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人在第五天的时候可以你你一言我一语地交流了,仇三始终回避要把她带到哪儿去这个问题。只跟她诉说自己婚姻的不幸。
姜如意说:“你开铺子,开他个几十家,然后送你儿子去考科举,买个大官儿当。到时候谁还敢瞧不起你?”
仇三捂着脸说他媳妇不跟他生啊。
姜如意:那你换个媳妇嘛。
仇三捂着脸哭。
姜如意:
第六天仇三抓到几只田鸡,不是癞蛤蟆是田鸡,他说这玩意儿咋吃啊?姜如意兴冲冲地在马车里指挥他剥皮拆骨。
非常值得庆幸的是,仇三同学凭借自己惊人的野外生存能力找到了带有咸味的石头,抠一块下来就能做盐巴,还有带有淀粉的草。
把扒了皮洗干净的田鸡,放进用泥巴做成的锅里,熬了浓浓一大锅田鸡汤。
姜如意喝汤嚼田鸡大腿肉的时候,突然想起了钱昱,他肯定不会吃这种东西。
她都能想象他看见这东西时候的表情,一定是脸上没有任何表情,但是眉头微微皱起来,一双眼睛盯着她手里的筷子,她吃的时候他一定不会说什么扫兴。
他其实一直都是一个很顾忌别人感受的人。
他会在她吃饱喝足之后搂着她摇头,边叹气,还笑笑,然后在她脸上亲两口,说:“你啊——”语气里满满都是无奈的妥协。
她不知道怎么就哭了起来,她可不想让眼泪把好不容易的鲜汤弄得苦涩,她把脑袋别过去在肩膀上擦擦。
第七天一个深夜,姜如意趁着仇三打瞌睡,轻手轻脚地跳了车,期间骡子用鼻子喷气,发出哼哼的声音,在寂静的深夜显得很大声。
姜如意回忆起来的时候,觉得仇三肯定醒着的,但是他装作睡着了。
可能他知道,对一个弱女子而言,把她扔在在这样一个森林里,就和死没有差别。
姜如意没死,她一个跛子,拖着一条残废腿,靠着怀里的几只兔子骨棒,鸡骨头,还有地上的野草野蘑菇活了下来。她学会了找打火石,用火在夜晚里吓走野兽,她用树枝、月光、太阳来分辨东西南北。
用啃光了肉的骨头棒子做成拐杖,还能防身。
她知道自己就要走出这片丛林了。
她看着自己身上的肉一点一点少下去,举起一对爪子,有些惭愧,她对姜如意说:对不住啊,把你饿成了这样。
说这话的时候,好像真的姜如意就在哪里看着她似的。
好在仇三不是一个贪财的人,他像个君子一样,从来没有趁她睡着去偷过她身上的首饰,占她的便宜。
所以,当姜如意终于走出大山,来到一个村子的时候,用自己身上仅剩的珍珠白玉项链和翡翠戒指换了一身男人穿的麻布衣服。
村里人还不想收呢。
大多人都不识货,肯给她一口饭吃,一身衣服,全是看在她饿的只剩下皮包骨,脚上的鞋早就走飞了,光秃秃的一对脚看不出本色,上面黢黑的淤泥,夹杂着黑红色的血,稍微能看见颜色的腿的地方,也是布满了密密麻麻的血道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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