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枝食指轻轻地环着男人的耳廓,视线从温柔渐渐变得眷恋,想让车夫慢些、再慢些……他指骨贴在车壁上,到底是没有敲下去,任由车马平稳飞快地驶向相府,停在闵家大门前。
这些闵雪飞都浑然不知,他正陷在梦里,不知怎的,就梦到了极小时候的事——
有多小呢,大概十岁左右。闵府家教严格,他虽然才十岁,就被嬷嬷们教导,说他已经是个小大人了,以后是不可以胡闹的。日嘱夜嘱了好些日子,他终于被父亲带着,到宫里去参加宫宴,彼时早春,天公不作美,他们前脚踏进了宫门,后脚就大雨滂沱。
这是他第一次进宫,心中不免激动忐忑,可越是如此就越是紧张,竟在大雨中与领路的内侍走散了。
宫城极大,他自己撑着伞,漫无目的地乱走。
闵雪飞皱了皱眉,突然想不起来自己最后究竟是怎么回去的了,更不记得当时那把伞去了哪里,因他回去后便发了一场高烧,病了一月才彻底好全,很多事情就那样糊里糊涂的记不清了。
怎么就冷不丁的,梦见那么久远的事……
帘外,闵家的门房早就在这儿候着了,见车帘迟迟没有被撩开,他也不敢上去造次,只得垂着手等在下头,小声地唤两声:“二公子,到家了。”
到家了,多美好的字眼。
连枝眉眼低垂,仿佛没有听到外头的声音一般,只呆滞地看着怀里的男人,似要将他的骨骼、肌肤、血肉,将他身上的每一寸,每一根发丝,都一笔一划地刻在心里。他知道自己是沼泽里的一滩烂泥,便是用再精美华丽的衣衫装点,骨子里也只是肮脏罢了。
世人说的其实并没有什么错,他们这些阉人,进了宫里这摊污泥池子,还有几个是清白的。
而闵霁不同,他是天上的明珠,是众星捧起的那颗皎洁明月。
云泥之别,莫过于此。
连枝无声地弯了弯嘴角,热谷行宫半月,已是自己能做到的极致了,再不收心,便是贪图了。他正要抬手去摇闵霁,要将他唤醒,却在手指落下的刹那间,心中没来由的生出一股偏执,一种不甘愿和不死心——既然以后再也不会有什么交集,为何不趁他熟睡,偷点什么,也好让自己以后漫漫几十年的昏暗生命中,能够照进一星半点的月光。
只偷一点点,一点点就好。
他昏了头,被一腔不清不楚的热血冲击着头脑,心中犹如雷鼓,慢慢地俯身下去。
眼见那一双淡绯色的薄唇近在眼前,连枝心生胆怯,终究是没有笔直地落下去,而是偏了半分,只沾了一点点的嘴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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