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如圭却极紧张的模样,站在一旁,揉搓着胖乎乎的小手,紧盯着余思远,生怕他会说自己写得不好的样子。
看了一会儿,余思远抬头,碰触到如圭战战兢兢的视线,微微一笑,自袖中摸出一支笔,乍一看去与寻常并无二致,只是顶端镀了层金,与深紫的笔身融为一体,摸上去极有分量。
“端阳紫毫笔,当年文渊阁上卿姜瑞就是用这样的笔在晏台写下流传百年的《洛州赋》。”
如圭眼睛亮了亮,《洛州赋》是入门的诗作,他自开蒙时被反复吟咏过多遍,虽然不甚懂其意,但知道是个极了不起的文豪所写。他伸了手要去拿,但手指刚触上笔身,定定的停住,抬眼又望了望余思远,迟疑的样子。
余思远握着笔的手晃了晃,看他那副小心翼翼的样子,没说什么,含笑着给他把笔端正摆在砚上。
“这笔是我向一个极喜欢收藏古董珍玩的人那里诳来的,价值不菲,你可要多加练习,勿要辜负了它。”
如圭怔怔地看余思远,依旧沉默。
窗外的殷氏拢了拢发髻,装作刚来的模样,笑意吟吟地道:“大公子回来了,侍女怎么也不给上杯茶,这样懒惫,真是不成样子。”
余思远唇角还挂着面对如圭时宠溺的笑意,稍稍敛去,留了一点似是而非的影子,缓缓站起来,道:“嫂子不必客气,书房是清净地,侍女们少进来也是好的。”
殷氏含笑着点了点头,围绕着书案走了半圈,见那支紫毫笔金光流朔地静静搁在砚上,笑意更浓:“这样好的东西,给他一个孩子用可惜了。”
余思远的表情像是拓在脸上一样,未有丝毫变化,只道:“他是余家的孩子,用什么都说不上可惜的。”
殷氏怔了怔,那些过分虚假浓烈的笑意敛去,眸光中倒多了几分挚然:“自那夜我第一次到这府里,就看出大公子才是这个家里最心善的人。”她吸了口气,转而看如圭,“你怎么不向叔叔道谢?”
如圭听得母令,半张了口,却没说出一个字,只那般怯怯地站着,显得有些木讷。
余思远温和地看他:“算了,孩子长到这么大,在外受了那么多苦,我这个做叔叔的也不曾看顾过他,今日凭了一支笔就让他叫我,那这叔叔二字也太不值钱了。”
殷氏低了头,看向儿子,过于精明的眼眸显得幽润朦胧,溢出浓郁的怜惜爱切。
余思远看着那孩子,面有迟疑,但只在一瞬,散作无形,像是带了一张面具在脸上,刻板冰冷。
“嫂子,那夜自将你和如圭留在府里,我忙于公务没再过问,你不会怪我吧?”
殷氏一愣,忙说:“郎君在外面忙,哪有空理会内院之事,这个道理我还是懂的。”她顿了顿,丝毫未察觉余思远面容有异,只戚戚悒悒地道:“反正我们已被怠慢惯了,怎么着都能活,不在意那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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