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文保听了这话,有点受宠若惊,也有点窘,并且不知道怎么回答才好,故而就只是对着程廷礼傻笑。他相貌好,傻笑也有可爱之处,程廷礼一眼一眼的看着他,看到最后,心里就想:“再不吃,就过时候了!”
的确是要过时候了,初见面时,他以为鹿文保是个半大孩子,哪知把人带回来一问,他才得知对方已经满了十七。而鹿文保狼吞虎咽的吃了一年,如今已经成了个十八岁的大小伙子——他那张脸长得秀气,带着几分少年相,看着倒没有几分大小伙子气,可个子真是窜得太快了,还是个宽肩细腰长腿的威武身坯,幸而他胸膛肩膀都单薄,他要是有了肉,真有成为一条好汉的可能。
程廷礼最好男风,但也没有搂着好汉睡觉的兴致。依着他的意思,他现在就想把鹿文保拎到床上去,可鹿文保正在专心致志的给他捏脚,捏得很舍力气,鼻尖上都冒了汗。鹿文保这么乖这么好,程廷礼没办法无缘无故的忽然耍流氓。
☆、光绪年间(三)
程廷礼觉得自己实在是不能再等下去了,再等下去,自己只能等出一条鹿姓好汉,并且是个傻头傻脑、不懂人心的好汉。一双眼睛昼夜盯着鹿文保,他看鹿文保给自己铺床叠被,给自己端茶递水。鹿文保总是不声不响,长长的睫毛垂下来,他仿佛是有一点慢性子,干什么事情都是聚精会神的很认真,并没有偷懒,然而一干能干很久,不出活计。及至真干完了,他也一定是比旁人干得好,清早在屋子里扫个地,他也能连床底下带墙角落全扫个遍。偶尔在院子里随便走走,他走得一步是一步,一步一步稳稳当当,身上有股子说不清楚的劲儿,让他看着和旁人很不同。
程廷礼等到这天晚上,终于是等不得了。
这是个寒凉的秋日傍晚,程廷礼让厨房给自己预备了个火锅,想要热气腾腾的饱餐一顿。旁人他看不上眼,只让鹿文保一个人留下伺候。及至菜品上齐了,锅子烧开了,烧酒也烫好了,程廷礼把坎肩袍子一脱,又挽了小褂的袖子,一屁股在上首桌前坐了下来。
鹿文保走过来,端了酒壶要先给他倒一盅酒,程廷礼垂眼看着他的手——两只手干干净净的,皮肉白皙,手指修长,指甲是长圆形的,修得很短,是粉红的颜色。
程廷礼抬起了手,强忍着没有去摸,半路拐弯一指自己的脑袋:“热死我了!”
鹿文保一声不吭,放下酒壶走到他身后,为他把辫子盘到了脑袋上。
程廷礼很舒服的扭了扭脖子,忽然又道:“小鹿,你也坐下,咱俩一起吃!一个人吃没意思,吃都吃不香。”
鹿文保吓了一跳:“大人,我——我去给您把王师爷找过来?”
程廷礼一愣,心想你给我找个糟老头子过来干什么?
紧接着他反应过来了,当即笑道:“用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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