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提着笨重的吸尘器上图书馆二楼,努力拉出机身中长长的电线,插上电源,正打算开始工作,却不经意瞥见图书馆二楼阳台上似乎……躺了一个人!
角度的关系,从我站的位置看得不太清楚。好奇心驱使,我绕过重重桌椅,一步步凑近“案发现场”。
愈看愈眼熟……
“元燕京,你躺在这里装死啊?”我推开阳台的落地玻璃窗,朝那个脸部盖着一本杂志、躺在地上的男生喝道。
仰躺在地上的男孩动了动,懒懒地拿开覆在脸上的杂志,坐起身来,“小姐,图书馆里不准大声喧哗,你不知道吗?”他抱着头,一副宿醉之后的痛苦状,嗓音犹带着浓浓困意。
果然是他!
元燕京。怪胎一个。长得像白马王子,行事却是不折不扣的小瘪三作风。出身上流社会,却老是混迹社会底层。缺课时数永远比上课时数多;鼻青脸肿的时间远远多过五官完好的时间;最不幸的是,这家伙是极少数能称得上我好友的人之一。(我上辈子铁是造孽深重)
“我只知道图书馆里不准睡觉。”我走近他,蹲下来,仔细端详他的脸,“你的脸是怎么一回事?”
青一块、紫一块,有些是未愈的旧伤,大部分的伤痕则明显是新近造成的。他原本俊俏的脸上伤痕累累,眼角青紫,鼻子下端有干涸的血迹,嘴角布着伤。不只脸,手臂和指关节也是瘀青处处。他身体的其它部位被衣服遮住,我看不清伤势如何,但,我想,看不见的不会比看得见的好到哪儿去。
如同穷人看不惯富人奢侈浪费,我一向看不惯元燕京老是把自己俊美的脸弄得惨不忍睹。暴殄天物。
“被痛扁啊!”燕京委屈兮兮地抚着脸,“事实这么明显,你还要问?”“废话!我当然看得出你被揍的事实。问题是你又招惹了谁?被扁成这样!”
燕京出身豪门,长得又帅,自然惹来许多异xing爱慕的眼光,也因此惹毛不少同性。加上他行为不正经,老是疯言疯语、言语轻佻,标准的瘪三样,于是降临在他身上的麻烦事从来没少过。
“唉!事情过去就算了。”燕子摆摆手,一副往事不堪回首状。
兀、燕、京!“”呜……你……你不要恐吓人家啦。“燕京做出怯懦受惊的娇柔状,恶心死了。”你难道不晓得强迫受害者去回忆被害过程是不道德的吗?当心我去励馨基金会投诉。“瘪三本性表露无遗。
励馨基金会?这家伙连这也拿来开玩笑!我冷冷地开口:“你信不信我会扁你?”
如今我很能体谅那些动手扁他的人。打得好。
“这么凶?”燕京稍稍收敛夸张的演技,但忍不住嘀嘀咕咕:“真衰,被人揍完之后,还要挨你骂。母老虎,难怪没人爱。”
闻言,我不禁肝火遽升,“你有种再说一遍!”跟燕京说话必须冒着脑血管进裂的风险。
“是、是,我没种。”见我动气,燕京连忙露出乖巧讨好的笑容安抚道。
“我再问一次,你的伤是谁干的好事?”我耐着性子。
燕京见情势不容他继续装疯卖傻,只好不情不愿的说:“石老大那一挂的。”
怎么又是姓石的?今天难不成是“石狩真日”?每件事都和他扯上关系。
“温雪还是罗妙?”我问。
温雪、罗妙都是和石狩真同一挂的。同挂之中还有一个霍游云,斯文优雅,不会(或不屑)出手教训燕京,所以我没把霍游云算在内。
“温雪。”燕京扁嘴委屈的说。我长吁一口气。“那石狩真为什么老找你麻烦?”不解。燕京的拳脚功夫不算好(如果好的话,就不会老是鼻青脸肿),石狩真那一挂的却全是打架高手。照理说,石狩真应该不屑把燕京当成对手,但是,燕京受伤,十次有五次是拜石狩真之赐。我一直想不透关键何在。
“红颜祸水,还不是因为你。”燕京小声咕哝抱怨着。
“什么?”我没听清楚。
“没、没事。我的意思是,见怪不怪,习惯就好。反正我挨打是家常便饭,是谁出手都没啥差别。”
“身为元朝集团未来接班人之一,经常被打得像猪头,能看吗?”我放柔声调。
燕京干笑数声,连忙改变话题:“今天石老大才是焦点人物吧?”
我随即会意,脸一沉,“男生都也在传?”
“传,传得可精彩喽。”燕京掏掏耳朵,一副听了整天八卦听到腻的无聊状。
“原来男生的舌头也不短。”
八卦人人爱听。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
“你现在才知道?”燕京说,“不过传来传去都是一些垃圾,又不是当事人,却讲得好像自己亲身经历似的。”
“曾参杀人。”我低头搓弄自己的长发,淡淡地说。
燕京明白谣言的杀伤力。不,或许应该说,我和燕京都很明白,因为我和燕京也曾是辈短流长下的牺牲晶。燕京是我在校内唯一的异性好朋,一男一女的友谊在男女分班的环境很容易被暖昧化,尤其燕京是很惹眼的人。我和燕京也曾领受流言之苦,明明什么也没做,传言却绘声绘影。比较幸运的是,我和燕京的绯闻寿命并不长,来得突然,去得也快。
“不过今天这个传言应该不是曾参杀人版。”燕京忽地挤眉弄眼,笑得邪恶,“只要和石老大下半身有关的传言通常都有很高的真实性。”
石狩真对女人的无情轻忽是众所皆知的事实。
我丢给他一记白眼。“低级。”
燕京一副蒙受不白之冤的表情,“人又不是我杀的,你应该去痛骂咱们那位万人迷才对吧?”
“男人都是一个样,天下乌鸦一般黑。”我轻哼。
“啊,我好伤心,你竟然把我和石老大归在同一类!”燕京扮起苦旦。“哦?难不成这么多年来你一直是女扮男装?”我讥刺他话中的语病,“辛苦‘你‘了,木兰。”
燕京哭笑不得。“算你狠。唉,我真是歹命,漂亮的校花学姐被人捷足先登也就算了,你还这样嫌弃我。”
“你这副尊样,有哪个正常女生会看上你?”
“所以,你们这些正常女生挑来拣去,最后却看上石狩真那一型,真是睿智的选择啊!”燕京笑眯咪的说。
“你狂什么?”“冤哪!小的岂敢在你面前造次?”燕京说,“喂,顺道打听一下,咱们美丽的校花安然否?”
“还活着,到目前为止。”“愿上帝保佑她。”燕京有模有样的往胸前划了个十字,“再闹出一条人命就不好玩了。”“等等!”
我疑惑的看着燕京。
燕京拍拍屁股也站起身,看着我,正色道:“刚刚提到人命让我想起一件事。”
“什么事?”
燕京慢条斯理的说:“今天晚上也可能闹出人命。”
“说清楚点。”我皱眉,有预感又是一件令我伤脑筋的事。
“石狩真和附近工专的一个家伙有过节,约好今晚一次解决恩怨。对方也有帮派底子,不是‘义云‘,是‘聚英‘.双方可能会有上百人到场。你猜他们谈到最后会不会化干戈为玉帛,握握手做朋友?”
我感觉自己的额头上出现了三条黑线和一滴冷汗。
god!石狩真那种生为战斗的人怎么可能去跟人家谈和?他别当场宰了对方就属万幸了。握握手?做梦喔!
石狩真还真是一刻不得闲。先是让学妹怀孕堕胎,接着找燕京麻烦,末了晚上还打算来一场械斗!没完没了,不停制造事端,精力会不会太过旺盛了点?
“你告诉我这个消息有什么用?”我有点赌气。
“有没有用就看你的本事喽!”燕京双手插在裤袋,眼睛定定的看着我。
“不关我的事。”
“好啊!”燕京绽开一朵灿烂有如向日葵的笑靥,耸耸肩,“那就让他去死好了。
第二章
虽然现在的市长当初竞选时强打治安牌,主张大力扫黑、扫黄;上任后,的确常在电视上看见市警局局长亲自带队扫荡特种行业,“似乎”罪恶已远离。不过,我向来只把新闻上那些打击犯罪的画面当笑话看,因为全是事先套好招的戏码,专骗相信正义的无知市民。
正义的尸骨已寒。
黑街的生意可旺着呢。本市南区有一条恶名昭彰的黑街,整条街上特种行业林立,是黑道第一大帮派义云帮的攒钱财库;成天出没其中的不是帮派分子就是从事特种行业者,藏污纳垢。整条街找不出一户可称为正常人的居民。白天沉寂死静,夜晚生意盎然的黑街可是夜夜笙歌、纸醉金迷,我丝毫看不出市府的改朝换代对黑街有何影响。
我为什么那样了解黑街?
答案很简单,因为我就住在黑街。
但是,我既没有在特种行业兼差打工,也不是帮派分子。
那我为什么会住在黑街?
答案依旧很简单,因为我虽然不是帮派分子,但,我爸是。我爸是义云帮现任五位副帮主之一。
说来话长。我爸小时候是安分守己的好学生,长大后是年轻有为的杰出青年,踏上江湖路纯属意外。
老爸的妈早逝,老爸的爸是酒鬼,会打人的酒鬼。老爸从小处在困窘痛苦的环境,幸亏颇有念书天分,很受师长赞赏提拔。老爸立志做个自立自强的好孩子,一路凭优异的成绩拿奖学金念书。大学念电机,在第一学府的四年里还认识了如花似玉的未来老婆(也就是我妈)。老妈念法律,天之骄女,头脑棒,外貌好,家世一流。老妈的爸是特务头子,老妈的妈是党政大老之女(这种家世比较适合用“可怕”来形容)。老妈的爸非常欣赏老爸。老爸当完兵,娶了老妈,小俩口申请到同一所大学,在奖学金与老妈娘家资助下,一起赴美深造。赴美的第四年,两人爱的结晶(不要怀疑,就是我)呱呱坠地,同时老爸即将获颁电机博士的文凭,老妈也将取得法学硕土学位。
太美满了,不是吗?老天爷眼红了,它决定不让故事继续美满下去。
从故乡打来的一通求助电话中断了老爸幸福快乐的日子。
电话是老爸故乡的一位邻居打的。这位邻居伯母为人很好。热心助人,老爸的成长过程中处处受她关怀照顾。邻居伯母有三个儿子,么子和老爸同年。但这位么子和老爸截然不同,从小就是师长眼中的麻烦人物,高中转了五次学还是没能顺利毕业,反倒是一脚踏人黑道,投身义云帮,呼风唤雨,顺遂得意。老爸二十八岁博士学位在望;么子先生二十八岁当上堂口堂主。
但是么子先生的春风得意同样触怒了老天爷。
那时义云帮树大招风,执政当局下令全面整顿,警务、情报系统联手发威,义云帮许多帮众都被捕下狱,搞得风声鹤唳、人心惶惶。么子先生就是在这种情况下被逮捕,但他背负的罪名并不是移送绿岛住在大哥套房就能解决的,因为么子先生被控涉及一桩强盗杀人案;在那个年代,法院是执政党开的,呈堂证物可以伪造,法官断案大多全凭“自由心证”。眼看么子先生只剩死路一条,么子妈妈伤心欲绝隔海求援(谁叫老爸有一个律师老婆和一个特务头子岳父呢)于是老爸急忙收拾行囊踏上返乡路;同时,也步上了不归路。
返台帮么子先生消灾解厄的过程里,老爸结识了义云帮的传奇人物:杀手“恶狼”。
然后,就像荒谬剧一般,本来是和事老,搞到最后却变成当事人。救出么子先生之后,老爸竟也决定加入义云帮,一千人等全都傻眼!老妈的娘家气疯子,尤其是老妈的母系亲属(党政大老们)直威胁要老妈和老爸离婚,就连老妈的爸也不太能谅解老爸的抉择。
老爸放弃博士文凭,留在台湾;老妈回美国念完硕士,留在当地执业。我呢,在美国待到七岁,然后被老妈送回台湾陪爸爸一起生活(老妈的娘家当然强烈反弹,但老妈是天之骄女,不是乖乖女,会听话行事那才有鬼!)。老爸和老妈虽没离婚,却长期分居两地,这算是哪门子的婚姻关系?
十八年前,老爸加入义云帮;十八年后,老爸已是义云帮副帮主。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听起来风光,实际上可一点也不。
十八年来,峰回路转。现在的义云帮,早已不是当年老爸向往的义云帮。
当初老爸是为了救么子先生而接触义云帮;后来因为和“恶狼”相见恨晚而加入义云帮。
十年前,原任帮主被不明狙击手暗杀,帮内要推选新任帮主之际,恶狼突然被列为警方首要围捕对象,逼不得已,恶狼潜逃出外,就此匿居国外;石康维顺利坐上帮主之位。后来道上盛传,恶狼落难全是石康维搞的鬼,因为论资历、论能力,恶狼才是当帮主的最佳人选。
石康维就是么子先生。
很讽刺,是不?
老爸在帮里的地位变得很微妙。他是石康维的救命思人,也是恶狼肝胆相照的好友;他救了石康维,石康维却陷害恶狼;命运之神真是残忍。老爸心灰意懒了,认清帮派的黑暗,石康维基于救命之恩,让老爸当上副帮主,却只是给了一个架空的位子以防老爸和恶狼联手演出复仇记。老爸也无意争权,近年来已逐步淡出帮内活动,不像其他副帮主那样积极培养自己的人马。
看起来挺惨。呃……其实只是“看起来”啦!私底下,老爸也有秘密经营的“副业”,神不知鬼不觉,而且很成功。
老爸始终和恶狼保持联络。六年前,老爸老妈与恶狼夫妇合作在美国加州创立一间科技公司,公司交给恶狼妻子的侄子(关系很复杂吧?)负责运作,营业规模在六年间扩展迅速,业绩有声有色,然而却没有人知道那全该归功于四个闲着没事的幕后投资者(四个里面的两个男人,一个是名噪一时的杀乎,一个是台湾第一大帮的副帮主,嘿嘿!)。鉴于先前的投资成功与合作愉快,四位年纪、野心都不小的合伙人正摩拳擦掌,积极准备进军大陆投资设厂。
老爸跟“惨”一点儿也扯不上关系,逍遥自在得很。
我知道帮内的新生代大都崇拜石康维的狠辣作风,认为老爸和恶狼是“过气的老家伙”。错得厉害!我认为老爸和恶狼才是真正的聪明人,尤其是恶狼。当年恶狼根本不是狼狈潜逃,而是将计就计顺水推舟,因为恶狼早对黑道生涯萌生倦意,加上繁重的帮务,使他无法多陪伴久病的妻子;恶狼的妻子三番两次下达最后通牒,然而身为帮内重要支柱的他如何能脱身?于是明明事先得知石康维要陷害他,他也不先发制人,就乖乖地扮演“被害者”,借力施力,成功地摆脱帮派包袱,隐居国外陪妻子宁静安然的养病,再也不必过刀口舔血的日子,恬然自得。
笨的是谁?
那些十六、七岁迫不及待混迹黑道、一心想当老大的毛头小于才是真的笨蛋!
四点放学,搭上一路狂飙的公车(我怀疑公车司机是暴走族出身)呼啸过大半个市区,奇迹似的在四点十五分抵达我的目的地。平常耗时四十八分钟的车程浓缩成十五分钟,我由衷叹服于驾驶的神乎其技。
跳下公车后,我望着绝尘而去的公车屁股,心里想着:还是叫老爸帮我买一份意外险比较妥当。
这年头要把一个小孩拉拔成|人可不是简单任务。出了门,要提防被绑架、被飙车族砍、被公车撞、被砂石车辗、被心理变态泼硫酸…,“进了校园,要担心暴力勒索、过度体罚、课业压力……呼!”家长“这个身份真是非常人足以适任。
或许我也该提醒老爸去看管精神科才对。
我边走边胡思乱想,来到丁字路口,一拐弯便进了声名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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