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二期的少年人,都以为自己力大无穷,一双手能撑开天地,他们不知道什么是世事无常、身不由己,那些委曲求全、忍辱负重,在他们看来都是妥协,都是懦弱。
林凡眼皮垂下来,低声说:“我妈当初怀我的时候,二婶也怀着孕,我b超检测是女孩,二婶怀的是儿子,我爸非要我妈打胎,我妈说b超有误差,又做了一次,自己改的结果,把性别改成了男。我出生后,妈妈也没敢告诉爸爸,像我爸那样的人,弄死一两个人根本不是事儿,何况是自己刚出生的女儿。我爷爷公司当时出了点儿事,他说他一把老骨头,就靠林家长男撑着了。”
说完,她似乎也觉得自己有点矫情,故作潇洒地摆摆手:“嗨,都是听我妈说的,她整天絮叨这些事,祥林嫂似的。”
她一边装作漫不经心,一边觑着李灿的脸色。正义感爆棚的灿姐突然涌起一腔悲愤,却不知该冲谁发作。两个半大不小的孩子,只能从大人的闲谈中了解些成人世界的残酷,她们本能地觉得这些“不对”,却说不出到底“不对”在什么地方。李灿想了又想,归结为看不得这么漂亮的女孩受这样的委屈,于是一拍桌子,“我们去撸串吧!”
“撸串?”
“就是吃烤串。”
林凡只在漫画书上看过这项活动,第一次有机会尝试,开心地不得了。“好啊好啊。”
烧烤摊上,看着林凡吃得心满意足的样子,李灿好奇地问:“你没和朋友撸过串吗?”
“没有,我们一般去酒会或者米三星餐厅。”
“那不叫朋友,叫未来商业伙伴,那种你寂寞时能陪你撸串侃大山的,才是朋友。”
“我不寂寞啊。”
李灿把吃完的签子插回竹筒里,问她:“我能当你的朋友吗?你开心或不开心的时候,我都可以陪你玩。”
“太好了!我们拉勾!一百年,不许变。”
“一百年,不许变!”
第二天早上,林凡发现自己内裤湿了。
她想起梦里李灿的酥胸,想起她弯腰看向自己时露出的风景,想起伊人笑靥,不禁满面羞红:她是她第一个朋友,她却对她产生了欲念。
李灿果真履行了“当朋友”的承诺。她陪她买口红试裙子,陪她聊历史谈哲学,陪她做一切不能与女生做的事情,陪她聊一切不屑与男生聊的话题,她说的话她都懂,她抖得每一个包袱她都能接住。她是姐妹,是知己,是人生导师,是闺中密友,她承担了她生命中所有美好的角色,以至于林凡从没有奢望过她能喜欢自己。
林凡按理说是个很风光的人,家境优越,勤奋刻苦,热心公益,完美得像是电视里宣传的富二代标杆,论坛里整天被点名的“我的一个朋友”,而且她还十分有亲和力,幽默风趣情商高,连打趣都能让人如沐春风。
可是在遇到李灿前,她竟没有一个能说得上话的朋友。
她不能与女生聊化妆品时装包包,不想与她们聊偶像剧清穿文,男生打游戏她从不感兴趣,更不想参与他们泡妞的话题。她并非与赛车俱乐部里的公子哥儿毫无共同话题,要么是未来的合作伙伴,或是竞争对手,看你的每一眼都在计算着能从你身上得到多少利益,要么像陈豪一样不学无术,当酒肉朋友可以,根本没办法深入探讨什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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