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大都会。
化妆间内,人来人往,忙前忙后。
“旗袍熨好了没?”
“这个披肩被谁弄脏了,快去找条新的来。”
“快快快,别想着偷懒,大家动作快一些。”
而这些忙碌都只是为了一个人,现在大都会里最红的歌星——夜来香。
虽说大家手忙脚乱,但是她们都接受过培训。看上去乱,可事情还是有条不紊地进行。
自从夜来香首次在大都会登台演唱后,来大都会的人越来越多。
全部客人都是来听夜来香唱歌的,每逢夜来香登台的那一晚,大都会永远座无虚席。
虽然夜来香的歌声和繁华的大上海大不相同,但是,所有人都被这独一无二的美吸引了。
现在夜来香的地位水涨船高,很多事情都不用亲力亲为。
丁月璇静静地坐在化妆台前,她不需要自己动手,就有人上前,帮她细细地描着眉。
“阿秀,你妆化得越来越好了。”
丁月璇的声音轻柔,像一阵清新的夜风。
帮丁月璇化妆的女人叫阿秀,她听了丁月璇的话,面露欣喜之色。
“真的吗?”阿秀说着话,手下的动作一点没停,“这都要感谢夜来香你,若不是你的提携,我哪能做到这些?”
阿秀家中贫困,在大都会只是做打杂的工作。
不过,她心灵手巧,耳濡目染下,竟学会了如何化妆,甚至比那些经验老道的人化得都好。
一次巧合,丁月璇发现了阿秀的才能,将她提到了身边,为自己化妆。
最近这段日子,丁月璇登台演出时的妆容,都是由阿秀完成的。
丁月璇笑了笑,没有说话。
一旁的歌女也搭了腔,顺着阿秀的话往下讲。
“是啊,若不是夜来香,阿秀也做不到现在的地步。”
夜来香现在是大都会最捧的歌星,虽说人人嫉妒,但是谁让她长得好看,唱歌又动听。
即便是她们去听,也会为此着迷。
夜来香这个人,是老天爷赏饭吃,她们又怎么比得过呢。
有那功夫刁难夜来香,让她出不了头,还不如想着怎么巴结夜来香为好。
另一个歌女也开口奉承:“我看外面肯定又是坐满了人,都想着听夜来香唱歌。”
“夜来香的歌声独特,在上海是独一份。”
丁月璇没搭话,只是对她们笑了一下。
这时,房门被敲响。
有人跑去开了门:“呀,又有人给夜来香送花了。”
那人咦了一声:“是叶二小姐送的。”
丁月璇赶紧回过头,阿秀有经验,她在听到叶二小姐这几个字时,就立即停下了化妆。
除了唱歌这事,每回听到叶二小姐的消息时,都是夜来香最开心的时候。
丁月璇站起身,快走几步,捧起那束花。
花束里有一张纸条,是叶楚的字迹。
丁月璇很快就看完了,嘴边的笑意愈发浓了。
虽是几句普通的话,但是丁月璇还是能够看出叶楚对她的关心。
几天前,叶楚就同丁月璇说过,她要去北平一趟,不能当面恭贺丁月璇。
丁月璇小心地将纸条折好,放到抽屉的盒子里。
不少歌女知道夜来香和叶二小姐交好,丁月璇对叶二小姐这个朋友,很是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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