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八章自己的路
不论是丁颜所说的“鹿死谁手”,还是祝凌蝶所期望的“正确道路”,都不是楚云升最初的渴望,他原本只想在这个末日时代,好好地生存下去。
丁颜希望自己最终去创造一个“秩序”,而祝凌蝶则希望他跟随大家一起重新恢复“秩序”。
外有虫子,内有“非人类”,内外不安,神宁不清,金陵城已无一寸安详之地。
他彻夜未眠,仰望无尽的黑暗,忽然发现活着很累,死掉的人也许更加幸福。
只是人是舍不得死的,他也一样。
如果古书是世传在丁颜的手里,楚云升相信他一定会最终称霸金陵城,缔造他的“新秩序”;如果古书是世传在祝凌蝶的手里,楚云升相信她一定会借此书恢复金陵城原有的“秩序”。
楚云升清楚自己的分量和能力,在阳光时代,他不过是个普通的上班族,若不是有家传古书护手,恐怕早就伏尸恐怖之城。
而丁颜、祝凌蝶这些人,在阳光时代,都是上流社会的佼佼者,和他相比天壤之别,或许在某个时候,拥有显赫家世的祝凌蝶驾驶着顶级豪车,飞驰过自己的身边,连一眼不会看他这个如同蝼蚁一样的老百姓,跟不要说想林水瑶这样当红巨星,会寻求他一个平头百姓的保护。
但他没有因此而自我膨胀并洋洋得意,他明白这一切的根本原因是他有着一本古书,历经千年先祖们花费着无数心血甚至生命而保存下来的古书,对他们来说古书并无用处,不过是家传信物而已,但对楚云升来说,这本书,已经是他生死祸福的唯一依托了。
只是,他骨子里依旧是个普通老百姓,得到古书,得到力量后,他还是那个老百姓,这是自己和丁颜、祝凌蝶等人理念思维上的巨大差距,他们各有自己的信念和思路,而且目标清晰,自己却似乎是依旧过着一天算一天的日子。
这便导致了对同一件事情,自己和他们出现了截然不同的反应,丁颜可以笑着算计白衣女人和斗篷人,最终要一击而毙其命;祝凌蝶却可以利用白衣女人达到她们恢复“秩序”的目的。
而自己居然很可悲地觉得烦心?
他仔细的考量,之所以自己觉得烦,最根本的原因是他没有一个属于自己的理念和目标。
有目标的人,不管遇到什么事情,都会将突发事件,不论好坏,全部纳入自己的目标计划中去考虑,然后快速地找到可以利用的地方,以帮助自己实现和完成目标,丁颜和祝凌蝶就是这样的人。
而他却没有这样的目标,仅仅是想安安稳稳地活下来,这并不能算什么目标,因为金陵城每个人怀揣着这个梦想。
正是如此,每次遇到大敌、危机,他都被动地去抵抗,去挣扎和奋斗乃至拼命,所以过不了多久,他就会觉得很累、很辛苦。
但是,自己的目标又在哪里呢?楚云升觉得这事和写职业规划一样痛苦。
所谓性格决定命运,思路决定出路,他无法短时间内改变将自己的性格变的和丁颜或是祝凌蝶一样,猿猴并不是一天就能变成人类的,他只能从自己的性格上去寻找适合这个残酷时代的目标和理想。
这样细细想来,楚云升觉得自己除了希望能让自己和姑妈一家平平安安地活下去这个理想,在他性格上,最大兴趣莫过于古络时代,所有充满幻想的年轻人一样,对光怪陆离的世界,以及上古秘密的探寻,还有古书前辈来自的幻化般的世界,都强烈地吸引着他。
自从石碑诡异地飞离金陵城,他回到写字大楼第一件事就是寻找古书上有关石碑的记载。
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终于让他找到了一段能够大概识别涵义的字符,在他亲自催促下,唐教授等人超负荷运转,勉强供他能读懂那一段话。
楚云升重新翻开古书,结合这段时间所有稀奇古怪的事情,仔细猜读。
大意便是,古书的前辈,在和最后一个追杀他的敌人生死决战后,身负重伤,却偶然发现了一个人类部落,对着一块漆黑的石碑进行跪拜,那时候那块石碑似乎没有楚云升看到的那么大,但前辈一连用了很多个表示震惊和激动的字符来形容他当时的心情,根据前辈的描述,石碑附近部落人类的智力,明显高于其他远一些地方的人类部落,具体体现在对工具的使用上,他们已经超前了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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