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了。”挂了电话,秦歌头彻底有点遭不住,看还有时间,转索性直接去了酒吧。
同时心里暗骂砸钱的主户就是这么胡来。
头脑不清明,秦歌先去酒吧,这几年多亏吧里泡着,头疼犯得少了。
作者有话要说:
至于为什么秦歌把王野忘了,因为刺激有点大。
下章继续慢慢道来~
你们的霸总王野!地主家的傻儿子!回来啦!
我多爱你们,离别的部分都跳过去了!
爱你们!
第51章秦狗,你把我剜了个干净?
秦歌对着酒吧厕所的镜子挤眉弄眼,自从工作以后,秦歌就很少带实框眼镜,隐形眼镜对眼泪的刺激从最开始的决堤到现在收放自如,中间的滋味也只有他知道。
等扒拉下来,带上镜框,秦歌才出了门。
外面充斥着酒精和音响的混合,秦歌心头一震,莫名舒爽。
算算自己26了,今天又看见卢汉天老婆孩子热炕头多少有点眼红。
最近只要头疼在这都能消遣一把,还可猎艳一波。
毕业个子又长了点儿,但是一头自然卷就是减龄,酒吧随便扫一圈儿秦歌都挺扎眼,这种看起来乖巧清爽的男生很勾人。
“交个朋友?”日常搭讪。
秦歌翻眼皮瞅一眼,心里就pass掉,来了四年,一炮都没成。
不是不想,有时候干脆自己弄也懒得找别人。
就是三个字。
没眼缘,秦歌这种事儿讲究,不愿意糊弄。
但鬼知道眼缘是个什么东西。
“嗡----”
夏天穿得薄,所以兜里一震秦歌条件反射就接:“喂?”
甚至名字都没看,这几年业务熟练得听声音就知道了:“罗董?”
罗家口气有点儿不好,“对方约定时间提前,现在就来,要快。”
秦歌没问为什么,撩了电话就往那儿赶,上次听罗家这口气是他家厨房爆炸。
秦歌没换衣服,穿得还算得体,就是一身烟酒气加上大框眼镜让他有点儿不舒服。
“来了么?”秦歌在门口看见插兜的罗家。
“那小子耍人玩儿呢。”罗家看到了时间对方连个影子都没有。
“没办法,指望人家兜里的钱,咱就将就点,要不你先进去,我在这儿迎着。”秦歌建议。
罗家执拗:“不用,我看着,你不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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