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不讨厌。
林森雨嘴里讨饶,喊着“放开我、救命啊”,在他的青春时光里,在他生命深处的沃土上,却开出一朵不败的灿烂的花来。也许那朵花的名字叫命中注定。
?
☆、第十四章
?14.
叶准把林森雨弄了一顿,两人都流了一身的汗水。叶准在路边的店里买了两瓶农夫山泉,一瓶扔给林森雨,而后拧开另一瓶的盖子,仰着头,大口大口地喝。
林森雨也拧开瓶子,“咕噜噜”地灌了一大口。而后他擦干嘴角的水渍,看到蔓延的水流顺着叶准的嘴角流过下巴,途经那长得十分好看的脖子与锁骨,最后消失在叶准的篮球服里。
他张着嘴笑起来,他喜欢这个人,喜欢看他在穿校服以外的时刻总是穿着篮球服。喜欢叶准每一次的皱眉,每一次欺负他时的冷笑,喜欢他黑与红搭配的球服,也喜欢他大口喝水的样子。
他突然就想和他在一起,一直一直。
叶准收到林森雨的视线,捏着瓶子回头盯着林森雨,莫名其妙地:“干嘛盯着我的,喝你自己的啊。”
少年眯眼笑着把手里的水塞进自己的过膝马裤的兜里:“我觉得你的要好喝一点诶。”
叶准看白痴一样地看着林森雨:“……”
蠢蛋。
“到家了。”林森雨爬上搂,伸了个懒腰,而后勾住叶准的肩膀:“进来玩吗?”
“玩什么,你不要还要运动吗,我也要跑回去。明天开始就要忙了。”叶准五指按着林森雨的脑袋,推了推林森雨:“快点进去,我回家去复命。”
“帮我谢谢阿姨。”林森雨摸着脑袋说:“阿姨做的菜是我这辈子吃过的最最好吃的美食。”
叶准不屑地哼道:“别以为你这样说就还能来我家蹭饭。”
“哎,被你发现了啊哈哈哈。”
叶准头痛地揉了揉额头:“我说你,你是真蠢还是以为我比你蠢啊……”
周一,忙碌紧张的训练开始。从这一天开始到期末结束,包括叶准在内,准备进入大学体育系的高二生们都不再去上晚自习,而高一的学生还没有开始晚自习,晚上的训练将会变得十分热闹。
每天五点半放学,六点开始进入特训,一直到晚上九点才散。
叶准不免想起去年的这时,当时的学长们都因为不用上自习而兴高采烈,而他们一年级的一群人里却有不少因为突然加量的训练而叫苦连天。
没想到时间过得这么快,那些事情明明就像在昨天,转眼却已经一年。
长山中学虽然不是省里体育最好的学校,但十几年来,篮球却一直没被挤出过省三强。对篮球抱有极端的热爱,尤其是在这方面有一技之长的学生们都争破头要考入这间学校。
六月底,球队里高三的学长们已经正式离校,但长山中学篮球队有着一项良好的传统——在青黄不接的时间里,一些人会自愿留在校队。他们虽然不参加之后的正式比赛,但会留在队里指导新人。
新人,是啊,今天开始有一部分“新人”就要正式入队。一直到进了篮球馆,叶准才想起这事。
一些已经被长山中学录取的初三生会正式加入训练中。在这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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