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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要不要让天降刨坟”这件事犹豫了一下,他就放弃了。在废墟里找金子,也许深挖之后能找到。但是找那块破石头,犹如大海捞针。所以,天降恐怕这辈子,也拿不到那块石头了。

不怪爷想留住你啊,是老天爷不让你走啊!

沈思远闭上了眼睛,往天降的怀中拱了拱。从墓中带出来的腐臭并不好闻,但是他一点都不想挪窝。

“亏大了,去了一趟妖山,连跟鸡毛都没带出来”青年呢喃着,声音也渐渐小了。

青年闭着眼睛,睫毛轻颤。白皙的脸上有着几道细小的伤痕,却是细看会发现他们正以缓慢的速度愈合着。白色的花舒展着身体,在青年的脸上绽放。火光下,男人绿色的眼睛盯着青年的脸,或者说,盯着青年的耳垂。

白白的,小小的,软软的耳垂,就像沈思远本人。天降张开手指,手中有一颗米粒大小的红宝石。火光的照耀下,红宝石好像燃烧了一般,虽然个头不大,却很迷人。其实……并不是什么都没有带出来。

在天降发现驰敖的耳钉很好看时便起了心思,在墓中偶然发现了红宝石,便收了起来。可惜力气太大了,宝石被掰碎,仅剩了这么一点。他要将宝石留起来,打磨好送给这个青年。因为沈思远带上红宝石,一定很夺目。

妖山塌陷了,天降自然别想拿到那个石头,除非他愿意去刨废墟。所以,沈思远只是象征性的问了一下天降的打算。果不其然,天降选择跟着他。

哼,算你识相!

沈思远身上穿着这两天天降捣鼓来的各种毛皮,步履蹒跚的走在雪地上。雪实在太厚,太凉,可他还是拒绝了天降的“背”“抱”。妖山这一行,他认识到了自己的软弱。好像除了给天降拖后腿,半点用处都没有。

这个认知让沈思远很沮丧,又让他燃起了熊熊的斗志。铜墙铁壁练不出来,难道还练不出来结实的肌肉吗?

由开始的冷,脚指头都要冻掉了,到后来的全身暖和和健步如飞,沈思远用了两个月。这期间,沈思远的脚被磨破了多少次,又被冻成了什么鬼样子,只有他二人知道。

去的时候六七天的行程,沈思远硬生生的走了这么久。当他们再次到达玲珑城的时候,已经是春天。

玲珑城的春天绿意盎然,城中更是花香弥漫。当穿着皮毛的一高一矮两个男人出现在城门,自然惹来了很多的视线。

城民们穿着单衣,看着沈思远与天降带着目光带着惊叹于好奇。玲珑城的春天温度适宜,可以说是一年四季最好的季节了。每天冬日的严寒,没有夏日的酷暑,没有秋日的干燥。春天,湿湿润润,到处花香弥漫,简直是最好的季节了。

可是这两个男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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