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能劝降更好,我喜欢敌方主将的眼睛,希望他能为我去守王府的大门,拦下烦人的‘蜜蜂’。
当说客首先要见到敌方主将,可以什么方式见面呢?我苦思了半盏茶时间终于灵光一闪,跟岳骥交代了一声后我就独自出发了。
在两国边城的妓院中我是花天酒地了一通,直到敌国的密探把刀架在我脖子上,我顿时慷慨激昂的说了句震慑住全场人的话:“英雄饶命啊~”
……
——草原的大帐中
“又见面了逍遥王。”虎眼很藐视地看着被从妓院抓来的我。
“是好久不见了。喵喵。”
“喵喵?”
“我的宠物,你眼睛长的跟它很像。——‘喵喵’是只老虎。”
我前半句话显然惹他不悦,后半句听我说‘喵喵’是老虎,气色才有缓和,可没眨眼的功夫他又有些不悦,这人可真难伺候。
之后我们的对话很长见,他先讽刺一顿身为王爷的我,竟在两国交兵时被敌方从妓院擒来。我也不甘示弱的回敬他一大篇劝和战争的常用话。显然,我来这的方式很不体面,又是调侃的语气,用词很好可惜没有说服力,而且像他这种生猛之人,看我这种好似绣花枕头的骄纵王爷,完全就是个人渣。
文人弄墨,武人动拳。这话一点也不假,我动口不行就改动手。虽然这违背了议和的初衷,可眼下也没别的办法。
我动口他不听,我动手他就不得不服。没两下虎眼就被我按在地上,不是他功夫差,只是不巧对手是乃神人的我。把他踩在脚下,我拿出王爷的威严,义正言辞地又重复了一边劝降的话,这回效果比较有效。最后我还补充了一句:“不要说本王身后的百万大军,就凭本王一个人也能摆平你们。”百万大军是形容词,没那么多。
显然他不服这话,刚才我是突然袭击虎眼,他对我的功夫是有低估,但也不相信我一人能抵挡数万兵马。
不是我自夸,想当年我光凭体积和重量就能把他们几十万大军全拍扁。现在我虽然缩水了但依然有能力,在多人也能制服,可我没那个兴趣。擒贼先擒王,活该他把我带到他的军营。
我放开他,正面单挑。就这样在他军营中我祸害了3天,连虎眼本人在内,他军中所有本领高强的将领都在我无限体力与斗气下,败了阵。
在虎眼禀明他们的国王后,议和成功!劝降失败,他说什么也不肯为我……不,是为我朝效力,人各有志,算了。
不管怎么说是我以一人之力化解了这场战争,让那些暗地里瞧不起我的将领、士兵都大为改观。
在签订议和书后本来就可以凯旋而归,可偏偏又横生枝节,这一发枝就跟长疯了似地不可收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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