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太担心,人死了以后,天上的兀鹫自然会发现,飞下来分食尸体,没十几分钟,就剩下一副白森森血淋淋的骨架,你的灵魂就被兀鹫带到了天上,就跟天葬一样,下辈子就做个小牧民,也是殊途同归。搞不好五六年后,还有秃头喇嘛来找你,说你是什么达赖的转世灵童。”
“谁要做和尚啊?”小桃花眼面色惨白地反驳。
方措相当淡然地看了他一眼,“我也没说你会做和尚,我只是在说那里的习俗。”停了停,继续用没有起伏的声音说:“据说藏区有一种旱蚂蝗,平时只有牙签粗细,等吸饱了血,却比手指还粗,这种蚂蝗最喜欢吸人血了,附在人身上根本发现不了,等晚上睡觉,一脱衣服,哇,背上腿上全是密密麻麻胖乎乎黑漆漆的蚂蝗,你还不能用手抓,要用烟头烫,如果刚好没有烟头,就要用刀片刮,一刀下去,哇,连皮带肉,蚂蝗掉在地上蠕动,你一脚踩下去,鲜血四溅,全是你的。”
小桃花眼浑身哆嗦了一下,差点崩溃,“我不去了!”
方措一愣,有点意外于小桃花眼轻易的妥协,房间里静默了三四秒,方措率先打破了沉默,“你说认真的?”
小桃花眼身子往后仰,一下子摔在床铺上,两眼呆呆地望着天花板,声音里充满了水汽,“我妈要去北京了。”停了停,他接着说,“她跟我说去北京开个研讨会,很快就回来,可我不相信,我觉得她可能不会再回来了。”
方措不知道该说什么,他一直以为方子愚没心没肺的,也已经接受了父母要离婚的事实,谁知道在他幼稚甚至无理取闹的表象下掩盖了他一颗敏感受伤的心。
他的眼睛还盯着书页,想起很久以前的事,其实也不是很久吧,他还是个孩子,五六岁,瘦骨伶仃的像只小猫崽,女人穿一条连衣裙,红色,如艳阳一样刺眼,是记忆里唯一鲜活的颜色。她俯下身,摸摸他的头,跟他说:“你乖,妈妈很快会来接你的。”她转身,裙角翩跹,他看着,只能看着,那一抹红色和女人身上淡淡的香水味一起在记忆中远去,模糊。她没有来接他。
他觉得这一刻好像跟方子愚有了一种隐秘的感情联系,觉得方子愚其实也并没有那么讨厌。
也并没有那么讨厌的方子愚一个打挺,又重新坐了起来,仰头愁眉苦脸的地对方措说:“你们真的不考虑换个正常点的地方吗?远的不说,三亚就不错啊,阳光、沙滩、比基尼,还能潜水,搞得这么极端,又不是失恋。”
☆、第十一章
考试前两天,小桃花眼忽然跟方牧说,他要回家了,不跟他们去旅游了。
当时方牧正捏着小核桃吃,将核桃夹在拇指与食指关节之间,一用力,嘎嘣一下,坚硬的核桃壳就被他轻轻松松地捏得四分五裂,他将里面的核桃肉挑出来,扔到嘴巴里,听到方子愚的话,捏在手指间的核桃滑了一下,蹦了出去,一直蹲守在他旁边的粽子敏捷地飞身一跃,将核桃叼在嘴里,怕挨揍,飞快地奔出了屋外。
方牧被这畜生一系列无缝衔接的流畅动作惊到了,半晌扭过头看一脸认真的小桃花眼,怀疑他没带自己的人格起床。虽然方牧确实没真的打算捎上这小麻烦精,不过这小麻烦精忽然变得这么懂事,方牧也挺不适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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