门雪道:“两位夫人,陪为夫见客去。”
“呸”黄金凤和西门雪听出胡忧话中的歧义,同时啐了胡忧一口,相视一笑,居然又合好了。女人之间的感情,真是让人难以琢磨。
在纳月的伺候下,胡忧换上了不死鸟军团的黑色系军服。他本是想隐藏自己身份的,但是听了那店老板的话,他决定让这堡宁城的百姓,知道他不死鸟来了。给他们一份希望,让他们的脸上,能有机会,多出一分笑脸。
店老板之前正在打瞌睡,突然看到城主的马车停在自己的店前,把他吓了一跳。这会又看到胡忧一身不死鸟军服出来,更是让他惊得连话都说不出来了。
虽然店老板没有亲眼见过不死鸟的新军服,但是他听人家说过不死鸟新军服的样式,虽然胡忧的军服,没有不死鸟标志,但是店老板还是可以肯定,这就是不死鸟军团的军服。想到之前胡忧说过,不死鸟军团肯定会重新回来,他不由得心里又是一阵激动。两眼死死的盯着胡忧,似乎想看穿他一样。
胡忧先是对店老板露出了一个微笑,这才打量刚刚下马车进走店里的杜长惟。旋日可不是杜长惟到了这里才通知胡忧的,杜长惟的马车才到街口,她就已经知道了。
这个时间把握得刚刚好,杜长惟刚走到客栈的大堂中间,而胡忧也正好走到那里。两个人虽然是第一次见面,却并不需要介绍,相互一拱手:
“少帅”
“杜城守”
在杜长惟打量胡忧的同时,胡忧也同样打量这个杜长惟。杜长惟今年大约五十岁上下,肤色有些黑,如果不穿城守服,换上一身普通的布衣,看着有些像农民。整个人给胡忧的感觉朴实无华,第一映像还不错。
招呼过后,杜长惟首先开了口:“少帅大架堡宁城,杜某未能远迎,还请匆怪啊。”
由于胡忧的头上顶着个浪天王的称号,如按前朝之制,王还在侯之上,所以在身份上,并不会低于杜长惟,说话也可以比较随意。
胡忧哈哈笑道:“杜城守这是在怪我偷溜入城呢。小子只是一时好玩,杜城守千万别往心里啊。”
杜长惟面露感激道:“少帅千里赶来堡宁城,杜某已经是感激不尽了,又怎么会对少帅有所不满呢。杜某已经在城主府里备下酒菜,为少帅洗尘,少帅请”
胡忧拱手道:“如此,那就叨扰了。杜城主请。”
店老板愣愣的看着杜长惟和胡忧在自己的身前对话,感觉自己像是在梦中一样。直到胡忧和杜长惟经过他的身边,他才大着胆子问道:“小伙子,你就是不死鸟胡忧?”
杜长惟停下脚步,对店老板笑道:“店家,你这次可是要交好运了,如果你能求得少帅一副墨宝,我保证你这店从此客似云来。”
店老板摇摇头,两眼射出渴望的光,看向胡忧道:“我不要墨宝,我只是想知道,少帅那天跟我讲的事,是不是真的。”
胡忧知道,店老板指的是不死鸟军团进驻堡宁城的事。重重的点头道:“迟早有一天。”
店老板眼中暴出激动的光芒,连连点头道:“好,好,好,我一定等到那一天,就算是死,我也要等到。”
目送着胡忧一行人的马车走远,店老板小心的从怀里,拿出一只黄金打造的不死鸟星章,看了又看,摸了又摸。
这是胡忧离开之前,送给他的一个信物。胡忧说了,这代表达着一个承诺,只要金黄不退色,不死鸟的承诺,永远都在。
“不死鸟军团要回来了,我们的子弟兵要回来了,他们没有忘记我们,他们要重新回来,保护我们,太好了,真是太好了。
不行,我要把这个好消息,告诉大家,告诉所有的人。只要金黄不退色,不死鸟的承诺,永远都在。
好,小伙子,好样的,好样的”
胡忧进入城主府的时候,大街上突然莫名其妙的响起了鞭炮声。不是一声,而是很多,四面八方都有,此起彼伏。
不明所以的城民都很奇怪,这不年不节的,为什么会有人放鞭炮。在打听清楚之后,这些感到奇怪的人,脸上也都出现了那种神秘狂喜,同样不年不节的,放起鞭炮来。
随着鞭炮声的不断响起,百姓的脸上,也开始出现了笑容。一颗叫做‘希望’的种子,在他们的心中种下,慢慢的生根发芽。
那一夜,鞭炮响了整整一夜,直到天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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