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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雅虽然单纯,但也不傻。她知道对方摆明不想理自己了……一切,就仿佛一场梦,梦醒后什么都没留下,就仿佛,原本就没存在过一样。

一切,结束得如此云淡风轻,又让人哭笑不得。

不是没有难过的,尽管,连失恋的资本似乎都没有。

但,还是难过。

难过的时候,是凌玉陪着她,告诉她:“他那样的人,根本就配不上你。你还有我。”

她确实还有她。

在她关注那个男生,并且跟他选填一个志愿的时候,凌玉默默填了跟她一样的志愿。

就这样,三个人进了同一所大学。

只是,那个男生,已经在方思雅的心里完全不存在了。

她有的,只是闺蜜。那个不离不弃的闺蜜。

她想,这个世界,女人比男人靠谱。

☆、第89章大学社

大学的生活,是真的逍遥。

可怜的方思雅,被中国式教育荼毒了十来年,一朝进来大学,简直如鱼儿进了大海,鸟儿飞上天空!

即便是对什么都无所谓的凌玉,也被感染了情绪,跟着欢快了很多。

大学里,有形形色色的各种社团。

笨笨理科生方思雅选择了一个文学社团,做了学校文学社团的小记者。社团比较正规,每学期会固定出刊物,让成员投稿。而过往的期刊,团长也发给了新成员们学习。

于是,方思雅抱着杂志在寝室看得如痴如醉,大赞化名“丹青”的团长文章写得好。

再度努力成为她室友的凌玉斜眼过来看了看,然后默默不作声。

为什么说是努力成为方思雅的室友呢?

因为分宿舍原本是随机的,方思雅和凌玉本不在一间宿舍,但凌玉不惜专门去找辅导员,陈述了自己与方思雅的同学情深……最终辅导员点头同意了换宿舍。

看着凌玉离去的背影,辅导员还在心中赞叹:如今这样珍惜闺蜜友情的女孩,还真是不多呢。

那个时候,“闺蜜”还没有各种内涵。那个时候,老师们还不知道有种生物叫“拉拉”==

闲话不说,只说凌玉做了方思雅的大学室友后,更能近距离与她接触了。

看着对方渐渐鼓胀的胸部,以及越来越修长的腰肢,凌玉能感觉到对方越来越像慕容春了。唔,自己与春儿第一次见面时,她差不多也是二十岁左右呢。

如今,小雅终于长大了。我的春儿,也快回来了。

春儿回来了,春天还会远么?

抱着这样的心思,凌玉很偷乐地等待啊等待,仿佛等着一株自己种下的花树慢慢长大啊长大。

而在长大的过程中,自然不能给别人家将花苞先摘了去。

所以,当晚方思雅夸赞完丹青团长的文章后,凌玉第二天就立刻也加入了文学社。

而在入社考试里,她随性写的文章更是得到了社长的大大夸奖,被直接认命为校刊杂志的编辑之一。

这本校刊,名《春芽》,很普通又很有受众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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