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九十六章 有些事情必须要改!《亲爱的》不一样的结局!(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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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基本国策都敢动手?

吴祥这厮胆子不小啊!

这个事儿,还真不是胆子不胆子的问题,而是吴祥觉得,就现在来说,有的政策应该改改了。

对,就是这个计划生育,要说这个政策,吴祥个人是觉得很好的。

你没听错,他真的是这么认为的,但这个很好,是分时间的。

在当年这个政策出来的时候,是好的,这点没错,因为我国在当时的人口实在是有些爆的太快了。

没办法,这当时虽然生活水平不是特别的高,可安居乐业是有的,咱们中国人一到了和平年代,而且就新中国,那一派新气象,真个是人人有衣穿,人人有饭吃,这不是帮着某党吹牛逼,是真的这样,除了那三年自然灾害的时候惨了点儿,可其他的饥荒年那是没有的。(至于有造谣的说多少多少人给饿死了,现在的数字怕是要好几亿了吧?没事儿,咱不差人儿啊,继续涨。)

这比民国那可强太多了,民国可以只有七年时间没有出现全国性的饥荒,而且在当初计划经济体系,你别管经济活跃度是很差,可那个时候压根儿没有失业的。你要是在家里闲着,那街道的大叔大妈都打上门来给你安排个工作。

当然,不会是什么好活就是了,不过,这很说明问题呀,虽然是粮票等计划跟着,可至少饿不死人了,对不对?

所谓。温饱而思yin欲,再加上当时的娱乐活动可不像现在这么丰富,放音乐跳广场舞那都是很高大上的。而很多的农村晚上连电都没有,那你说两口子不在chuang上生孩子玩,他们还能干啥?

所以,就有了那么一个极其恐怖的,人类历史上都瞧不见的人口大爆炸!

于是,计划生育应运而生啊,这没错。在当时来讲,是非常正确的。

可是,要知道。我们现在的时代发展了呀,我们改革开放以来,这人口红利用的都差不多了,很多专家都已经说了。我们马上就要进入一个老龄化的社会了。

很多人对老龄化社会都不明白是怎么个回事。其实很简单,看看现在的日本就明白了。宏观上讲,那就是经济停滞,潜力完全被用尽了。而从微观上讲,那就是老年人占着茅坑不拉屎呀!

真的是这样,就日本的年轻人都这么想的,关键是,很多的政策是会向老年人倾斜的。

没见那日本的成人纸尿片都比婴儿的便宜吗?而且日本政府还铺贴婴儿纸尿片。所以这个价格呀。

好多国人去买,不是因为日本的纸尿片有什么魔力加成。其实就是因为便宜。

好吧,不说纸尿片了,就说这个计划生育,真的应该改改了!

解决这个老龄化社会,最简单的一招,那就是把这个计划生育给放开了,那这个就够了,应该够了吧。

为啥说‘应该’呢?咋就不确定呢?

因为还真的是不确定,在吴祥的想法里,如果这个计划还是这么一直下去,不变,那整不好有可能会晚了!

对,就是晚了,别的不说人的观念是在改变的,而且各种生活压力,都让第二个孩子,第三个孩子成为了一种‘奢侈品’,生的起养不起啊。就说吴祥这个家伙吧,他都觉得,最多再要一个,再来一个女孩,那就太好了,至于第三个……

好吧,他觉得不是养不起,而是孩子太多了,这时间上,精力上,真的跟不上去。

你看,就吴祥这个层次的都这个想法,那其他人对孩子怎么想呢?

其实,就这个生育问题,就有这么一个悖论,那就是,‘越穷越生’!

哎对,有钱的富裕的,那反而是觉得差不多得了,而越没钱的,他们就觉得生的越多越好,因为他们怕呀,就是因为穷,所以,希望多生来增加自己后代存活的几率。

现在的印度就是这样,而现在的美国人口增长就比较一般,日本那就更少了,这一对比,不就明白了吗?

所以,趁现在,这个计划生育还是多少改改吧,而吴祥就觉得咱们这个电影,如果能引儿这方面的思考,那不就挺好吗?

‘单独’的改革,步子还是太小了,咱们能不能稍微迈大点儿……

这个问题,只是电影里面稍微的引了那么一点儿,而这个时候,李红琴终于跟福利院对薄公堂了!

“法官你好,我代表我的当事人李红琴,放弃收养杨吉芳,转为申请寄养,也就是由福利院授权我的当事人来义务抚养杨吉芳……”

可这福利院如何能把孩子交给李红琴呢?

“法官你好,我们福利院认为,有一个人更加的适合收养杨吉芳,她就是鲁晓娟,也就是被拐儿童田鹏鹏的生母,她能给杨吉芳提供更好的生活条件和学习条件……”

“你要这么说,那中国十亿农民就都别养孩子了呗?”

“我可没这么说!”

这双方打嘴仗,佟大卫扮演的这个律师,还真的是挺悖赖的。

“别扯远了!”那法官也不能让双方这么扯下去呀。

“我能说两句吗?”鲁晓娟说话了,而她的态度是很坚决的。

海青这个时候就把她演‘媳妇’的那种厉害劲儿给拿出来了,因为这个时候,她必须要强硬一些才行。

“请说。”

“我收养杨吉芳,是希望我的儿子鹏鹏,能跟杨吉芳在一起,一起成长,因为这两个孩子,他们毕竟在一起生活了很长的一段事件,彼此有感情。这样对他们两个人,都有好处。”

别小看这句话,这可是非常重要一个优势。鲁晓娟现在已经是占据了绝对的主动。

“可鲁晓娟不能收养杨吉芳!”律师出手了,眼看着自己这边要败了,那还能忍?

“说说你的理由。”法官很感兴趣。

“根据《收养法》的规定,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需夫妻共同收养。但据我所知,你的现配偶,并不同意收养。而且你在跟他办理离婚,是不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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