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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这条倒霉的狼关系,我认识了这个叫鲁斯贝尔·迪迪的男孩,我改变了他的一生,同样,他也改变了我的命运。

“小兄弟,你叫什么名字?这么迟了一个人在外是很危险的。”我微笑着对少年说,那只倒霉的狼,现在在我的手上已停止了动弹。

“我叫达克·秀耐达,你呢?”

大概是缘分吧,一见面,我就对这个身上没有一点力量的男孩产生了一种好感,而且,我叫他小兄弟,自从我收了波尔多这个小弟以后,我就特别喜欢叫年龄比我小的人“小弟”,大概的我潜意识里特别喜欢做别人的老大吧。

“我叫鲁斯贝尔,我迷路了。”于是,就这样,我认识了这个叫鲁斯贝尔的男孩。

他努力地站起身来,挺起x膛来回答我,很显然,他是个很好强的人,并不想在我的面前显示出自己的软弱。

“我想你已经很久没吃东西了,我也饿了,我已七天没吃,不应是八天才对。”

凭着我第二次褪变后随之增强的灵觉,我一眼就看出了这个男孩心中的想法,有意的错开话题。我很明白,象他这样人,是很不愿意看到别人的眼里流露出怜惜的目光,所以,我也努力地组织自己面部的表情,以免伤了他的自尊。

我的做法没有错,鲁斯贝尔一下子就对我这个陌生人起了好感,因为至少我称他为兄弟,要知道,在村里,就是他的父亲母亲也因为他是个狎西而不喜欢他,许多人都叫他废物,而今天居然有人这么地尊重他。

然而,就是我的这一句小兄弟,改变了这个男孩的一生。

“我们一起吃晚饭好吗?”我问少年道。

“谢谢了,不过我不饿。”

鲁斯贝尔很倔强,可是刚说完,肚子却不争气地咕咕地叫了起来。

少年的脸一红,就在此时,我的肚子也叫了起来,“看来你是被我传染的。”我笑着对鲁斯贝尔说,他也跟着我笑了起来。

※※※

天已经黑了,月亮还没有升起来,透过枫树宽阔叶片间的空隙,可以看到稀稀朗朗的星空。我们在枫树林里升起了一堆火,鲁斯贝尔坐在我的面前,双眼一眨不眨地看着我分割着狼的r体。

逆鳞很锋利,却长了点,不太好分割r块。不过从小到大就常常和老友波尔多在野外烧烤,让风都城外大大小小野生动物遭殃的我,在这方面早已是个专家了。逆鳞在我的手灵巧的摆动着,很快整只狼在我的手中就象一块块地积木似地被分离开来。

“以无厚入有间!”我挥动着刀子的时候,又想起了小时候家中的那个厨子对我说过的话,这句话的意思是说分解整只牲畜时,是用无厚度的刀子在骨头间的缝隙移动,去分解切割它们的筋r,而不是直接用刀去砍骨头。

鲁斯贝尔一直愣愣地望着我熟练的动作,眼睛里流露出羡慕的神情。

火烧起来了,r被烧得滋滋地响,早已饿得脑袋发涨的我们俩人也顾不上什么,各自撕下一块r,开始大口大口地嚼起来。

这片树林是当初我和安达初遇的地方,想到回去后我要面对她,还要面对我所作下的一切错事,真是让我头痛不已。

妈的,今朝有酒今朝醉,今朝有r今朝吃,管他的呢。

我一边想着,一边狠狠地啃着嘴里的r,仿佛这样就能解决一切问题似的,而饿得发慌的鲁斯贝尔,也和我一样狂吃着,他也在一口一口地吞吃着他的烦脑。

“咦!”正在猛吃之中的我心中突然一动,而存于我脑部的龙之魄亦微微震颤着,就在这个时候,火堆前人影一闪,多了个人。

我放下手中的r,抬头看了看眼前的这个不速之客。

他生得极为高大,比我还要高出快半个头。一身火红色的披风,半裸着上半身的,一身虬结的肌r特别地显眼,最吸引人的是他那双黑色的眼睛,充满了刚毅,仿佛就算是天塌下来也不能震动他分毫。

他看上去并不是很英俊,但却有一股别具风格的男子汉的魅力。

“真是祸不单行。”我心中暗暗叫苦,人倒霉了,连喝凉水也塞牙,想不到他也来找我了。

来找我的人不是别人,而是八天前击败迪卡尼奥,刚夺得帝国比武大赛冠军的玄武学院的第一高手,赤甲龙的第八代龙战士,缪斯·比赛亚。

“好久不见了,达克。”缪斯坐到火堆前,顺手挑了挑火堆,让火烧得更旺,他是火中之龙,特别喜欢火焰。

缪斯的目光先是狠狠地盯了我一下,接着扫过鲁斯贝尔面庞,看着鲁斯贝尔的时候,他的眼里流露出惋惜的神情;而鲁斯贝尔,则条件反s地挺起了x膛,他不需要怜悯。

“我是来找你的,达克·秀耐达!”缪斯一边说着一边把右手手背朝下放在燃烧的火焰上,炽热的火苗透过手背在他的掌心变化成各式各样的形态跳动着,有如火焰中舞动的j灵。

“来吧,达克,当你在亡灵谷完成第二次变身时,我就一直在外面等你了。”

缪斯从火焰中抽出手掌,在他的右手抽离火焰的一瞬间,他的手中多了一把半人高的长刀,刀身极厚,泛着火焰般的红光。

这把刀的名字就叫做破日!是当年十贤者专门为赤甲龙一脉铸造的炎系的神兵。

就在炎之刃破日从缪斯体内抽出的一瞬间,我面前的火堆突然就象浇了油似地,火焰哗地一声冲得老高,坐在火堆边的鲁斯贝尔抵受不住高温,一下子被热力冲击得跳了起来,连退几步才站稳。而被我随手c在地上的逆鳞,又一次发出了渴望战斗的鸣叫声,我们这一战,就算我想不打也不行了。

“我们决一高下吧,暗黑龙!”缪斯右手紧握破日,刀尖指着我的鼻尖,神情专注地对我说。

第二十四章双龙会

“在这个强者生存的时代里,你想不和人动手g本是无法做到的!”我把左手按在逆鳞的剑柄上,我不禁又想起了以前父亲对我说过的话,死老头,为什么你说的总是那么准。

“很好,不过,为了公平……”缪斯看着我点了点头,他举起了左手,我感到封龙印的力量正在他的手上聚集,这家伙,到底想干什么?

“嘣!”缪斯一掌击在自己的x口上,”我比你大上七个月,完成第二次褪变也已有半年多了,如果就这样和你决斗,那是不公平的。所以,我把力量降到我刚完成第二次褪变时的程度,再和你决斗!”

“我的天,这头疯牛。”

我望着自信的缪斯,心里直犯嘀咕。小时候我虽也常和人打架,却几乎很少和人正式的比武。因为我打架时多半是主动找上门去和人打的,而且我只和打不过我的人打架。

什么,说我无耻?笨蛋,打架当然要找打不过自己的人打,这样才好保持不败的威名嘛,去惹比自己强的人,那不是找死吗?

记得那一次我就是因为一时意气用事,为了自己的小弟,去招惹了一个比自己强得太多的人,结果受尽了她的凌辱,现在想起来,都还羞愧万分,悔恨不已。

至于和人正式比武切磋,我是决不会做的,因为这时我的对手则多是和我相差不多甚至是比我更强的人,那是费力危险的事情,加上刀剑不长眼,万一我失手伤了别人,那就不太好了。

小时候,因为同是龙战士的后人,缪斯和迪卡尼奥都曾找过我比试武艺,全被我用各种理由拒绝了,不过这一回我是躲不过了。

“今天真是衰到家了!”

我从地上拔出逆鳞,逆鳞与我体内的暗黑龙的龙气合而为一,兴奋地颤抖着,发出低低地鸣叫,此时,缪斯手中的破日刀亦起了共鸣,沉默了数年之久的逆鳞,终于有机会再度和人交手。

当我从地上抽出逆鳞的一瞬间,缪斯的眼神猛地发亮,破日刀上的杀气在瞬间提升到极点,周围的空气的温度急剧地升高,热得仿佛就要燃烧起来一般。我们俩隔着个火堆对峙着,在熊熊的火光的照映下,缪斯的脸就象是铁板一样的坚硬。

“嗬!嗬!嗬!”

站到我身边的鲁斯贝尔,由于受到缪斯的杀气的影响,剧烈地喘息着。他感觉到自己的r身有如处于火炉之中一般灼热,而j神上却好像处于冰窑中一样寒冷,这两种截然相反的感觉压得他无法呼吸,鲁斯贝尔张开大口想喊叫,可是却一点声音也发不出来。

“缪斯,你要逼我决斗,也不要伤及我的兄弟啊!”

我一边运起体内的暗黑龙的力量抗拒着他不断逼过来的杀气,同时伸出右手按在鲁斯贝尔的身体上,将一部分力量输入他的体内,帮助他对抗缪斯的杀气,当鲁斯贝尔平静下来的时候,我的手一动,轻轻地将他送到我身后十多步远的地方。

我这样做有点冒险,因为缪斯要是趁这个时候进攻的话,我一定完蛋,好在这个混蛋自视甚高,并没有趁人之危,要是换作我的话,那我一定毫不客气的。

送走了鲁斯贝尔之后,我这才举起逆鳞,逆鳞的剑尖对着破日的刀尖,开始提升着自己的杀气,我的双眼和缪斯的牛眼寸步不让地对视着。

熊熊的火光象是盛极必衰似地,突然暗了下来,就在光线由明转暗的一瞬间,我抢先出手。

我先出手,并不是我已找到了缪斯的破绽,只是因为我是个喜动而不喜静的人,站得太久对我并没有好处,再说,历代暗黑龙战士的特点本就是以快制敌,以动为主。

我的第一招的名字就叫“惊异”!”

每个龙战士都有自己的特色技能,赤甲龙缪斯的特色技是火系的魔法,刀法走的是刚猛沉稳的路子,而我的擅长的是黑暗魔法和雷系的魔法,剑法走偏锋,以快为主,以情为招,我的这一剑包含着雷电的力量。名字就叫“惊异”。

父亲的死讯传来时我的第一种感觉是震惊和失落,这一招就是当时我的感受。我的武艺最大的特色就是招式中包含了我对人生的感悟。

在武学修炼上,我并不是个很勤快的人,我最喜欢简单容易速成的修炼方法,在剑法的修行上,我是以情为招,以意御剑。此法学剑自然比傻乎乎地练剑要快了许多。

只是,这种方法有一个致命的缺点,那就是用剑的人心中不能有破绽,不能有缺憾,我的心灵只要有了一点的缺憾破绽,就会变为阿喀琉斯的脚跟,成为剑法的致命之伤。

我的身体越过火堆,逆鳞划破我们之间不足四尺的空间,有如闪电般地向缪斯刺去,直取咽喉。缪斯嘴角闪出一股近似嘲弄的微笑,破日横移,硬是将这一剑牢牢地封死。

刀剑交击,爆出的火花照亮了我们两人之间的空间,闪耀不已的光线映得我和缪斯的脸一明一暗地,这家伙和人决斗的样子真难看,就象是木头一样,没有丝毫的表情。

赤甲龙之力和暗黑龙之力通过两剑相互交击,相互碰撞在一起,我和他同时变身。巨大的龙翼从背后升起,双方体内的龙气溢出,形成一红一黑两条龙环绕在身体周围,扬向半空,暗黑龙与赤甲龙的气劲盘旋嘶咬成一团,红黑交错,非常的好看。

随着我们俩不断地加力,逆鳞和破日剧烈地磨擦着,发出喀滋喀滋地难听的声音。

在力量硬碰硬的硬撼之下,我不支后退。

缪斯把力量降到第二次褪变时的状态时,我和他的功力已不相上下,但在兵器上我还是吃了点亏。

逆鳞斗巧不斗力,如果说破日是一个身材肥大的相扑手,那逆鳞只是个苗条的少女,硬拼铁定吃亏。

“地火焚城”

退后的结果就是对手的攻击力更强,破日在气机牵引下,顺着我的后退之势带着一团火焰潮水般地向我推来,这就是缪斯刀法的风格:其疾如风,其掠如火。

只是切磋一下嘛,没必要这么狠吧?

我的身体高速地退后着,由于速度极快,缪斯的这一刀切过来,无法用足力道,被我轻易地挡住了。

借着缪斯这一刀的力量,我脚尖一点,一个侧转身,身体象鬼魅一般地飘动开来,晃到了缪斯的背后,逆鳞从上而下,斜劈斩向缪斯的右臂。

缪斯的身体原地不动,以两脚的脚尖为中心点,轻轻地打了半个转,正好变为面对着我的这一剑。

“当!”

刀剑刚一接触,我又借着这一击的力量再度飘移开来,换到缪斯的侧面,又是一剑斜砍,而缪斯脚步微微一动,破日再举,又封死了我的这一击。

就这样,我有如悬浮在空中的马蜂,象没有重量似地,不断地高速移动着身体,从不同的方位向缪斯发动攻击;而缪斯,就象是我练剑的靶子,身体几乎是原地不动,只是靠着脚尖脚跟的转动,一柄长刀左遮右挡,上下翻飞,滴水不漏地挡住了我所有的攻击。

缪斯静,我动;缪斯慢,我快;缪斯守,我攻。

※※※

历代的暗黑龙龙战士,武艺多少都有不同,但都有两个相同的特点:快和蚀。

快!

身法快,剑法也快。

祖先们最爱玩的把戏就是死里求生,险中取胜,先祖卡鲁兹是如此,祖父是如此,父亲亦是如此,他们的身法和剑法,最讲的就是“间不容发”:用最快的速度,以最小的间隙,在最惊险的形势下战胜对手。

只是到了我这一代,我天x懒散,学武不努力,又有点怕死,本着打不过就跑的习武原则,快这一特点我是学得青出于蓝,炉火纯青,至于险中求胜,死里求生,去死吧,这么危险的事,打死我也不干!

知子莫如父,死老头也了解这一点,知道我的德x,所以才什么也不教我,让我自由发挥。要知道,间不容发这四字要诀,半点马虎不得,我这个掉儿郎当的x格,学个不三不四,只会画虎不成反类犬,丢了先祖的脸不说,连命也会没了。

“间不容发”这四字要诀,到了我手里,也就成了一击不中,立即远逸。

※※※

我一口气攻了三十七剑,缪斯也牢牢地挡了三十七剑,表面上,我威风八面,从四面八方不断地攻击震撼着缪斯,牢牢地掌握了主动权,可是心里我却暗暗地叫苦,这种打法虽然风光好看,可是如此高速地移动,却最耗体力。

由于缪斯守得严严实实,不落下风,实际上我g本没有争到主动之势。如果我这一轮急攻不能攻破缪斯的防线,等我气力不足,攻不动,速度慢下来的时候,那就是我的遭殃之时。

击出第三十八剑之后,我纵身跳起,双手紧握逆鳞,打出“惊艳”。

“惊艳!”

当初我在这片树林里初见安达时,那一眼的风情,那一眼的美态,深深地震撼着我,我一下子就被她给迷住了。这种感觉溶入我的剑法之中,就成了“惊艳”。

惊者,变也。

招如其名,含突变之意。

这一招变的地方,不是招式,而是速度。

逆鳞刺出一半之时,猛地一震,本已快得惊人的长剑一抖,速度在近乎不可能的情况下猛地提升了近一倍,化成一道魔电,直刺缪斯的面门。

象黑宝石一样美丽的刃身,此时在我的手中,发出银色的光芒,美得动人,也美得高贵,让人不知不觉不中产生一种冲动,有如扑火的飞蛾一般,去迎接逆鳞的亲吻。

缪斯的眼睛里首次闪过惊讶的表情,交手以来,他那有如不动的死水般的面皮终于抖了一下,左手搭上刀柄,改单手握刀为双手握刀,刀尖微微一沉,一记反手刀,由下向上反挑,破日正好挑中逆鳞的剑尖,我快若闪电,美若星空的一击,竟被他破去。受着他这一挑的影响,我再度借力高高地飞起,“还想再玩打了就跑的把戏吗?”

缪斯冷笑一声,终于由守转攻,抢先移动到我将会落下来的地方,微抬起头来,双眼一时间杀气大盛,有如宝石一般地泛着寒光,他双手持刀,两脚成八字开,马步站得极稳,全身肌r紧绷,他要等我落下来之时给我致命的一击!

“聚风术!”跃在半空中的我,在身体达到最高处的一瞬间,使出风系魔法,聚风术。

这是种低级别的魔法,在大陆上,是被八九岁的孩童在放风筝时用的,现在的我受了第二次变身时暗黑龙王意识的影响,在使用低等级的魔法时,有意无意地,已不去咏唱咒文。

受到魔法力量的影响,四周的空气急速地旋转起来,在我的身体周围形成一个漩涡,带动得周围的枫树的叶子一片片地从树枝上掉下来,聚集在我的周围,化为一个巨大的绿色叶球,把我全身包裹在其中。

“风卷残云!”

半空中,我踢出暗黑龙中第四代先祖里特的成名绝学,绿色的枫叶,化成一堵移动的绿茧,压向地面的缪斯,与此同时,我的身体消失不见。

无尽的绿色,已遮住了我的身影。

“黔驴技穷了吧!”缪斯怒喝一声,破日高高举过头顶,双目紧闭,只凭着心眼的直觉,对着隐藏在枫叶后的我身体的正当中就是一刀!

“呼!”

在充满火劲的破日刀的面前,枫叶构成的绿茧象油纸一样地烧了起来,受着刀气的影响,全部向我反卷回来,而破日,则夹杂在火焰之中直劈我的小腹,要是被他切中的话,呜,那安达只好另外再找个男人了。

在半空中的我,脚一缩,同时腰扭了几扭,借着翅膀扇动空气时的产生的向上的升力,我硬是把身体向上提起了一尺高的距离,接着脚一蹬,正好蹬在缪斯疾劈而来的破日力量最难及的刀背上。

一股强悍的炎龙火劲顺着脚尖沿着大腿直攻而上,那股高热,足以把钢铁熔化。

“神龙不死身!”

我不惊反喜,心中大吼一声,将神龙不死身的力量提升到极点,护住全身的经脉,对于透脚攻入的炎劲,我并没有运功阻挡化解,反而任其攻入,同时运转体内龙魔心法,将这股炎龙的火劲导向我手持逆鳞的左手。

这就是暗黑龙的第二个特点,蚀!

暗黑龙本身就代表黑暗,每一位的暗黑龙学的内功心法都是从世上最邪恶的武功天魔功演化而来的龙魔心法。

魔道的力量,最讲的就是损人利已,融合了堕落天使和暗黑龙力量的龙魔心法,可以在和人交手的过程中吸蚀对方的力量转化为自己的力量还击对手。

只是,象缪斯这样的家伙,这一招并不太好用,他的炎龙战能,有如一只长满尖刺的仙人球,暴烈无比,非常难借。要是不顾死活强行吸蚀借力的话,那后果比让缪斯打上一拳还要严重。

所以我使尽法宝,想方设法,借着神龙不死身的护体力量,小心翼翼,避强击弱,但也只敢从这一刀上借来缪斯三成的炎龙火劲。

三成的力量就足够了!

我大喝一声,运转龙魔心法第八重天的力量,将体内的暗黑龙战能提升到极点,注入逆鳞之中,与缪斯那儿借来的三成力量的赤甲龙的炎龙火劲合而为一,“炎龙暗黑破!”

逆鳞被注入了两位龙战士的力量,一时之间光芒大盛,发出兴奋无比的鸣叫,在我的手中化成一条红黑相间的毒龙,噬向站在地面的缪斯。

不动如山的钢铁男子终于也露出了紧张的神情,在我的全力逼迫下,缪斯刀势再变,一时之间,破日之上火劲狂吐,缪斯人刀合一,化为一条吐着火焰的炎龙,迎向从天而降的黑龙。

他终于打出了他击败迪卡尼奥的那一招,“炎龙蚀日!”

“当!”

我们交手以来逆鳞和破日最响亮的交击声响彻全场,震得一旁观战的鲁斯贝尔也捂住了耳朵。

“下去吧!”我大吼一声。

被我借去力量,缪斯就已失去了先机了,虽然他打出绝招,可是也抵抗不住我加上他自己三成的力量,在暗黑龙和赤甲龙战能联手的硬撼下,缪斯被我强行压回地面,双脚深深地陷入大地之中。

逆鳞再挥!

我得势不饶人,紧咬着缪斯不放,象牛皮糖一样地粘上了他,我以近乎贴身r搏的方式,不但挥动着逆鳞,身体的每一部分亦化成武器,有如八爪的章鱼一般,动用全身上下所有可以伤人的部位,从不同的角度向缪斯展开水银泄地般的进攻。

在十贤者造出的七大神兵中,逆鳞重量最轻,力量硬拼上逆鳞是不如破日,可是近身格斗上笨重的破日刀却远不如逆鳞灵活,这是无法改变的物理事实。

我不爱用功努力学武,但懒人也有懒办法,我最懂得在比武中利用所有对自己最有利的一切因素,这也是对我要求严格的父亲唯一赞赏我的地方。

在这样的情况下,缪斯平时刻苦修炼的成果终于显示出来,刀柄、手肘、膝盖,所有能运用的部位全部运用起来,寸步不让地抵挡着我的进攻,当当的响声和拳脚交击的声音不绝于耳,他的每一击都包含了至阳至刚的火劲,想用刚劲把我硬生生地迫开。

随着两声闷喝,我们俩纠缠在一起的身体终于分离开来。

我一口气退了十余步,脚在坚实的土地上一连踩了十多个一指深的脚印,每个脚印下的土壤都有烧焦的痕迹,在黑暗中冒着轻烟。

我的左肩挨了一刀,正汩汩地流着血。

而缪斯则脸色微白,嘴角泛着血丝,一动不动地站在那儿,他的眼睛里充满了惊异,那是无法相信眼前发生的事实的表情。

“呼!”“还想打吗?反正我是不想打了!”我把逆鳞收回体内,暗暗地抹了把冷汗,好险。

刚才真的是很险,我的左肩中了一刀,破日刀砍开护体的暗黑龙之铠的时候,赤甲龙的炎龙战能顺着伤口透体而入,直攻心脉,若不是我借着身体的高速移动将火劲导入地下,又因我是先击中缪斯的,使得他这一刀力道不足,加上神龙不死身的护体作用,否则的话,我半边的身子就要被那火热的龙劲给烧熟了。

而缪斯的情况也好不到哪去,他的小腹挨了我一下膝撞,若不是躲得快,以后要是进g当太监就可以省去一道工续了,但我送入他体内的可以侵蚀破坏人体细胞的黑龙战能,也够他受的。

刚才这一战,一刀换一脚,我们俩五五分成,谁也没有占到便宜。

“我还会再来找你的!”

缪斯的眼睛收缩了一下,接着迅速地回复到原来的样子,他收回破日,身形一动,消失在树林中。

刚才我们俩人这一战,只是纯粹地比剑,并没有用到大威力的杀伤魔法,否则的话,这片树林子就保不住了。

“总算走了!”

看见武学狂人加疯子的赤甲龙的第八代传人消失在黑暗中,我紧绷的神经这才完全放松下来,真想不到,在对我那么有利的情况下,我仍然只能和他战成平手,这家伙,实在是太难缠了。

现在他“看”上我了,以后我的日子会很难过的。

我盘腿坐在地上,运起龙魔心法疗伤,肩膀上的伤口开始愈合起来,龙战士就象是龙一样,身体有着极强的自愈能力,过了一会儿,伤口就完全复原了,连道疤也没有留下。

“啪”地一声,鲁斯贝尔突然跪在我的面前,“师傅!求你收我为徒吧!”男孩的眼里充满了恳求的目光。

第二十五章科学与魔法

“收徒?”我吓了一跳,这个小鬼?

我一眼就看出来,鲁斯贝尔是个天生就无法使用魔法的狎西,就算是雷兹·法比尔重生,智贤者诺查·丹玛斯再世,也无法教会他武功的。

智贤者诺查·丹玛斯?想到这个人类历史上最伟大的传奇人物,突然间,我的脑子里灵光一闪,有了个主意。

“我是不会收你做徒弟的!”我说。

“为什么?”少年用惶恐地看着我,目光中充满了失望以至绝望。

“因为我不会教你,再说,”我顿了一下,“我叫你小兄弟,你是我的小兄弟啊,我怎么能收自己的小弟为徒呢?”我下面的话会比较重,所以,我先要提高一下他的自信。

正如我想象中那样,鲁贝尔斯被我的这句话几乎感动得要哭出声来,能和龙战士称兄道弟,上天对我并不是不公啊。

或许有人会觉得这很可笑,可是在帝国,出于对自己统治的需要或者是各个方面的原因,帝国在各个方面的宣传上都将龙战士神化了。

在人们的心中,龙战士就是神,甚至比神还伟大,你可以当街辱骂神明,高喊着要c创世之神的祖宗十八代,都不会有人去管你的,可是你要是辱及龙战士的话,那你可就要倒大霉了。

“你知道吗,其实每种生物都有他自己的独特的才能的。例如鸟儿的才能是飞,鱼的才能是在水里游,豹子的才能是跑得快,可是如果叫鸟儿在地上跑,鱼在天上飞,豹子在水里游,那会是什么样的情景?”我拉着鲁斯贝尔的手在一棵枫树旁坐下,“你是说我没有学武的潜能?”鲁斯贝尔并没有象我想象的那样笑了起来,他一下子就听出了我话里的意思,“是的。”

我的话一出口,鲁斯贝尔的脸色就一下子变得苍白无比。

“但你或许有学习另一种本领的潜质!”我一边说着,一边把手按在他的背上,将体内的龙劲输入鲁斯贝尔的体内,以免他因情绪激动而伤了身子。

“什么样潜质?”他回复信心的速度之快,更是出乎我的意料之外。

我没有答他,我反问道,“鲁斯贝尔,你知道人类中最强的本领是什么?”

“当然是龙战士的力量了!”他不假思索地回答道。

“错!”,我说,”再想想?”鲁斯贝尔闭着眼睛沉思了一会儿,张开眼睛,叹了口气,“我不知道,难道这世上还有比龙战士更强的吗?”

“有,天上的神就比龙战士强,否则……”

我想起了我身上的那个诅咒,在那一瞬间,我有了个决定,如果雪芝她们真的能原谅我的过错的话,我一定要好好地补偿她们,并且在我有生之年让她们幸福。

至于希拉,我决定和她分手,我要和她分手并不是我不爱她,相反,而是我太在乎她了。

想到父亲死后,他的那些女人们许多都以死殉情,包括我的母亲在内,而我,也受着众神的诅咒,绝对无法和她白头偕老的,与其将来痛苦,倒不如现在做个了结。做个真正的男子汉,就必须对自己所做的一切事负责,这是父亲过去常对我说的。

“你怎么了?”鲁贝尔斯的问话打断了胡思乱想中的我。

“人类最强的本领是智慧和创造力!”我说,“你明白了吗?”

鲁贝尔斯愣了一下,很快他就做恍然大悟状。

“你真的明白了?”我问道。

“那当然,你是要告诉我说就是世上最强的龙战士也是人类创造出来的,人的智慧才是人类最厉害的本领。你想让我去当炼金术士吗?”我对这家伙的脑j转得极快感到非常的惊讶,我虽不是要让他去当个炼金术士,但也差不多了。

“你知道十贤者的故事吧?”这回我又没有直接回答他,他点了点头。

“十贤者中最出名的智贤者,改变了整个世界格局的伟大的智者,其实他也和你一样,也是个什么魔法力量都没有的狎西。”我拍着他的肩膀说道。

鲁贝尔斯瞪大了眼睛,一副不敢相信的样子,被称作人类历史上最伟大的魔法师,智贤者诺查·丹玛斯居然是个狎西?

但这真的是事实,不知是为什么,无论是普通人还是历史学家总是不愿接受这个事实,他们在史书中把智贤者写成了一个拥有强大力量的魔法师,双手一挥,聚出个魔法球,就可以把天撕开。

而在学校的教科书里所提到的智贤者,也是一个强大的魔法师,就连家中那些七老八十的老爷爷给小孙子讲故事的时候,也是在大大地鼓吹着智贤者如何运用各式各样强大的魔法,一招发出,连屠数条妖龙的传奇经历。

我若不是拥有七世龙战士的记忆,先祖卡鲁兹亲眼面对面地见过了智贤者,我也会以为他真的是个强大的魔法师。

“你知道他没有任何的力量却为何能成为十贤者之首吗?”鲁斯贝尔疑惑地摇了摇头,“因为他学的是科学而不是魔法!”我说,“科学?那是邪术!”少年回答道。

“不,科学不是妖术,而是力量的一种。”“这是个魔法泛滥成灾的时代,科学反而几乎被人们当成了邪术,实际上科学和魔法代表了这个世界的两种力量。”我盗用了当年智贤者最爱说的话,开导着眼前的这个男孩。

“两种力量?”

“所谓的魔法,无非是利用人体的力量引发大自然的力量的共鸣,再利用大自然的力量去做自己想做的事;而科学就是利用大自然的力量来引发大自然的力量的共鸣,从而来利用大自然的力量。”

“科学和魔法只是人们运用大自然力量的两种不同的手段而已。在这个时代的几万年前,这里曾有一个消失了的文明,那是一个只有科学而没有魔法的时代,在那个时代里,人们可以利用金属做的铁鸟飞上天,利用科学的力量,就是最弱小的人也能打败最强大的人。”

“你一定在胡说!”

鲁贝尔斯不太相信我的话,他已明白了我目的,我要让他去做个被人们称作邪术师的科学家,也难怪,谁叫这是个魔法泛滥的时代,要让他接受我的观念可真不是件容易的事。

可是我有说服他的办法,“你不信?我有证据!”“你听说过兽人族的托布鲁克要塞吗?”我问道,少年点了点头。

托布鲁克要塞是魔族、帝国乃至龙战士的噩梦,更是魔法师的噩梦。

那里是世上最奇特的地方,被称作魔法黑洞,因为在那里,任何魔法都无法使用。这使得不擅长魔法而靠身体本钱吃饭的兽人在战争中大占便宜,更可怕的事,那里有着这世界上最可怕的超级兵器--雷神之锤。

雷神之锤是史前文物,在铁匠眼里,它只是件用各种j细的金属部件做成的圆筒状的铁疙瘩,靠着一个数百平方米的镜子似的玩意儿吸收太阳光提供能量,但它发出的可怕的毁灭光线能将数公里s程内的所有物体化为泥土,不,确切地说应是空气才对。

帝国曾经发动四十万大军,集结了两代人共十位龙战士进攻这里,结果在付出牺牲了四位龙战士,死亡近二十万人的惨重代价,也不能攻下这个要塞,要塞前数公里的土路上,尽是帝国士兵的尸骨。

就靠着它,兽人族顶住了人类和魔族几百年来的无数次进攻。雷神之锤不是魔法武器,而是史前人类用科学的力量造出来的超级兵器。

“真的有那么厉害吗?”鲁斯贝尔被我的话说得有点心动了。

“是真的,通过哈姆巴石将龙之魄和人类的r体合而为一,这么妙的方法,也是智贤者诺查·丹玛斯通过科学的手段想出来的。”

我又加了把劲,或许是对自己数天前所做的错事感到悔恨的心态在作怪吧,平时都是事不关已,高高挂起的我努力地鼓舞着眼前这个和我初遇才不过数小时的少年的斗志,拼命地想帮他。

“好,我明白你的意思了,大哥。”鲁贝尔斯抬起了头,用发光的眼神看着我。“我能叫你大哥吗?”他突然问道。

“你不是已经叫了吗?”我笑了,他同意去学习科学了。

“总有一天,我会用科学的力量,去改变这个时代!”鲁斯贝尔举起了他瘦弱的拳头说道。

我在鲁贝尔斯的家中过了一夜,因为在风都城天黑后是不能开城门的,我也不想硬闯回去。

在这个魔法泛滥的时代,魔法方阵的出现使得再强的时空穿梭术也无法通过瞬间移动地方法进入城市,我只能等到天亮。

鲁斯贝尔的父母对我这么看中这个没有用的狎西非常惊讶,起初是说什么也不让我把他带走,他们还以为我是人口贩子,逼得我最后不得不表明自己龙战士的身份,他们这才在千恩万谢中同意了。

第二天一早,我带着鲁斯贝尔进了城,找到了义父的弟弟,一个和鲁斯贝尔一样的狎西,哥里德尔。

当我找到他时,他正在摆弄着那些瓶瓶罐罐,哥里德尔和义父一样,都是不修边幅的人,一头白发,满脸**皮疙瘩,双眼却极有j神。

“达克,你这个臭小子,又想到我这里来偷东西拿去害谁啊?”哥里德尔一看见我,就大声地笑骂起来,“没有啊,我这回是给你带个好徒弟来的。”我的脸一红,从前,为了对付成天虐待我的赤发狂魔,可是绞尽了脑汁。有一次,我从别人那儿听到义父西斯菲尔德的弟弟是个成天摆弄科学的邪术师,就偷偷地找到他,请他帮忙替我想法子弄死那个赤发狂魔。

他给了我一包药粉,叫我涂在赤发狂魔坐的椅子上,我照办了。

结果,赤发狂魔在厕所里住了三天,赤发狂魔变绿脸魔了。

小时候的我,对那些稀奇古怪的东西特别的感兴趣,而哥里德尔也非常喜欢满脑子坏点子的我,常常带着我一起摆弄着那些放着各种乱七八糟东西的瓶瓶罐罐。我甚至偷偷地跟着他学习了好长一段时间的被人们称为邪术的科学,只是后来我发现其实学习科学比学魔法还要费j力,还要枯燥,这才放弃了。

因而,我对科学才有一定的了解,明白他的意义,否则,我也不能在鲁斯贝尔面前发表那么长的一篇关于科学和魔法的大论。

就这样,鲁斯贝尔受我的推荐,就成了哥里德尔的徒弟,开始学习被人们称作妖术,邪术的科学。

命运就是这么有意思,我一时的心血来潮,让这个世界从此以后多了个科学家,一个被后人称作“科学之父”的科学家。

安顿好鲁斯贝尔之后,我离开哥里德尔的家门,去找义父,这个老家伙,做为我的义父,在我最要帮助的时候,居然做出那样的事来,太可恶了。

我来到义父家里,他正在熬着一锅古怪至极的药汤,药汤的气味很是奇怪,也不知义父在搞什么鬼。

“你的情况不错啊,达克。”看到前来兴师问罪的我,老家伙居然还能装做什么也没发生的样子。

“世上还找得到脸皮比你更厚的人吗,老家伙。”我恨得直咬牙,这个变态的义父,想不到他比我还要坏。

“当然有啊!”义父头也不回地说着,顺手一从边的罐子里抓了一大把的药粉,撒入药罐中,我注意到,药罐烧的东西,有一味药似乎是龙脑。

“谁?”

“就是你啊!”义父抬高了说话的语气。

“我?”我的脸一红,我辩道,”那只是意外,我也没有想到自己怎么会变得那么坏的!”

“啧!”义父不信地瘪起了嘴,“难道不是你吗?那晚你在房间里抱着美女胡作非为,我却在外面为你站岗放哨喝冷风;我捉来的美女,却是你在享用;我只为你捉了一个,你却自己到外面抢了三个,不,应是四个才对,伦蒂尔和她的两个漂亮的徒弟,还有我的义女,难道不都是你干的。哈哈,干完了,爽够了,现在反而倒打一耙,装起正人君子,怪起我来了!”义父越说嗓音越大,抓起边上那个用来搅拌的药勺,在我的脑门上狠狠地敲了一记。

我顿时哑口无言,义父说得没错,这主要都是我的错。

“算啦,别难过了,这只是意外嘛,这几天我帮你一直瞒着安达,赶快回家去吧,家里有人正等着你呢。”义父的口气缓了下来,他拍了拍我的肩膀安慰道。

“是她们吗?”我问道,“药好了没有,干爹,雪芝姐叫我来看看。”就在这时,一个声音从门口传来,听清这个声音,我顿时吓得恨不得马上找个耗子洞钻进去躲起来,因为这个声音不是别人,正是那天被我强暴了的罗莎。

“是你?”看见我,她也是吓了一跳。

天啦,冤家路窄,叫我怎么说,向她道歉吗?

不可能,女儿家清白之躯被我y辱了二天两夜,一句对不起就可以了事了?我这个时候,倒真的希望信息蒙的作用真的象传说那么强烈,不过看她的样子……

“对,对不起……”我吶吶地说道,“你这个坏蛋!”她低声地骂了我一句,脸蛋却红彤彤的。

“我不知怎么做才能补偿我的过失。”

“就差一个药引子了,好在他已经来了。”正在边上熬药的义父c入说道。

“差什么?”罗莎象没有看见我似地,把头转向义父说道。

“嘿嘿,我的乖女儿,你把这条现成的y龙带去见雪芝,她知道该怎么做的!”义父满脸怪笑地把手朝我一指。

“你在做什么?谁病了,要熬药?”我听得莫名其妙,罗莎居然是义父的干女儿,真没有想到。

“你去了就知道了。”义父像是什么也没有看到似的。

“如果你想赎罪的话,就乖乖地和我的义女回去。”他说着在背后推了我一把。

“罗莎是你的义女?”我问道,“当然了,是我前几天刚认的,不行吗?”义父m着几天没有剃胡须的下巴说。

“前几天,那不是……”想到这,我终于明白为什么义父过去胆敢自吹自己是世界上脸皮最厚的人,他可真有本事啊。

※※※

“你不怪我?”走在大街上,我终于忍不住发问道。

罗莎没有回答我,她的上牙咬着下嘴唇,从义父家出来后,她的脸就一直是这么的红。而我自己,也不止一次地涌起了放开两腿,有多远逃多远的念头。

我最终还是没有逃走,从小母亲就教育我,做一个真正的男人,就一定要勇于面对自己所过的事情,不管他是对还是错。

“我该怎么做?我愿意为我所做的一切付出代价!”在一个行人不多的角落,我停下步伐,对罗莎说。

罗莎把身子转了过去,似乎在想着什么,突然,她回过头来,一把拉起我的手,快步往前跑。

“雪芝姐在你家里等你。”她边跑边喊道。

我跟着罗莎回到家里,站在家门口,看着古堡,想到马上就要去面对自己犯下来的错误,我犹豫了一下。

“不敢进去吗?”罗莎回过头来,面无表情地对我说。

“怎么不敢,就算是被你们一刀杀了,我也认了!”我一把推开大门,“是男人,就该为自己做过的事情负责任!”我回过头对她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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