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钱?下回再说吧,反正和掌柜那个家伙也熟,少了钱他自己会上门。
她脚程飞快,加上本就不远,到住处只是转瞬之间。
顾云轻当时为了方便,租了一个大杂院的西厢房,隔壁大娘做饭,帮忙带她一个人的份,每月给大娘两吊铜钱作为饭费,每天日子过得十分逍遥。
她刚一入屋子,几个小孩就扑上来叫姐姐,样子惹人怜爱,顾云轻不是个能够抵挡这样攻势的人,一个心软就把下酒的花生米全给了这些皮孩当零嘴。孩子走后,顾云轻看着空空如也的口袋,心里暗道:今天又要空喝酒了,失策。算了,就拿那几声姐姐下酒喝好了。
她推门进入屋子,桌上的饭菜还是热乎的,菜色泽鲜艳,一看就是新鲜的,饭也是白米。
隔壁大娘看她一个姑娘孤身在外,本就有怜她之意,再加上每月饭钱给的足,且从来不赊欠,所以每天的饭菜都给的又好又足量,顾云轻被她哥赶出来的鸟气,在这每天吃吃睡睡,闲了就出去瞎晃悠,行行侠,仗仗义的神仙日子消得无影无踪,还颇有乐不思蜀的兆头。
她将酒壶放在桌子上,拉开椅子坐下,拿筷子挑了丝茄子放入口中,感觉合胃口的很。
蔓城人吃的清淡,在她来说就是没味道,云城人喜重盐重辣,她初来蔓城吃不习惯。后来大娘知道她是云城人,就特意去学了云城的菜式,虽然大娘嘴上别扭,说是多学一门技艺,不是为了她这个小兔崽子,但大娘的心意是个人都能看见。顾云轻虽然浑的很,用她哥的话来说就是与混世魔王只差一线,但好歹还是个人,大娘的心意还是收得到的。
她吃着饭菜,心里回想着今日发生的倒霉事,先是与掌柜八卦,掌柜忒艺高人胆大,声音也特别大,刚好被当事人抓个正着;后是被那个白衣猪头三给逮着当软柿子捏;再后来是一个青衣愣头青赶来相根本不必要的救。
顾云轻抓了抓脑袋,这都什么事儿啊,烦人。现在就希望那个愣头青不要遇到什么险情,然后来找她。
一想到那个愣头青,她又有了一脑门子困惑,她从下午至今一直没思忖明白,为什么今日那个愣头青让她觉得那么熟悉,甚至让她回想起了她的幼年在云城的时光。
顾云轻小时候人五人六的很,从尿布还没换就晓得装模作样。在外人面前,乖巧伶俐仿佛观音座下的玉女金童,可私底下更像尚未点化的红孩儿,浑的很。
她是家中幺女,老来得的。上头有个大哥,出息的很,文成武就不说,还找了个一样出息的嫂子。兄嫂与她年龄几乎差了个辈,都把她当女儿宠着,再加上不必扛着家业,自然是一身轻松。豪门贵胄再加上轻松与宠爱,一个天不怕地不怕的纨绔就此诞生。
直到有一天,她哥带了一个比她小的男孩回来,说是曾经相交的一个长辈之子,长辈蒙难临终所托,便代为照顾。她的魔王生涯就这样戛然而止了。
作者有话要说:
新人写作,接下来的日子希望大家多多包涵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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