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纳森·诺兰为了改写剧本,已经研究夜魔侠半年了,他对夜魔侠这个超级英雄也有足够的认识,立刻恍然!
对啊,是夜魔侠!因为他是律师,他每天都在用实际行动来捍卫法律的底线;他坚信法律才是惩罚犯罪的终极手段;他认为除了陪审团和上帝,没有任何人有资格对别人的生命进行裁决!
乔纳森·诺兰的话,宛若醍醐灌顶,让在场众人,茅塞顿开。
原来让蝙蝠侠一举超过蜘蛛侠超人,成为全美最受欢迎的超级英雄的漫画系列《蝙蝠侠:黑暗骑士归来,最初的设想版本,是夜魔侠!
因为dc漫画的拉拢,漫画家弗兰克·米勒的跳槽,导致原本应属于夜魔侠的创意,硬生生的强加在了蝙蝠侠身上。
这自然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逻辑硬伤。
夜魔侠只在夜晚活动,是因为他是盲人,他有着超级感官,在黑夜中能够更好的发挥他的超能力,打击罪犯。
可是蝙蝠侠凭什么只能在夜晚活动?他的超能力来自科技改造,这根本没有白天黑夜之分。
事实上,在弗兰克·米勒之前,蝙蝠侠经常活跃在白天,和超人等众多英雄们一起,解救危难,这并不是一个真正黑暗的英雄角色。
妮娜·雅各布森有些恼火,气道:难道就这么放过dc漫画和弗兰克·米勒吗?没有告他们侵权吗?
比尔·麦克尼克摇头道:恐怕很难。关于这种版权抄袭的概念,主要在于表达还是思想。如果用相同的表达方式,即便表达不同的思想,也可以认定为抄袭;可是如果以不同的表达方式,表达相同的思想,绝不构成抄袭。思想是自由的第一本位。
夜魔侠和蝙蝠侠,是不同的超级英雄,不同的剧情内容,即便表达着相同的黑暗骑士思想,也不构成侵权。
除非法院能够断定,《黑暗骑士系列的情节构思,弗兰克·米勒在为漫威娱乐效力时,就已经萌发出来。
可是要证明这一点,会有多难?
艾伦·范恩叹了口气,当时我们也很愤怒,可是又能如何呢?当年的dc漫画,正值巅峰,《蝙蝠侠电影一上映,就引起了巨大的轰动,那形势比咱们去年的《蜘蛛侠还夸张!八十年代末期,漫威刚好陷入了经济危机,就算想告,也拿不出足够的律师费。
安德鲁·奥海尔眉头紧锁,难道这件事就这么算了?我们这些外行可能不了解,可是漫画圈的业内人士,恐怕都能看出来,《黑暗骑士系列,是抄袭了夜魔侠的版权!
乔·奎萨达苦笑一声,这种事情,也不好这么说。漫威有死侍,dc有丧钟;漫威有《x战警,dc有《宿命巡逻队;漫威有黑猫,dc有猫女;漫威有幻视,dc有红旋风;漫威有靶眼,dc有死射;漫威有灭霸,dc有达克赛德这些漫画人物的相似度,都远大于夜魔侠和蜘蛛侠,两家漫画公司的版权官司,这半个世纪来,也一直都没有断过。
在场中人都连连撇嘴。
天下文章一大抄,这漫威界也一样啊。
尤其这些漫画人物,大都是dc漫画先出现,然后漫威就仿造出现论剽窃,漫威明显更胜一筹。
艾伦·范恩作为漫威娱乐的首席执行官,发现在座大家表情都有些古怪,轻咳一声,尽量的在挽回颜面,其实在《黑暗骑士的事情上,dc漫画已经认输了。当时漫威资金链崩溃,频临破产,为了增强销量,和dc漫画联合,打造了一系列‘漫威dc’超级英雄的大混战漫画,dc漫画在分成方面做了让步。而且弗兰克·米勒也妥协,回到漫威,创作了连续的短篇漫画《夜魔侠:无畏的人,不过影响力已经大不如前。
众人听了,连翻白眼。
其余的事,不在今天的讨论范围。我们现在只需要明确一个概念。唐恩皱起眉,目光环视周围,大手猛地一摆,语调铿锵争鸣,夜魔侠才是真正的黑暗骑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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