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溶未置可否。
霍明翟打量他片刻,点点头:“倘若事实如此,我会提的。”
霍溶回到伏翼堂的时候天已经擦黑。离别了近四个月的院落里,墙角的紫藤已经冒出一蓬又一蓬的花苞,廊栏外换了新的盆景,高高低低的几盆松柏盘根虬结。
作为厢房屏障的太湖石旁几株翠竹姿态正好,小厮们正在廊下点灯,听到脚步声,随即过来见礼,并不消言语地就已经分散开去打水传饭。
廊灯投进窗棱,在窗台下罗汉床上投下一幕花影。
霍溶在床沿坐下,又枕着锦枕养了会儿神,随后右手不自觉地摸出两张纸来。
镂金镶玻璃的琉璃灯明亮又奢华,照亮了纸上的所有一切。
左首的婚书颜色略略发黄,拓印的成婚愿辞华丽而工整,而女方徒手书写的名字娟秀又流畅,“沈琳琅”三个字,清晰到如同刻在那里。
右首除去落着十只指印以外空无一物,在雪白新净的纸上猩红而醒目。
婚书上落的指印,与沈长缨留下的右手拇指印一模一样。
没错,沈长缨就是沈琳琅。
对于这件事情,他已经有了最确切也最直接的答案。
三年前素昧平生只因为他被围攻以及身受重伤就选择带着他逃命的沈琳琅,如今又毫无预期的出现了。
她的确出身优渥,且还是在贵族家庭里长大,她的确也不愁嫁,用不着以那样的方式圈住一个婚约。
她带着他的使命去了钱家,比他预期的时间推迟了半日,而她并没有跟钱家提过有人要害他们。
她就此失踪,但是半个多月后,她间接害死了视她如亲生的亲姑父。
她沦为了人人鄙视的“白眼狼”,在许多人认为她或者已经死去了的三年后,她摇身一变,又成为了南康卫的后起之秀,在武将阵营里发热发光。
但同时,她视他如陌路,再也不记得曾经跟一个叫霍溶的人写下过婚书,不记得曾经带着他的使命跑路。
“你身上有这么大颗的夜明珠,家里很有钱?”
“就……不怎么穷吧。”
“能到可造金屋那种程度?”
“……造金屋干嘛?”
“藏娇啊!你不是要跟我家提亲?”
“……金屋有什么好,陈阿娇最后下场那么凄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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