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五胜者为王 1130章 故友再遇(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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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身子骨还成,就是这日子不好过呀。”阿土伯叹息道。

他们的日子是不怎么好过,这里是很漂亮,有山有水,可是这里没有吃的,种不出东西呀。没有吃的,再漂亮的地方也没用呀。

再说了,现在他们每天都在提心吊胆的担心魔族人找来,这日子能好过得了?

“唉,看我老汉尽说这些没用的。来,少帅,里边请,里边请。”阿土伯拉着胡忧往里走。

一路上,能过阿土伯的介绍,胡忧也了解到了这里的情况。拉易村现在住在这里的有三百多人,基本上可以说是全村老少都已经在这里了。

粮食方面也还有,省着点可以吃过冬。至于村民的情绪,在经过了一开始的惊吓之后,也平静了下来。不过这离真正的开心还很远。

“只要人活着,什么都好,什么都会有的。”阿土伯到是挺乐观的,反到是回过头来安慰胡忧。

“阿土伯,你们怎么会惹上魔族的?”胡忧问道。魔族虽然是很强大,但是他们的主要目标暂时是浪天和帝都,其他的地方,特别是像拉易村这样的小村,他们一般是没有什么兴趣的。胡忧一直就很奇怪,拉易村为什么会受到魔族的进攻。

阿土伯四下看了一眼,看村民都离得比较远,这才说道:“少帅,这个问题,如果你前几天问我,我还真是不知道。不过这几天我琢磨了一下,怕是因为这个了。”

阿土伯说着,抓了一把白色的东西撒在石面上。

“这是盐吗?”胡忧仔细看了一会,感觉这应该是盐。天风大陆的调味品里,多用一种叫酱的东西,不太用盐。一来是因为比较少,不太好找,二来也不太习惯,只有很少的地区会有盐。胡忧来这里十几年,因为已经习惯了这里的口味,平常的时候也不太吃盐,但是他的戒指里也是储备有一些盐的,在野外烤东西吃的时候,胡忧也会放点。而具胡忧所知,拉易村就是少数以盐为调料的地方。

阿土伯点头道:“少帅果然是见多识广,没错,这就是盐。我怀疑魔族人想要的就是它。”

胡忧沉呤不语。

别人也许不知道,但是胡忧是知道的。盐这种东西,吃得少了人会没有力气,几天不吃盐更是受不了。天风大陆用的酱里,本身也含有一定的盐份,虽然不是很多,但是对人族来说,已经足够了。

而魔族……

胡忧回忆着与香香相处的经历,那几天胡忧和香香不同住,但却是同吃的。每次吃饭的时候,香香都会很小心的往她那份饭菜里加盐,而且份量不少。

那时候,胡忧只是笑香香吃得那么咸,到也没有想到其他的地方去。现在再回头想,还真是有那种可能性呢。

魔族的战力之所以比人族强大,其中最重要的一点是他们的力气大,皮又够厚。力气大的人,不是都吃得比较咸的吗?

“少帅,少帅?”阿土伯看胡忧久久不回话,不由担心的叫道。

“哦,我没事。阿土伯,你是怎么知道魔族想要盐的?”

胡忧心里这会也有几分把握魔族是因盐而来,他还想再多拿一些证据,以证明这个可能性。

“是这样的……”

阿土伯对胡忧说出了他的猜想。

原来在魔族进村的前一天,村里有一个村民刚好家里的盐没有了,就到山上去找。而在他返回的时间,正好就遇上了一队魔兵。当时双方交错而过,魔兵并没有对那个村民怎么样。

说起来,那个村民也算是没有见过世面了,在与魔兵交错之前,他跟本就没有想起来那队人是魔族的。直到交错之后,他才因为奇怪对方额上的长有角。

这也是那个村民事后说的,之前他可是没有说过,所以阿土伯也并不知道还有这么一回事。

这并不是重点,重点是那个村民装盐的口袋破洞,里边的盐块掉了出来,被魔族人发现,才出的问题。

第二天,一队魔族就冲进了拉易村,然后就发生了冲突。

说到突然这里,胡忧特别留意阿土伯的说法。因为以拉易村的实力,跟本不可能和魔族对抗。别说是一队魔族,就算是只有几个,他们也无法应付。

“还不是全靠了那个战士。”阿土伯叹息道。

在发生冲突的时候,刚好有一队义军路过,当即和魔族打了起来。这些战士边顶着魔族的进攻,边让村民撤退。不过他们的牺牲也非常的大。八十多人,打到后面只剩下二十多,还全都受了重伤。不过他们的战绩也算是不错了,顶是扛掉了十七个魔兵。

“谁是的士兵?”胡忧问道。不说他们的实力怎么样,就单说他们能不顾自身的危险,拔刀出手这一项,就已经足够胡忧竖起大拇指了。

阿土伯摇头道:“我有问过,但是他们怎么都不肯说。”

“我可以去看看他们吗?”胡忧站了起来。救了人又不肯说身份,这事到还真是少见呀。

阿土伯想了想,道:“这个我得去问问看,他们不太愿意与人接触的。”

阿土伯转进了另一个山洞,发来的时候,身后跟着一个衣着火辣的女人。那一抹金发,让胡忧心中一跳,再仔细一看,哈,天下巧事不少,确没有想到可以巧到这样。

“普斯卡丝,想不到我们居然可以在这里见面。”胡忧哈哈大笑起来。

这个衣着火辣得仿佛就是穿三点式的女子,不正是胡忧在去林桂帝国之时,无意中遇上的蓓蓓佣兵团之主普斯卡丝吗。

“胡忧,真是你。”普斯卡丝见到胡忧也非常的高兴。以前大家同路的时候,她并不时候胡忧是谁。但是这些年过去,普斯卡丝要是再不知道胡忧是谁,那他也就不用混了。

“你们认识?”阿土伯还想着给大家介绍呢,现在看来,似乎没有他什么事了。

“认识的,我们是老朋友了,对不对普斯卡丝。”胡忧哈哈大笑。千里遇故人,这真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

普斯卡丝也受了伤,右肩绑着厚厚的纱布,不过这并不能减去她的风情。主要是她穿得太少了,肩膀上的那些纱布,最多也就算是装饰品而已。

阿土伯看他们认识,也就不打扰了。把地方留给了他们,自己另找地方去。

胡忧和普斯卡丝算是久另从聚,能聊的话自己很多。

原来在与胡忧分开之后,蓓蓓佣兵团又接了几单生意,之后战争就爆发了。那可是真打呀,整个大陆到处都在打仗。

不过这对蓓蓓佣兵团来说,也不是什么坏事。越是乱,就越是有人需要保护呀。普斯卡丝的生意那叫一个好,从南到北,从东到西,这些年她算是全都已经走过了。蓓蓓佣兵团也得到了很好的发展,从以前的二十几个人,发展到八十几个,其他不少都是高手。

这一次,他们接了一个活,护一个财主回曼陀罗。任务完成之后,刚要另找生意,就发现了魔族在进攻村子,他们跟本没有多想,就参加了战斗。

这一战,他们损失了五十几个兄弟,不过没有人后悔。因为在他们看来,魔族是全大陆的敌人。你不打,我不打,以后还有谁敢去动魔族,那整个天风大陆怎么办!

“想不到,你们做佣兵的也那么意气。”胡忧真心道。佣兵向来以利为重,无钱不管事,这可是他们的规矩。而他们居然可以为老百姓牺牲那么多,算是非常难得了。

“相比起你们不死鸟军团,我们差得太远。”

不死鸟军团这些年为抗魔族,已经损失了过百万的部队,这个事,天风大陆没有人不知道的。

“咱们还是不要在这里相互吹捧了,走,带我去看看你的队员,对于外伤,我还有几手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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