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吧,好吧,抽签就抽签,你小子现在真是越来越有童心了。”胡忧不爽道。
蕾娜塔也在一边嘟嘟哝哝什么应该女士优先才对。
传令兵有些无语的看着三位主帅,暗道这叫什么事。这前都已经兵锋相对了,这对居然在为由谁出战而吵。
这传令兵是由新兵提上来的,一开始,他以为是三位将军都怕了山贼,相互推对方去。后来他才明白,原来是三位将军都想去。
最后的结果是蕾娜塔拿到了领兵权,一声娇呼,高兴的踢马往前冲。胡忧和秦明在后面骂骂咧咧,很不爽的样子。隐隐的还能听到他们的争吵斗嘴声。从曼陀罗帝国过来的士兵,对这样的事,早已经是见怪不怪了,新兵们一个个直在心里称奇。
斗了一会嘴,胡忧和秦明一块打马往前,他们还都没有机会见过蕾娜塔领兵的样子,有这样的机会,当然要好好观察一下了。
蕾娜塔的部队并入不死鸟军团之后,也换上了胡忧设计的军服,不过狂狼军团原部的军服颜色并不是黑色,而是黄色,肩章也不是不死鸟星,而是小小的狼型图样,与红fen军团的小凤凰鸟是一式的设计。
蕾娜塔此时身上穿的就是黄色的不死鸟军服,明黄色的军服显然有些厚重,穿在她的身上,却是很轻灵的样子。
随着蕾娜塔的命令下达,部队的陈型,由长蛇阵改成了双头蛇阵,左右各突然一个尖角,对上了山贼的部队。
山贼名义上有五千人,不过真正能战的并不多,有一半跟本就没有战力,在压倒性的优势前,那些拿着破柴刀的部队,怎么打得过手中拿着制式武器的部队,不到三个小时,蕾娜塔就结束了战斗。
“你怎么看?”胡忧看向秦明。
秦明摇摇头道:“还行,不过太手软了,冷酷不足,如果她一开始把左边的那五百人全砍了,那右边那些人,肯定就投降了。正是因为她想连左边的五百人只收入回来,才使得右边的也损失掉。”
忧完全同意秦明的看法。也许是身为女性的关系,蕾娜塔的作战手法很细腻,可惜如秦明所说狠劲不够。这对于一个将军来说,是不足取的。在战场上,你不把敌人打怕了打痛了,他们是不会认输的。温水煮青蛙,虽然也是一个办法,但是需要用掉太多的柴火。
“怎么样,服不服”蕾娜塔一脸得意的回到胡忧和秦明的身边。她自觉这次的发挥相当不错,虽然在指挥上,一度出了些小问题,不过这对于新兵来说,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毕竟他们都是第一次上战场,太过于紧张了。
“相当不错,小弟只能送一个服字。”胡忧呵呵笑道。虽然他和秦明都不是很认同蕾娜塔的指挥,不过她的指挥还是有可取之处的,而且也拿到了胜利。战场上,无论是对是错,只要取胜,就是对的。
“算你了,做你姐姐可不敢,别把人家叫老了。”蕾娜塔咯咯的笑了出来。自从胡忧送给她那套衣裙之后,她对胡忧的感觉更好了。
想起那套衣裙,蕾娜塔不由又在心里暗喜。那衣裙经赵夫人的手做出来,真是比胡忧画得还要好看。穿在身上,只一瞬间蕾娜塔的气质就全变了。连她自己都能感觉到那种逼人的高贵气息。
全军开始战后带队,大约半个小时过后,统计兵过来报告,抓到两千一百七十三个俘虏,财物粮草一批,自身损失五百余,轻伤一千多。
胡忧对于这个结果,还算是满意。下令把壮年打为奴隶,老弱病残的全放了,老窝一把火烧掉,全军继续上路。
奴隶补了战死之兵,一进一出,一场战斗打下来,自身到没有什么损失,还得了一批东西,算是不错了。
五千规模山贼蕾娜塔撇嘴,接下来到再也没有什么机会遇上这种规模的山贼了,一路走来,不过都是几百人的规模而已,有些才几十人的小土匪,胡忧都懒得理他们。打山贼不过是为了锻炼部队,才几十人的规模,起不到什么作用。
经过一路的翻山越岭,雇佣军终于成功的来到了异族人的后方。这天,安下大营之后,秦明和蕾娜塔就来到了胡忧的军帐里。
军帐里,胡忧正在看军图,见两人进来,招招手,让他们过去。
“这里就是东街了,据探子回报,东街只留守了两千异族人,以我们的战力,拿下他们不是太难的事。不过东街有大约五万百姓,他们的粮食已经被抢光了,现在生活很艰难,每天都有人饿死。我们一但抢回东街,就得面临这个粮食的问题,你们看看,有什么办法没有?”
秦明道:“我们军中的粮食本就不多,分给他们是不可能的事。依我看,不理他们也就是了。他们能在异族人的刀下活下来,自然会有他们的办法。”
蕾娜塔想了想道:“不怕是不太好。现在雇佣军中九成的士兵,都是林桂人。如果我们不理会老百姓的死活,很容易造成军心不稳,我不同意对他们置之不理。”
胡忧点头道:“我也同意蕾娜塔的说法,这么做对我们没有好处。”
秦明不满道:“我说你们不要那么妇人之仁好不好,现在可是在打仗,如果我们把军粮分给老百姓,那就不是军心不稳的问题了,是全都得死”
“秦明,你先不要那么激动,我们现在不是在想办法吗。军粮是肯定不能分下去的,不过我觉得,应该还有别的办法。”胡忧拍拍秦明。其实他在心里很明白,秦明的做法是最理智的,不过这确不是他想要的。
蕾娜塔问道:“少帅,你是不是想到了什么?”
胡忧道:“异族人的手里,应该还有一批粮食,这能解决一部队人的问题。我的意思是这样,把从异族人手里抢回来的粮食,分给老百姓,再从老百姓里,征一万士兵。”
秦明眼睛一亮道:“这到是一个好办法。”
“你们说什么,我不是很明白。”蕾娜塔还没有能反应过来,胡忧话里的意思。狂狼军团一向富裕,不像胡忧和秦明的部队,经常缺粮,所以她对这方面,还不够敏感。
胡忧道:“简单的解释就是以战养战。境加一万部队之后,我们的军粮就会出现问题,那么我们就必须得抢到粮食。在沦陷区,只有异族人的手上,才有粮食。要吃饭就得打仗,明白了吗?”
蕾娜塔这会知道了。胡忧这是一石二鸟,不但解决粮食问题,还解决了兵援的问题。之前她在一直在纳闷,胡忧要什么只招一万部队而已。这一万人能干什么用。现在她才知道,原来这一万人,在胡忧的眼里,是一个种子。只要有这个种子在,他就可以聚到越来越多的人。
现在敌占区里,有的是活不下去的人,只要给吃的,他们什么都愿意做。为帝国打异族,又是那么光荣的理由,要招到兵,真是太容易了。
蕾娜塔犹豫道:“可是,这样林桂人不是牺牲很大?他们都是没有经过训练的,这种新兵,在战场上的存活率还不到三成。”
胡忧道:“慈不掌兵,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他们要是不团结起来共抗异族,地么他们今后的日子会更惨。这已经是他们唯一的出路了。”
秦明看了胡忧一眼,没有开口。看来胡忧一早就已经计划了这么做,只是现在才说出来而已。
能当上将军的,没有谁不是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秦明的成功,在于他的冷酷。他在任何时候,都只想着胜利,胜利高于一切,哪怕是再大的牺牲,他也不在乎。也正是因为这样,他才得了个血修罗的外号,而胡忧,同样冷酷,只不过他表现得更阴柔一些,为自己披上了一件外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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