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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栈老板是个实干派alpha,见秋千塌了,立马取出榔头敲敲打打,没几下就给修好了。谁知第二天一起床,半拉子木板又拖在了地上,另一端的绳子空空荡荡----断口粗糙,分明是被利齿咬断的。

六百六气定神闲地蹲在旁边甩尾巴,琥珀色的圆眼里闪过一寸狡黠的光。

客栈老板不再试图修复秋千,而是拆掉它,换上了一只竹编摇篮,还在里面铺好了柔软的被褥。

就这样,六百六将它心爱的秋千当做见面礼,送给了它更心爱的小铃兰。

因为这只灵性与脂肪同在的胖猫,还有它善良的alpha铲屎官,何岸在落昙镇定了居。

一个淳朴且浪漫的环境总是能在潜移默化中改变人的心态,九个月以来,程修已经习惯了落昙镇的闲适,突然接到一通来自渊江市的电话,好比一根电钻专挑周末清晨破墙,每个字都聒噪至极。

“程修程修,你知道郑总喜欢什么花吗?”

俞乐在那头焦急万分。

程修拖来一把饱经沧桑的破藤椅,惬意地躺了上去:“郑飞鸾喜欢什么花?我不知道啊。”

顺手揉了揉铃兰的小脚丫。

铃兰正在奋力啜奶,吭哧吭哧的。嘴巴不得劲,四肢便配合一齐用力,脚丫子软扑扑地直往程修掌心里蹬。

说实话,程修一点儿也不想搭理俞乐。

被郑飞鸾开除后,他曾想友善地给予下任助理一些忠告----毕竟郑飞鸾情况特殊,不是一个难度恒定的boss,极可能在未来的某一天化身恶魔,需要尽早准备。但俞乐自视甚高,既不问他被开除的原因,也不问他郑飞鸾的性格特点,直接走马上任,还当面嘲讽程修不懂得把握机会,将这么好的职位拱手让人。

程修几乎呕血,却没跟她争辩。

那会儿何岸还生死未卜地躺在医院里,铃兰也没出新生儿监护室。他要操心的事太多,没那份闲心回击对方的挖苦。

万万没想到,这位牛逼上天的俞助理也只撑了九个月。

他问俞乐发生了什么,俞乐说从上周起,郑飞鸾就无缘无故看桌上的插花不顺眼,连换了十几枝都不满意,又说不出究竟喜欢什么花。折腾到后来竟勃然大怒,丢下一句:这点小事都办不妥,下周结薪走人吧。

程修一听,就知道事情大发了。

他跟在郑飞鸾身边四年多,深知这个人是典型的企业家性格,抓大局,不拘小节,类似办公桌插花之类的小东西根本就入不了他的眼----有一回程修心血来潮,往花瓶里插了一头蒜,郑飞鸾看到了也没说什么,以至于程修根本不知道他对花卉竟是有偏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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