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出第一张明信片的时候,谢辜显然怒气未消。
“你这个狗尿苔!”
果然是谢辜牌的污言秽语,他看得失笑,把明信片翻过去,上头还印了张照片,主人公是一片嫩嫩的小伞菌,还有几枚不慎出镜的手指,指尖敷粉,指甲里藏着淡白色的小月亮,清清亮亮的,看起来很健康。
他突然有点想念那双手的温度。
谢辜变得狡猾了。他藏身在这堆琐碎的明信片里,若隐若现,偶尔会露出含怒的眼睛,一点柔和但挺直的脖颈线条,发红的耳朵尖,拼凑的过程无限接近于一场正中痒处的撩拨,像标本里精心着色的植物,除却没有温度之外,鲜亮明丽,宛然如生。
他有时候想,他在拼一颗被碾碎的心。
谢辜留在明信片里的话变得多起来了。
“这朵蘑菇长得凶神恶煞,像个鬼故事,你把照片翻过去,别看,还是看我吧。”
“这朵蘑菇包皮过长,我一看就屁股疼,我给它打了马赛克,像不像你?”
“你看蘑菇的时候少,看我的时候多,像个心不在焉的厨子。”
“我听了一个可怕的故事,从前有个厨子,请蘑菇回家泡澡,泡得蘑菇又白又软,昏昏欲睡,像化掉的冰淇淋那样满池乱漂。然后水就开了,厨子两刀挖开它的菌盖,蘑菇痛得大哭,问厨子,我都熟了,你还剐我做什么。厨子说,你熟得太快,还没入味啊。”
“我也有点怕你,但我怕得不明不白。”
“还是接着稀里糊涂地喜欢你吧。”
谢辜像只疑惑而笨拙的小蜗牛那样,从字里行间,慢慢向他爬。
夏煜一直忍不住笑,因为他在等,等对方乖乖地爬进他的指掌之间,用那对纤细而伤横累累的触须,触碰他温热的掌心。这次是真的,看山是山,看水也是水。
他在维也纳的一家旧照相陈列馆里,找到了第三十九张明信片。
谢辜在明信片上犹犹豫豫地写道:“你说结婚的地方由我来选,那么就在这里吧。”
他似乎落笔又后悔了,把这排字涂得七零八落。
照相馆附近,就是当地著名的教堂,天气高朗,是纯度很高,分外剔透的玻璃蓝色,照相馆里陈列着百年来每一对新人的婚纱照,装订成册,久远的黑白相片,甚至连五官都模糊了,只能看到黑发白肤,像漆盒上剔刮发亮的螺钿。这个小照相馆里到处都是忘却了主人的爱情。
谢辜的明信片夹在里头,有点羞怯地在他的手指底下颤抖。
他在这一瞬间沉溺其中。
他突然想起来,他对谢辜,的确也是一见钟情的。他姐姐给谢辜补课的时候,他趴在桌子上,谢辜的腿随意地交叠,运动短裤下露出的小腿,是年轻男孩子特有的修长笔直,白得几乎在发光。
但那种钟情掺杂了太多肉欲的成分,而肉欲是不吝于与人分享的。一场以熟肉铺子为开端的爱情,注定有一方饱受凌迟之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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