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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买一个无牵无挂的人回来最好,卖身契在手这人本身就是他的财产,给一口饭吃还能干活,惹自己不高兴了就,就卖掉再换一个!

对于沈慕来说,买个人回来只是为了保住家产,夫婿什么的只是一个名头。他根本不懂夫妻/夫夫之间是怎么一会儿事儿,完全没有要和对方共度一生的自觉。

爱情是什么,喜欢又是什么,沈慕活了十七年还没体会过。

刘氏恨铁不成钢,一个指头戳到他头上:“你懂个啥?贵有贵的道理,那是你得过一辈子的人!钱的事儿你别操心,再不济还有你爹那三十两银子……”

沈慕就知道他娘会把心思动到那笔银子上,心里老大不乐意了,“那可是爹的命换来的,不能动。”

“为啥不能动?该用也得用!就是你爹在天有灵,也愿意你后半生陪着的是个好人。”刘氏想起自己男人,心里又是一阵难受。“行了,去把这碗筷收拾了,明天一早咱俩一块儿上镇上瞧瞧,这挑人可不能马虎了……”

刘氏在心里盘算着家里的银钱,想着明天去镇上给沈慕买个好夫婿。她可是知道,有些官家犯了事,家中未满十四的小公子也会被卖掉。当年她被卖的时候在人市就遇见过,听说都是知书达理识文断字的,瞧着样貌也都极好。虽然年纪小了点儿,好在沈慕年纪也不大,况且沈慕还有二十七个月的孝要守孝,先把户籍过了,等孝期过了再圆房那不是正好吗?这几年还能和沈慕培养培养感情。

唉,人家都说这姑娘、哥儿到了年纪就该思、春了,连她当年在夫子家,见了沈老大也春、心萌动,怎么沈慕这个孩子都十七了,还跟块儿木头似的呢?

人家都是怕自己家孩子学坏,她是恨自己家孩子不开窍……刘氏头疼。

沈慕也在心里盘算着。“娘,您这几天身子不舒服,明天还是我自己去吧。”他这个人从小就有个毛病,可能是小时候沈老大净身出户分家那段日子过得实在苦,沈慕从小就对银钱非常计较,计较到抠门的地步,能不花钱就不花钱,还特别喜欢攒钱、数钱。

要不是不招个婿回来他家的房子地可能都要被老宅弄走,他才舍不得花钱买个夫婿回来。现在他娘又说要买个贵的,沈慕更是觉得心在滴血。

刘氏瞪他一眼:“你自己去,我等你买个残废的还是买个年纪比我还大的回来啊?到时候咱们家就擎等着被村里人笑话吧。”

沈慕却不以为然,人不能总为着别人的眼光活着,自己的日子却不顾了。那个三两银子的也就是脑子不太灵光,饿得瘦了些,能干活是个汉子不就行了……

可惜刘氏根本不听他的,一个劲儿赶他去洗碗。沈慕是个孝顺孩子,也不想忤逆母亲的意思,那就只能明日多劝解,买个性价比高的,再从别的地方找补找补了。

唉,有点可惜,沈慕还是觉得那个三两的最划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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