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乔倒是诧异了,哥哥竟也有这样的感觉,“或许它自来熟吧。”
两人走了很远,青狼还是亦步亦趋地跟在后面。
“那头狼怎么办,”冯毅道。
“由着他,愿意跟就跟,不愿意跟拉到,反正我现在的状态也不一定是能制服得了它。”
正文第55章迷失丛林
丛林里树木茂盛,灌木杂草丛生。大多数都是不认识的奇怪物种,种类繁多。
前世云乔虽然在丛林里游荡了十多年,对于这些奇奇怪怪的物种却是不认识的,他从来没有关心过一种陌生的植物有什么用,也不可能有心情去给它们起名字。
他只是漫无目的地在丛林里寻找可以匹敌的凶兽,不去辨别方向,走到哪里算哪里,前世自从他进入丛林,就再也没有出来过,可以说是丛林漫无边际,迷失了他的方向,可以说是自己心如死灰,不明白活着的意义。
他不知道自己怎么在丛林里坚持了十多年之久,他从来没想过这个问题,他只是不停地与凶兽战斗,夺取它们的元素晶体和元气内丹,他要把自己变得足够强大,所以任何比他强的物种最终都将面临他的挑战。
丛林十多年流浪生涯,也并非不曾带给他好处,比如说他敏锐的洞察力和强大的精神力,比如说他能在看到某种凶植或凶兽的第一时间判断它的攻击力如何,危险性多大。正是靠着这些,他和哥哥才能走了这么远的路。
青狼锲而不舍地跟在两人身后,既没有靠近,也没有离开。
昨天两人从丛林外到碧潭的路径早已没了痕迹,丛林的凶植生长太迅速,每一天都有恒河沙数的凶植死亡萎败,每一天也有恒河沙数的凶植新生疯狂地生长。
两人已经走了半天,还没有走出丛林。云乔知道,他们短时间内是走不出去了。
末世后的丛林和末世前的区别在于,你在末世前的林子里多走那么几百趟,自然就成了对林子了若指掌的山人。而末世后的丛林,每一刻都在变化,小到变换物种,大到改变地形,人类永远也休想彻底地掌握丛林。
唯一的办法就是将凶兽杀死,将凶植铲除,一刻不停,终有一日,人类的速度将超过凶植生长的速度。
“乔乔,饿了吧,”冯毅把食肉兔丢在树下,“我们就烤它吃吧。”
云乔坐到食肉兔摊开的肚皮上,食肉兔的血还未冷,身体也未僵硬,毛绒绒,软乎乎。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前世在丛林里饿了烤凶兽,渴了喝凶兽血,困了藏树洞里,从来没有舒不舒服的概念。而这两天,蛇肉没有调料吃不下去,地上太咯睡不好,也不知道哥哥是怎么忍受下来的。
云乔道:“我先坐一会,等会再烤兔子。”
冯毅也只有由他了,寻摸着怎么再逮一只凶兽。
不过即使是凶兽也有趋利避害的本能,他们一路上碰到的凶兽很少,偏偏他又不愿意离云乔太远,捉到那只意外闯入的傻兔子都是侥幸了。
哎,明明知道乔乔的实力比自己高多了,可和乔乔在一起的时候还是忍不住把乔乔当孩子看,不敢离开太远,只在附近转悠。
“好了,”云乔拍了拍食肉兔渐渐冰冷的尸体,“把它吃了吧。”
冯毅对云乔的任性举动早就习惯,无奈地笑了笑,就把食肉兔拖到树后分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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