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起那天晚上,母亲来探新房时,刘伶焦虑下冲破了房门,然后寻到药喂母亲服下的那一刻——她就坐在自己的旁边,女子的温软近在咫尺。再靠近些,他似乎找到久违的欢喜。连心都似融化成水,什么都不想,只希望那刻久留。
直到现在,他才知道,心动原来是在那时。
相处的点滴,刘伶不闹腾的时候,静静坐在那里,总会让他觉得平静而舒心。
远离的喧闹与噪杂。
那就是欢喜吧。
原来,刘伶早已经融入了自己的生活,后知后觉的自己,居然一无所知。
这些天,他强忍着去找刘伶的冲动。
他其实还在怕,自己喜欢上苏伯薇已经十余年了,和刘伶短短不到半年的相处,又能代表什么——
或许只是一时的错乱。
可真见到了苏伯薇,寒暄的时候,只有几句“你好”,“好久不见”,谈笑间,那份年少最纯粹的欢喜心已经失去了。
他有些恹恹,甚至对着满室的欢笑与繁华,有了几分厌倦。
“昊哥,姐姐在和你打招呼,你怎么走神了?”穿着粉红色小礼服的苏情轻轻扯了扯他的衣角,小声提醒着。
在两人的眼前,是一个明艳照人的年轻女子。
她肤白面柔,身材高挑,穿着一袭华丽深紫色修身礼服,前胸开口的v领恰到好处地将女子丰盈饱满的浑圆烘托得更加惹人眼球。
三十多岁的女人的,岁月却仿佛丁点儿也没在她脸上留下任何的痕迹。
看到她,你会由衷地想到一个词——
女神。
苏情长得和苏伯薇其实丁点儿也不像。
你仔细看看,就会发现原来你觉得她俩相似,根本是苏情模仿了苏伯薇的穿衣与语态动作,才有了点儿貌似的模样。
可两人一站在一起,苏情立刻原形毕露,哪里有苏伯薇万分之一的风采!
无论是谁站在苏伯薇的身边,都很难压下她强大到无以伦比的气场。
何况苏情。
苏伯薇开玩笑道:“小符昊长大了啊,连姐姐说话都不理了,真是出息了。”
符昊恍然,举杯示意,歉意地笑笑。
苏伯薇:“这一晚上的心神恍惚,我还没回来的时候,天天看见你发邮件说想我。真见到我,你就是这么想我的啊?”
她拿符昊当弟弟,语气中自然诸多随意。
苏情的脸色却白了白,“昊哥……”
符昊没搭理她。
他的神色有些恹恹,似乎想打起精神,但这样的酒会他实在没什么兴趣,“不是说和老公一起回来的吗?怎么到现在,都没看见姐夫?”
他随意敷衍了苏伯薇一句。
不知为什么,总觉得在这样的环境下,有些心神不安。
他素来很讨厌这样的酒会聚会。
在人群密集的地方,总会有一种烦躁的感觉,他搞不懂自己为什么会参加这样的聚会——有伯薇在的地方,他应该会欢喜啊。
可为什么到现在,依然没有丁点儿欢喜的感觉?
只觉无聊,只想离开。
苏伯薇笑道:“你是说成林啊,他朋友来了,正在招呼。你今天是不是有什么事儿?我看你老走神?”
符昊笑笑,刚准备搭话——
忽地,一阵悠远好听的乐声错落地传入了众人耳中。
这是很纯粹的二胡。
可由于奏者的操控,却令二胡有了不一样的味道。
说来,这是纯粹西式的酒会,偏偏出现了这样的二胡声。分明透着浓浓的突兀,苏伯薇却仿佛丁点儿也没觉得奇怪,反而眼前一亮,热情地招呼起了符昊。
“这是洛伊曼,外子。”
苏伯薇站在不远处,满眼充满了笑意,乐呵呵地看着中央那个外表粗犷的外国男子一脸陶醉,似模似样地拉着二胡。
男子微微淡黄的头发,额头饱满,眼睛是纯粹的水蓝色。
他一边拉着二胡,一边陶醉地用肢体语言诠释着二胡的乐声。符昊原本一眼掠过,也就罢了,可偏偏在这里看见了一个人——
说来,那只是个侧影。
一袭水蓝色的礼服,闪烁着细碎的流光。略显纤瘦的身材,长发挽得一丝不苟,上面插着一个纯银的簪子,看起来精致又漂亮。
但这些都不是问题!
问题是这个人居然是刘伶!
符昊记忆中的刘伶,永远是长发随意扎起,一身简洁的职业装,脸蛋干干净净,没有丁点儿化妆品的成分在上面。
分明不耀眼,却让人有一种安心的感觉。
如今的刘伶,比之以往,就宛如欲火而生的凤凰,失去了那种让人安心的温软,却平白似擦净灰尘的十六面宝石——每一面,都折射出闪烁耀眼的光芒,举手投足,让人有一种惊艳的感觉。
这样的刘伶,忽然让符昊又一种危机的感觉。
他无法理解自己在看见刘伶时,心口漏跳半拍的感觉到底是怎么回事,只知道……扶在刘伶腰间的那只手,真是见鬼的碍眼。
他眼睛倏的眯起。
明明警告自己不要再关注有关于刘伶的任何事,是自己负过她,如今的自己没有任何的理由和她叙旧、和他说话。
可他却根本无法移开自己的眼。
————————
这几天n忙,今天才回来。昨天没更,真不好意思,以后改后文会用心,作为补偿吧……
说起来,中式的聚会,通常是摆他一大桌子。
一群好朋友,热热闹闹地聚在一起,不管是家禽野兽、山鲜海味还是普普通通的家常小菜、涮羊肉、烫火锅,最最重要的不是吃食,而是热闹。
中国的酒桌文化,源远流长,怎么吃不重要,喝得好、谈得欢才是重中之重。
而西式的聚会大多是各种红酒、冷盘。
放在那儿,冰冷冷的,待到主席台上说些场面的话儿,然后自由活动,那么就是三三两两的人围在一起,玩是小团体、小聚会。
刘伶虽然是冯栗带来的,但是因为三天前的冷战,两人已经整整三天没说过话了。所以这个时候,虽然有人介绍过刘伶是冯栗的女友,明眼人却一看就能看出两人貌合神离的感觉。
聚会内容很简单,也不过是叙旧罢了。
刘伶纯粹是拉来过个场的。
这场过得还不错!
凭借一股对冯栗同志的不满,原本带着点忐忑不安心情的老姑娘这会儿完全冲破了心理的障碍,居然能把这套华丽礼服穿出原本应具的女王风范。
她走过去的一路上,似有鲜花绽放足下。
不仅是符昊心下撼动,就连许多男客也饶有兴味地多看了她几眼,猜测起这名少言寡语神情冷漠的清秀佳人到底是谁家千金。甭说是那一溜儿万花丛中过的花花公子了,就连几个不沾女色的商界精英,也不由心中微动。
这些人中间,就有那么一两个心术不正的,眼神频频交流,嘴角浮现出意味不明的笑。
倘若在平常,谁对刘伶动点儿歪脑筋——
冯栗嘴上不说,定然看在心里,琢磨着回头开个染坊铺子让这些不长眼的家伙尝尝颜色。
可先前我们就说过了,从刘伶穿上小礼服以后,任冯栗怎么开导都无法打消刘伶自卑怯弱的负面情绪。泥人尚且有几分土脾气,何况冯栗带着手上的兵,向来说一不二,还没人这么说不通,自然激起冯栗心里几分厌烦。
这时候的冯栗,对刘伶太失望了,无论是心理还是行为都有了几分听之任之由之不顾的放任。
所以虽然也是带她出席了这场聚会,但如今他根本没抽出多余的精力去管刘伶。
冯栗想,也许自己还是需要再观察一下吧。
他对刘伶的欢喜,实在太简单没有道理了,细究来,连自己都不明白为什么会喜欢上这样的刘伶。
婚姻是一辈子的事。
一件事,看出两种人生价值观。
他不愿潦草,他需要更多的时间看清楚自己的心,看清楚刘伶到底是自己要找的那个能够陪他到老的人,还是仅仅只是一时荷尔蒙的冲动。
仙度瑞拉的故事永远只是童话。
传说,王子拿着水晶鞋寻找心仪的少女,王子昭告天下,能穿上水晶鞋的就是自己的王妃。水晶鞋那么小,可是天下间那么多的少女,有模样相似的人,又怎会没有相同鞋码的一双足?
那个看似痴情的王子,他找的到底是舞会上与自己心意相通的美丽少女,还是仅仅只是一个按着水晶鞋的标准,自己心中设定好的完美代替品?
就在冯栗心里冒出这些诡异想法的时候,他的手机忽然响了。
“回避一下。”
他礼貌地和众人微笑,走到偏僻的角落。
刘伶无聊地晃着手中的红酒瓶子。
虽然被激出了几分傲气,但是刘伶到底还是不大适应这样的环境——
人与人的关系,在这里仿佛是隔着玻璃,距离不远不近,计算好了唇角勾勒的弧度,言辞间拿捏得尺寸也是恰到好处,但是就是有那么一层隔膜在那儿。
活成这样,可不就是丁点儿的累了。
加上冯栗到一边去了,刘伶一抬眼看见的就是符昊、苏情那两张让她郁闷的脸,她越发巴不得这个聚会早早结束……
所
以,当有一个衣冠楚楚的年轻男子礼貌地邀请刘伶在外面的小花园里走走时,她压根连考虑都没考虑一下,就这么答应了。
小花园草木葱郁,在神秘的夜里,那样的绿在大风中近乎于黑。
这里依着四时,种植了许多依季的花。
当风吹上脸颊的那一刹那,吹动着她耳畔发丝纷纷后扬,一股浊气就这么被吐了出来。刘伶觉得从身到心,说不出的畅快。
她紧绷的脸色舒缓下来,正准备顺便走走,一双手忽然从腰后环绕上来,陌生的气息从身后压迫而来,紧紧贴着她的身子。
“你干什么!”
“刘小姐,别装蒜了,和我出来,你说我们俩一男一女还能干什么呢?”
刘伶大惊失色,她被约出来的时候,只知道那是个年轻的男人,衣冠楚楚,看起来气质挺好的,给人感觉是个翩翩有礼的斯文君子。
怎么到了暗角就干这么龌龊的事?
刘伶大怒,一脚对着后面就踩了下去。
七厘米高的高跟鞋,踩到脚上,就听着男人一声哀嚎,紧接着破口大骂:“臭娘们,你想死啊。”
什么是衣冠禽兽?
瞧瞧这位就知道了。穿得是人模狗样,人前是谈吐温和,可是在人后可就不是那么回事了。他偷香窃玉不成,反被踩了脚,他恼羞成怒,伸手狠狠一个巴掌,眼见就要掴到刘伶的脸上——
刘伶气的浑身发抖,可是预料中的疼痛没有来临。也不知符昊是什么时候来的,一伸手,恰好制止住了男人的暴行。
“连女人都打,你还是不是男人!”符昊说话不客气,他的确也有不客气的资本。显然对比冯栗这个海龟军官,圈子里无论“正人君子”还是“衣冠禽兽”,都熟符昊这张脸,那人不敢造次,点头哈腰的,明显小意许多。
“昊哥,这娘们一来就一副傲气模样,在您面前都不带低个头的,小弟我这不是为了挫挫她的锐气……”
衣冠禽兽说得理直气壮。
刘伶在旁边气的俏脸发白,五指悄悄收拢捏着了个细白的拳头,这tmd这是什么鬼逻辑,为了挫挫锐气就能随意拿女子的贞操做垫石吗?
她垂下的眼帘,闪着愤怒的火焰。
眼前这人没有廉耻,符昊又何尝有过。
这个圈子的人,难道都是这样的吗?又想起符昊为一己私欲而糟蹋无辜路人的幸福——刘伶心中一丝一缕的怨气在弥漫,挣不出世俗,便化作了一点点莫名的恨。
符昊骂道:“谁准你管闲事了!”
衣冠禽兽猥琐道:“是是,昊哥说得是,您准备自个儿降下这野猫儿,是小弟冒失了。”说着,眼里还露出意味不明的笑。
符昊知道自己在刘伶印象中不好,怕惹来刘伶更大的怨念,一脚踢去,怒道:“滚。”
那衣冠禽兽一溜烟儿,跑远了。
月在云中,大片大片的云层,宛如盛开的细白茶花,带着淡淡的微光。
衣冠禽兽走了,符昊想扶一把跌倒在一边的刘伶,却被她不动声色地避开了。
“伶子……我……”
“符先生,请让让,我想一个人静静。”刘伶抿唇,语气生疏冷漠。
“你一个人在这里恐怕不安全。”符昊担忧道,早在酒会上的时候,他就看见不止一人对刘伶心怀不轨了。
“符先生在这儿,恐怕我才是更加的不安全。”刘伶冷然拒道。
“你这女人,怎么不识好歹?”
“识不识好歹都是我的事,我从来没让符先生管我的闲事。”
“你遇见危险我怎么能不管……”
符昊还想说什么,刘伶一声冷笑,单手撑地,直起身来。她扬起头,赫然截断他的话,“做您妻子的时候,你尚且没管过我,这个时候再来管我,是不是晚了点?我和你有什么关系呢?”
“怎么说……你也是我前妻啊。”
“没错,符先生你也知道,我只是你的前妻罢了。”说完,她看着符昊,只是笑,那笑容冷得让符昊心中忽然生出了一种说不出的愧疚。
这样的刘伶,虽然扬着头,看起来骄傲又冷漠,却让他心疼起来。那种心疼,就像无数双小手抓着他的心口,带着不可名说的感觉。
对伯薇,恐怕他都没有如此心疼过。
回想起自己从认识刘伶到结婚,再到离婚。
相处的日子不长不段,但从相识第一天开始——她的痛苦便是自己造成的。
一开始的刘伶,对他而言不过是路人。
可渐渐的,路人从什么时候变成了家人?
她会为了母亲的病发而帮自己隐瞒苏情的存在;她宁愿撞痛自己,也要帮母亲拿到药;她也会指着自己的鼻子破口大骂说自己无情无耻……
那么多的往事交叠在一起。
一个路人的形象,从开始透明、苍白,变得有血有肉、生动饱满。
从什么时候起,自己的目光会开始追随于她?
一直以为,这只不过是一时的冲动。
可是当他们介绍刘伶是冯栗的女友,当那个不长眼的家伙想要对刘伶毛手毛脚的时候,符昊心中赫然一股火气轰轰烈烈的出来了。
他终于理清了自己的感情。
他喜欢这个人淡如菊的女子,不知不觉的喜欢着,竟是从今天才发现。
难怪会为她欣喜、为她生怒、为她难过、为她心疼。
那么多激烈的感情撕扯着他的胸腔,让符昊心中似压着什么,他害怕表白,痛恨自己当初不负责任的结婚和草率的离婚。
如果在正确的时间遇见她,会不会结果又会不一样呢?
终于……
符大少爷开口了。
“伶子……我……对不住你……”
一向高高在上的符大少爷居然也会道歉!
刘伶愣了下,旋即笑得张扬而冷酷,“符大少爷,符大公子,借《流星花园》里面道明寺的一句话,‘如果道歉有用,还要警察干什么?’你自己做过的事情,给别人带来了多少的伤害,是一句道歉就能解决吗?”
“我们之间就没有转圜的余地吗?”
“有,怎么没有。”
符昊眼中一喜,不等他高兴起来——
但听刘伶的声音忽然没了方才的剑拔弩张针锋相对,声音淡漠而有礼,从容道:“我不怪你,也不恨你。对于你,从决定离婚那一天开始,我就不再抱着小女生的那种期盼。恨一个人,是拿别人的过错惩罚自己,事情已经过了那么久。在你说对不起的那一刻,我想我们已经两清了。我的婚姻,是以自己的愚蠢换来的一个笑话。这场闹剧似的婚姻既然已经划下了句号,那也没有必要再频频回顾这个错误。”
说完,她头也不回,直接走向酒会大厅。
符昊几步追上,还想说些什么,刘伶的电话已经响了。
符昊眼睁睁看着刘伶往角落走,正心灰意冷的时候,忽然看见刘伶接过电话,面色立马大变。刘伶几步窜到大厅,朝酒会的waiter指手画脚说了些什么,waiter四处环顾了一圈,满脸茫然摇了摇头。
紧接着,刘伶捏着手机无头苍蝇似的到处跑,似乎在寻什么人。
“伶子,你……”
符昊刚走到刘伶面前,就见刘伶满脸苍白,身子明明已经摇摇欲坠,却依然使尽了浑身力气,一把推开他,找waiter要了张纸条,嘱咐他如果看见冯栗,就把纸条交给他。然后,她匆匆忙忙地往外冲了出去。
坐上了出租车,刘伶的心还一直狂跳着。
a城的出租车从来拿自己当飞机开,你坐上去,就能看见两排的风景“嗖嗖”后退,巨大的冲力让没心理装备的人当时就会玩一玩心跳。不短的路程,出租车司机踩着脚下油门,就能在睁眼闭眼的瞬间给你送到目的地。
平常刘伶其实总抱怨出租车师傅开得太快,可今儿个却觉得这师傅开得太好了。
待她下了车,一口气跑到团子家,团子已经哭得泪眼朦胧了。
“姐,姐……”
团子手足无措,看见刘伶,好容易止住的泪,一下子又绝提而出。
“没事儿吧?”
刘伶一进门,看见团子好端端地坐在那儿,没流血,没受伤,什么事儿都没发生,本来都飚出心口的那颗心,这才算安了下去。
然而,团子依然在哭,哭得惨兮兮的,刘伶刚自顾自地倒了杯水,还没喝下去,神经一下子又绷起来了。
“你刚才说孩子保不住了?怎么回事?”
电话里,团子哭成那样儿,什么都说不清楚。刘伶只听着她用天塌下来的声音说孩子保不住了,以为出什么大事儿了,什么都顾不上了,赶过来看见没事,心里还有分侥幸以为团子和自己开玩笑。
你说了,人团子一个未婚女青年,才和大古分手,如果有孩子,孩子是谁的?
好,暂时不提哪来的孩子的问题。
如今的刘伶,怎么看,也没觉得团子有小产的迹象。
她握着团子的手,目光真诚地看着她,道:“先别哭了,告诉姐发生什么事儿了,有什么事儿不能解决非要哭哭啼啼的呢?我都不怪你打电话,骗我说你孩子没了,这话哪儿能乱说的,把我魂都要吓掉了。”
“姐,我没骗你,呜呜呜……你不帮我想想办法,孩子真保不住了。”团子抽抽噎噎的,好容易止住哭,断断续续地把话说了个完整。
刘伶惊了一跳,“你什么时候有孩子了?”
团子不说话,只是哭。
关于孩子的事儿,刘伶知道再问也问不出什么,还是问清楚团子要自己帮什么忙才是真的。
在沉默、问话、沉默、再问话的过错中,刘伶大致知道发生了个什么事儿。
原来最近团子发现小顾总是鬼鬼祟祟的,说是去干这件事,但是在这里去找他又找不到人,似乎在瞒着人,做什么坏事。
刘伶就问,你怎么知道小顾鬼鬼祟祟的?
团子又不说话了。
得。这里问不出来,继续听团子说啊。
在小顾的衣橱里,团子发现了沾血的衣服。这个沾血,和咱们平时打死一只蚊子染的血不同。这个血,是浓稠的血,似乎是溅到衣服上的。沾上去,衣服上大半是血,透着浓浓的血腥味道。
团子一看就急了,手一抖,也不知从什么地方掉出一把枪来。
小顾笑眯眯地告诉团子说那是假枪,他看人家杀猪的时候,溅上的血,让她别想多。
一次是意外,两次是意外。
夜路走多了也会撞鬼,团子不止一次看见他和几个凶神恶煞的人在一起喝酒打架,也不止一次看见他和那些看起来就是混黑的一些人混在一起。
就是在今天晚上,小顾神神秘秘地又出门了。
团子翻遍了整个屋子,都没看见小顾说的那把“假枪”。
她虽然对枪啊、黑社会啊什么都不是很了解,可也知道私藏枪械是违法的。再回想当初那件沾血的衣服,猪血和人血到底是有些差异的,她越想越觉得衬衫上沾的绝对不是猪血,保不住就是哪个人身上的血。
小顾和那么一群人混在一起,会干什么,能干什么,她都想不出来,只知道小顾惹上大麻烦了。
团子依然在哭,眼睛肿肿的,和兔子似的。
“喂,110吗?”
刘伶拨通电话,语气冷静,刚准备说些什么。
忽的,团子眼睛一下子瞪得圆圆的,一把按住刘伶拨电话的手,掐断电话,惊惶道:“姐,不能报警啊。”
可怜团子喘着粗气,胸脯剧烈起伏着,显然受到了极大的惊吓。
“都这样了,不报警能行吗?这个顾楚雄一直缠着你是吧。这回刚好,咱们用法律的手段狠狠给他来这么一下,看他还敢胡来!”
刘伶对小顾的印象实在有些叵测。
小顾干的那几件混蛋事儿,早够刘伶记他小半辈子了。
那丫从来就不是省油的灯,如果他没落在刘伶手里也就罢了,偏偏被刘伶知道这么些事儿。
看着团子哭成这样,刘伶第一反应,就是小顾又欺负团子了,而且欺负得还挺厉害。
不报警,就太对不起警察叔叔拿着纳税人的银子了。
刘伶胳膊一扬,挣开团子的手,眼看着手脚利落地又准备拨打号码。
团子张着泪汪汪的眼睛,吓得面色惨白,抓着刘伶的胳膊,愣是不让她拨出110。
刘伶没辙了,道:“你都说了到处都是血,他顾楚雄还私藏枪械,和黑社会厮混打架斗殴……哪条都是够他喝上一壶了。”
团子沉默。
刘伶以为她害怕,一扬眉,恨铁不成钢:“他现在不在这儿,你怕什么?”
团子掉了好半天的眼泪,眼泪汪汪地看着刘伶,欲言又止,好半天,终于犹犹豫豫地说了出来,“姐,如果……如果我说我怀了他的孩子……”
清风徐徐,透过纱窗吹入屋内,凉飕飕的。
刘伶开始以为她说着玩。
可团子眼泪啪嗒啪嗒地掉,压根不像是说着玩的。
刘伶脑子倏的被什么狠狠挫了一下,半边神经都炸开了,声音都大了几分。“什么?你说你怀了他的孩子?你开什么玩笑?你原来不是很怕顾楚雄的吗?这丫不是好人啊!和这么危险的人在一起,你就不怕吗?”
刘伶毛了,刚才那么多无法解释的暧昧,这会儿倒是全部明明白白亮亮堂堂了。
小顾那混蛋,居然还没确定关系就把团子骗上床了。
不怪刘伶觉得奇怪,任谁看小顾和团子的相处方式,都不会想到团子居然会从了小顾。
这炸弹来得实在是太威力十足。
甭说刘伶觉得奇怪,就连团子自己也很奇怪,明明那么讨厌的人,但是为什么真的等他出事了,才发现自己不能没有他。
团子恨死自己了,可根本没办法不想小顾。
这几个月发生的事情太多了,她不知道怎么和刘伶解释,越急越糊涂,越发解释不清了。
刘伶看团子这幅可怜兮兮的小模样,知道再说什么也没有用,以为这个孩子对团子而言是负担,只好挑重点的问:“几个月了,能流掉不?”如今这么枚炸弹下来,不仅是团子糊涂,刘伶也有些糊涂了。
她原本以为团子是被小顾骗了的,一个没结婚的闺女,有孩子怎么都是累赘。流掉,也许能把小顾对团子的伤害减小到最少。
可话音一落,团子如着雷击。
“姐,连你……也不帮我了吗?”
团子眼泪啪嗒啪嗒砸了一会儿,不哭了,甚至连话都不说了。可仔细看看,你会发现她眼底流露出的,是彻底的绝望与悲伤。
哀绝入骨,生无可望。
如果只是小顾把团子骗了,那团子绝对不会有这样的表情。
从始至终,团子一直没提过一点儿小顾的不是。
只是一味的替他担心,替他着急。
纵是顾楚雄干了再多再混蛋的事儿,团子也不怪他。
这和当初团子害怕小顾、恨不得小顾离着越远越好、与小顾不沾半点关系的情况,简直是天壤之别。刘伶回想当初团子打电话说“孩子保不住了”的伤心劲儿,显然团子是爱着这个还未出生的孩子。
就算刘伶神经比较大条,这会儿也终于看出点不一样的暧昧。
她心下咯噔一声,沉着脸,:“问:“你是不是喜欢上那个混蛋了?”
团子根本没有考虑,异常坚定地用力点头。
“轰”的一声。
最坏的可能,最不好的猜测如今都落实了。
有什么在刘伶脑子里炸开了,炸得她整个脑子都气懵了。
团子这么好个姑娘,居然爱上这么混蛋!
刘伶简直想甩手不管了。
她“哒哒哒”来回走了几趟,摔门而出,可走到一半,又折回来了,她倚着门,看着抱着双膝哭成泪人的团子,声音无力又无奈,“得,我欠你的。”
(得,都是养肥党了。既然大家都养肥了,我也不改内容了,一日多更,直接出版内容贴到完结,大约5天内完结——等完结以后,主更《邀宠》和《香灯半卷流苏帐》吧,心情好了再来写《妖孽》番外)
。
团子这姑娘想得简单,她压根不相信小顾真的杀人了。
打架啊斗殴啊私藏枪械啊,这些罪名可大可小。团子不让刘伶报警,就是觉得自首和告发的罪名是不一样的。
刘伶一听她这意思,就觉得不是个事儿。她几乎不用想,都知道小丫头打的那点儿小主意:“你的意思,是要去找小顾,劝他自首?”
团子泪眼朦胧,点点头:“嗯。”
刘伶压下口气,试图冷静下来:“你怎么知道小顾愿意去自首?按照你的说法,他现在有可能是杀过人的……”
团子:“只是一件血衣,并不能代表小顾真的杀过人。”
刘伶语结,听这么天真的辩驳,反而被她气乐了:“好,就算没杀过,可小顾不是什么好人……”
团子无辜地张着泪眼,道:“政府不是说,‘坦白从宽,抗拒从严’。”
刘伶听她说出这一套,简直像砸开她的脑袋看看这丫的思维为毛和普通人差那么远,这么天真的事儿都能想出来。
刘伶试图和团子讲道理,可这妮子异常固执,让刘伶连劝都没办法劝。
除了帮,刘伶实在没第二个办法。
团子说:“姐,我也知道这件事找你,实在太为难你了。可是除了你,我实在想不出第二个可以帮我的……我不想让肚子里的孩子一出生,就没了爸爸。今天晚上,小顾的脸色一直不大好,心神不宁的,接了电话,连招呼都没打就出门了。我翻遍了整个房子,都没找到他原来说是假的那把枪。本来没什么事儿的,可过了今天晚上可就说不准了,我们现在去找他,没准还能阻止他干出什么傻事儿……”
根据团子的记忆,小顾最近一直和一个叫德叔的人走得很近。
那个德叔,住在大柳树北巷的那条街道。按说,大柳树北巷已经是郊外了,德叔家更是那条小巷子最靠边的一户。很难想象,小顾这么个上层阶级的妖孽,居然会认识德叔这样天天雕琢些石材雕塑的朴实劳动人民。
团子也见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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