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可能要一辈子才回来,可这才刚过了几个月。
伸手握住他一根手指,表示亲昵,女人讨好男人不就是这样嘛。
李伯仲看着她光洁的额头,半天没什么表示,没甩开她的亲昵,也没回握,“出去了?”他的眼睛一向好使,尽管只是一眼,他还是看到了她,以及那个壮实的男人。
“是啊,您说一辈子不回来嘛,妾身也得要考虑下半辈子怎么活。”显然他是看见了,她也没必要再狡辩,跟别的男人在一起被抓个正着,百口莫辩,主动承认比解释好多了,“好在您又回来了,妾身也不必将就那些普通男人了。”
最后还是抽去了手指,不过没有用甩的,看来怒气是消了不少。
李伯仲转身走上游廊,白卿跟在一旁。
远远的,在游廊尽头,彩缎翩跹,是一群华丽的女人,她注意到了他眉头的变化,微蹙,然后平静,看来是认识的人。
这是一群可以瞬间让普通女人化成灰烬的高贵女人,白卿有点庆幸自己身上穿的是这身干净的青衣男装,如果她穿得是她那些廉价彩衣,脸上画得是眉飞色舞,此刻一定已经变成了灰烬。
白卿几乎可以肯定,那位着紫裳的美貌女子一定就是李伯仲的未婚妻,瞧她的眼神,瞥过他的眼,然后扫过她的唇,接着是淡淡的放空,像是什么都不在乎,这是有心胸的女人的表现,似乎能目空一切。
而她想知道他的这位正主是不是真有那么心胸开阔,于是轻轻伸手握住了他一角衣袖,闪半步,躲在了他的身后,这是没见过世面的女人该有的模样,胆怯,但却与她身前的男人形成了一种莫名的亲昵。
不出所料,她的“胆怯”让他的未婚妻多看了一眼过来。
白卿低下眼,长长的睫毛掩住了眸子里的笑意,原来——这未来主母也没那么目空一切。
“舅母。”李伯仲微微垂目,向为首的一位中年妇人施礼,这妇人是汉西赵家的儿媳,与李伯仲的母亲同辈,同时也是皇族出身,这次来西平说是因为去京城路过的,不过显然没那么巧合,从汉西去京城,想路过西平那还真是不容易。主要原因还是因为李伯仲未婚纳妾,让他的老丈人不开心了,这位舅母就是来做和事老的。
瞧,她不是还带上了李伯仲的未婚妻?大老远的,从京城到汉西,再从汉西去京城,然后又这么凑巧路过西平,为的是什么?当然是让李家人看看这位仪态万方,贵气逼人的郡主,皇室的女儿,可不会轻易跟人分享男人。
这不只是面子问题,还牵扯着君与臣的尊卑。
“伯仲啊,正好碰上你,你先带梓童去歇息,一路上颠簸的很,她身上还带着病,熬不起,我得先去拜见姑姑她老人家。”这妇人口中的姑姑即指李伯仲的祖母,诸侯各家虽然为了争地盘的事,你我撕咬,可私下里,也是盘根错节的带着血缘关系,乱七八糟的。
李伯仲微微点头,随即侧脸看一眼在他身后装胆怯的女人。
是要她给主母让道了?白卿回视他,并默默松开手。
凄凉啊,就这么被丢弃在了空旷的游廊里,侯门似海,贫贱女子终还是要遭人丢弃的。
白卿回过头,她的月舂苑在西,跟他们的方向正好相反。
抬腿走了几步,一偏头,两三个孩子正躲在廊外的毛竹后,背后像是藏着什么东西,其中一个孩子是李季冬,就是那个用竹剑砍伤她,却把自己给吓坏的男孩。
白卿看着几个孩子半天,突然生笑,伸手指了指他们背后露出一角的剑鞘——男孩子总是对利器有莫名的喜爱,似乎天生爱斗。
几个孩子经她的指示,赶紧把露出的剑鞘再藏藏好——好不容易躲过大人的眼睛才偷来的宝剑。
白卿转过头,继续往她的小院子去了。
男孩们见状不禁互瞅几眼,随即嬉笑开来,大哥这位小姨娘还挺够意思,没声张。
***
白卿换下了那身青衣,挑帘子出来,就见凤宣正在从食盒里往桌子上摆饭菜。
“厨房今天这么早做晚饭?”
凤宣心虚地答应着,今晚东府那边大摆筵席,可没点她们这位卿夫人的名,所以厨房就先让她把晚饭端了来。
“东府不是开宴席嘛,还有空给我做这么多菜?”看了看,菜色很丰盛,而且还多了几道。
“吴妈说今天的菜很新鲜,就多做了两道。”凤宣边回着话,边打量白卿的表情。
“那过会儿你送盘子回厨房时,多谢谢吴妈。”坐下身,拾起筷子在白水里沾了两下。
她到李家以来,打点的最好的就是这些下人了,这是习惯,到任何一个地方,她都会找机会先跟这些人来往,小时候在歌舞坊间,她也这样,所以厨房每次给她们姐妹的饭食都比较多,没办法啊,饿出来的嘴巧跟手段。
“对了,一会儿跟吴妈先要点热水。”今晚来了这么多女眷,热水肯定要排到很晚。
凤宣点头。
洗澡是很好的解决寒冷与寂寞的方式,泡在半人高的浴桶里,周身被暖暖的水包裹着,一闭眼,整个人滑进水里,再缓缓张开眼,看着水面上的世界,像做梦。
“啊——”一声尖叫,凤宣惊恐的面庞倒影在水面上。
白卿坐起身,脸上、头发上都冒着热气……
“夫人——您——差点把奴婢吓死。”谁见过大活人在水底睁着眼睛的?
白卿抹一把脸上的水渍,咳嗽几声——被水呛到了,这丫头进来就是一声尖叫,吓到反而是她,“不知道谁吓谁,出什么事了,突然这么跑进来?”
“哦,是东府那边来传话,让您过去呢。”说着话间,赶紧递来一条布巾。
“叫我过去?”谁这么想不开,在这种宴席上也敢让她过去,是想要李家下不了台,还是想要那位未来主母下不了台?
十芽城的内人
柔顺是偷窥的最好方式之一,在胆怯、无助与被排斥时,用那双无辜的眼睛去看人,偷窥这些与普通人不同的高贵人,是一种无奈之下的乐趣。
她第一眼看得是李伯仲,因为只有他能决定她在李家的命运,这个男人与众不同的是,他敢反抗,并且可以战胜他的家人,这是普通男人做不到的,她喜欢并敬佩他这一点。
对于她的注视,李伯仲并没有给予太久的回视,只是饮酒间偶尔的一瞥,瞥见她那身轻柔的白缎,以及腕子上翠绿的镯子时,他便知道她今晚扮得是怜人的小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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