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得意啊,这招声东击西在他这里百试百灵。
不由得喟叹,这家伙可比以前可爱多了。
我给他弄上床,趁着他熟睡的时候吃了会儿豆腐。
我刚亲他脖子,就看到林恩撅着嘴,竟是要索吻了。
果然在我日以继夜见缝插针的不懈努力下,这家伙的本性正在逐渐恢复!看来春天指日可待了。
我赶紧凑上去,舔了舔他嘴唇。
然后撑在林恩上面观察他。
他撅了一会儿嘴,忽然就嘟囔了一声:“要……”
我嗷呜一声扑过去。
嗯?
他居然伸舌头——
作者有话要说:争取多写点,最近太懒了,要勤快!赶紧让我完结吧!
☆、再见
空气里有了春的生机。
我本应该欢喜,这是我最爱的季节。
只可惜,偏偏又要在这样充满生机的季节里死去。
我是多么不甘。
林恩开始练习走路,歪歪斜斜,总会跌倒。
他跌倒了,就会立刻抬头看我。
委屈地,期待地看着我。
他是那么依赖我,以为我能守候他一辈子。
我从不扶他。
“爬起来。”我对他说。
林恩撅起嘴,趴在地上泪眼迷蒙。
我不去看他,回身坐在电脑前整理遗书,任他耍赖到精疲力竭,再艰难笨拙地爬起。
渐渐地,他可以自己扶着走两步。也许是体会到依靠自己的乐趣,也许只是为了同我赌气,林恩开始坚持自己吃饭,从最开始汤米粥面全盘往床上招呼,到后来只是撒在小饭桌附近,他进步地很快。
我相信他会有一天完全康复,就算没有我在身边,也会过得很好。
林恩也开始接纳除我以外的人,有时候,甚至会同意李先生扶他到走廊里转转。医生都说,他的意志很强,总是在不断地创造奇迹。
他本就是个优秀的男人,我向来知道。
他真的很少依赖我了,我呢,则把越来越多的时间用来发呆。
我开始喜欢看日出,新生命的开始是那么美好。
我也试着欣赏夕阳,生命最后一刻绽放的光辉绚烂如烟火,美得让人忘情流泪。
江莉莉约我,我们几个玩到很晚。
唱歌喝酒,大叫大闹。
我才二十六岁不是吗?我就是应该热热闹闹的生活,而不是过苦行僧一样的日子!
况且我就要死了。
死人永远最大!
我醉醺醺地回到病房。
彼时林恩已经可以战胜瞌睡神,他睁着眼睛等我。
我兴奋地扑过去,抱着他狠狠亲了一口:“这么乖?等我呀?”
林恩不适地蹙起眉,仰着脸躲开我,呐呐着说:“冉……你,好臭……”
“是酒味!是酒!”我偏偏抱着他不撒手,蹭着他暖呼呼的脸颊笑嘻嘻说,“林恩呀林恩!这不是你以前最喜欢的东西之一嘛?”
我板正他的脸,盯着他一字一顿说:“酒和女人都能带给你刺激!你最喜欢的就是刺激!你一定要记起来啊!你以前多帅多坏啊!现在做个乖宝宝样,可真难看!”
林恩困惑地盯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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