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芙丽雅喜欢她,常无用差不多可以确定了。但这种喜欢可能更多建立在对神秘陌生人的好奇,对温柔女性的依恋。芙丽雅的性格很简单,她在这个小小的山谷部落里长大,选择的余地不多,这才突然对一个陌生人产生好感。虽然,这个陌生人是她的同性。

常无用并不想回应这份简单的感情,她还想找到离开这个世界的办法。

再说了,常无用回忆起那天流在地板上的鲜血,那半只眼睛,她的心一阵阵发冷,她不认为自己是一个好的恋人,她做不到,她不会。

根本不会爱。

☆、更喜欢动物

早上常无用跟着芙丽雅出山谷的时候,芙丽雅拿上鱼叉,镖枪,背上了弓箭。常无用则继续在腰间别了一把芙丽雅给她的小猎刀。此时天还是蒙蒙亮,她们都带着兜帽。

背着弓箭的芙丽雅乍看起来就像一个俊俏的男子,和昨晚给人的感觉截然不同。

“那是什么”常无用问,昨天她就已经发现,在部落一圈帐篷的边缘还搭了一顶旧旧的小帐篷。

“那就是老拉姆的帐篷。”芙丽雅回答。

常无用了然,老拉姆是一个喜欢独居的老人。芙丽雅小时候经常去老拉姆的帐篷里听故事,芙丽雅还特别强调,她煮的野鸭子汤很好喝。

等她们到了部落的时候,部落的人已经开始活动了,女人们正在借着蒙蒙的天光坐在帐篷边裁缝皮毛。小孩则已经和小雪橇犬们玩在一团,他们拿着小弓箭射出去,小狗则把箭叼回来。偶尔一两个帐篷前的架子上晾晒着少量的肉,但大多数架子都空空荡荡的。女人们看常无用的眼神不再友善,多少都有些戒备。

这是一个很小的部落,住着纳努克族人。十来顶帐篷拱卫着两个大帐篷,右边的是那天常无用进去的帐篷,现在常无用已经知道了,那是巫医基奥帕多。而左边的,是部落里最优秀的猎人阿布什的帐篷,芙丽雅告诉常无用,他们每一个人打猎技术都是阿布什手把手教的。

只见帐门一挑,乌塔从里面走了出来。

是的,芙丽雅还告诉常无用,在他们16岁那年,阿布什就掉进冰缝里死了,而他的儿子乌塔,现在是部落里最优秀的猎手。

看着乌塔明显黑着的一张脸,常无用还想起芙丽雅欲言又止,犹豫再三,还是小声对常无用说,她觉得乌塔的打猎技术还差一点。

“所以你才是部落里最好的猎手对吗?”常无用问。

“我…我一般会控制我打的猎物不要超过乌塔,他很在意这个。”芙丽雅红着脸说,显然她不是一个喜欢自我夸耀的人,但她又忍不住想在常无用面前展示自己。这让常无用想起了开屏的雄孔雀,她不得不承认,芙丽雅这只小孔雀很可爱。

“这个女人不能跟我们去打猎。”乌塔瞪了一眼常无用。

“我叫阿纳斯塔西娅,乌塔。”常无用拉住了正要说话的芙丽雅,“你可以告诉我为什么不能跟着你们去打猎吗?”

乌塔明显被常无用流利纳努克语给怔住了,他顿了半天,才粗声粗气地说:“看来阿博特大人很信任你,但打猎是血的事,可不能靠嘴皮子和像野鸭子一样呆呆站着瞪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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