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秀转身离去,沈越却丝毫没有睡的意思,对他来说,这个时间还是太早了。
船行虽然还有事务,他却懒得处理。船行的生意做到现在,钱己经赚够了,更多的银子对他没用处,就这样维持下去就好。
适当的娱乐更有助于放松心情,他未必有多时间享受放松了。
“我昨天看的书呢,放哪里去了?”沈越问着。
沈镜道:“我又不是你的使唤丫头,怎么会知道。而且书本这种东西,我最是头痛,千万不要来问我。”
“你比使唤丫头好用多了。”沈越一边找书一边说着。
沈镜道:“呵,拿我比使唤小头,等敌人杀来时,你就让使唤丫头给你挡刀吧。”
“你的薪水是使唤丫头的一百倍,快别抱怨了,帮我找书。”沈越说着。
沈镜根本就懒得动弹,道:“你自己放的,不要找我。不过,你刚才说,秀小姐开药铺的生意不错,是真的吗?”
“真或者假有意义吗。”沈越说着,“她想做就做。”
沈镜沉默,银子对沈越己经无意义,赚钱对他来说太简单。白手起家建下这样的汇丰船行,沈越称的起商业奇才。
这样的奇才,怎么可能会对小生意感兴趣。所有一切,不过是陪妹妹玩,这是哥哥的慈爱,而不是对她商业才能的肯定。
“唉,找不到了,我还没看完呢。”沈越找了一会就放弃寻找,“算了,明天让小厮出去再买吧,拉一车回来,总有几本能看的。”
沈镜想到扔掉的那一堆杂书,吐槽道:“你不该去买书,应该去找自己喜欢的作者,拿钱让他写。”
沈越看书的眼光极挑,偏偏这阵子又喜欢上看书,买一堆回来,然后翻开一页,不喜欢就直接扔掉,喜欢的就看下去。当然像今天这种,看到一半丢了的,他也绝对不会找。
按沈越说的,可入眼的作者太少,而这些作者又往往写的少。
“这个主意不错,明天记得提醒我。”沈越说着,“或者我该自己开个书局,专找我喜欢的作者写文。”
“……开书局,果然是好主意。”沈镜说着。
这就是富家公子哥与一般平民的区别,喜欢什么直接开个店,果然够豪够沈越。
两人正说着,就有管事匆匆进来,手里拿着信件,道:“东家,京城来信。”
“京城的信?”沈越有几分意外,却是接了过来,依然是厚厚一叠,自言自语道:“办事挺快嘛。”
从青阳到京城,就是快马加鞭也要半个月。再加上事情办好也要时间,这么快就回信来,确实是快的了。
“下去吧。”沈越对管事说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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