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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一早,他就去市中心的珠宝店定做戒指,特别要求在内侧刻下“路采”二字。一边拜托别人找这个“路采”的资料,一边等候戒指做成,方知远又陷入了坐立不安的状态,连工作什么的都全推了。

只是还没等消息传来,他在一个普通的下午去取戒指,然后在柜台处,有一个无比熟悉的背影。柜台的小姐在笑着跟他打着招呼,可是方知远什么都听不见了,什么都注意不到,只有眼前这个背对着自己的人。他停下了脚步,反而有点胆怯起来,握紧的手心里都是汗。

直到,对方转过身来,眼眶通红地定定看着他,开口说:“找到你了。”

方知远突然回过神,冲上去抱住了那个人。他能感觉到衣领慢慢被泪水沾湿,更用力搂紧了怀里的身躯,低下头去亲吻对方的发顶。

然后,他答道――

“我在。”

A+B

1

说是上辈子亲密的爱侣,这辈子倒是实打实的陌生人。在旁人看来,一见面就爱得死去活来明显不靠谱,可是他们两个一点都没纠结这个,坦然到不行。那天相遇之后路采就搬到了方知远的房子里,两个人正式开始同居生活。

不像高中生什么的谈恋爱多半热血上头,追求轰轰烈烈,他俩更倾向于老夫老妻的相处模式。毕竟慢慢都想起上辈子的经历,越发爱着对方,非常珍惜现在在一起的每分每秒。

方知远家里也没别人了,自然不担心出柜的问题;路采早就跟王阿姨聊过了,对他来说只有阿姨才是真正的亲人,那个“母亲”离他的生活已经太远。至于两边的同事,也挑了个合适时间约出来吃顿饭,说了两个人的关系。大家都是年轻人,接受能力很强,就算不太适应也不会歧视什么的。况且大家相处了那么久,彼此都知道品性,听到消息反而觉得是信任的表现,比以前更加要好了。

别人的看法从来不是他们担心的,只是选择了坦诚罢了。而现在似乎问题都解决了,也许,心里还有疑惑,但是两个人在大冬天里窝在温暖的毯子里,坐在沙发上聊天的时候,为什么会有这种称得上非常荒谬的重生经历也不太重要了。

这些不爱出门的日子里,屋外大雪纷飞,屋内暖意融融。路采喜欢捧着红茶,白雾从杯子里升腾起来,他就会轻轻吹几口气,然后小口啜起来。背后靠着的是爱人的胸口,坚实的,充满安全感,还生怕自己逃跑一样被对方用手紧紧环住。

就算没有特别的事,他也喜欢拖着音喊“知远,知远啊”,而背后的人总会马上回答一句“在呢”。看起来像是幼稚的小游戏,然而他们乐此不疲,可能这就是小情趣吧。

方知远则喜欢低着头,看胸前的脑袋随着电视里的节目一点一点,用下巴去蹭乌黑的发丝,小家伙就会疑惑地抬起头盯着他,一副毫无防备的样子。这时候就可以亲了,去吻那柔软的唇瓣,逼迫对方沉迷其中,不时喉咙里漏出几声细碎的吟哦。

他爱叫路采“小家伙”或者“菜菜”,当然前者何时何地都喊,后者常出现在饭桌上。两辈子了,该挑食的时候还是挑食的路采极其不情愿地用筷子戳着碗里的肉,对上方知远严肃的神情,没说话乖乖埋头吃掉了。

方知远也不禁失笑,感觉两辈子都养了只小兔几,爱耍小脾气,但乖起来让你没法生气。

整个冬天,因为有彼此陪伴,满心温暖。

2

至于春暖之后,工作忙起来的时候白天要分开,两个人还是一副虐死天下单身狗的样子,尤其路采一有空闲就跑到茶水间和方知远通电话。每次师姐经过,都要抬手遮住眼睛去倒咖啡,一点都不想搭理这个笑得荡漾连说话都软得恶心的家伙。

方知远要么出门找灵感,要么在家画设计图,虽说要专心,可每次手机屏幕闪烁起“小家伙”的字样,他总是忍不住摁下通话键。

等忙完大单子,周末时候两个人都闲下来了,路采不像之前寒冷时候懒得动弹,就拖着方知远出门,还特别热衷于逛商场。

商场里人多,他们也不会顾忌旁人,想牵手就牵,戒指更是牢牢带着。有时倒是会遇到一些偷偷瞄着他们小声喊“好萌好萌”的女生,方知远觉得她们都是小孩,也不会多做计较,反而觉得挺好笑多看了几眼。路采这时候就会黑着脸拉着他离开,用身子挡住女生们的视线,果然两辈子他也不想方知远多关注别人。

啊啊,对待这个小醋坛子,方知远也没法,揽着腰走到没人的角落,伸手捧着小家伙的脸颊吻下去,让他不再低着头装出不理人的样子。路采也不是真的生气,被方知远这举动逗乐了,嘻嘻笑了起来,忘记自己还被堵着嘴呢,差点就呛着了。

爱人之间闹些小别扭,也无伤大雅。

接着两个人又继续逛,路过男装店时路采拖着人就往里走,一套套看着喜欢就让方知远试。方知远也不含糊,挑几件适合路采的,干脆两个人一起进试衣间,也没理会售货员小姐略带奇怪的眼神。吃点小豆腐,再给对方买点衣服什么的,当做互相送礼物也算甜蜜。

当然,逛得更多的是家居用品还有生鲜时蔬区域。给家里买个小柜子或者换个风格的地毯诸如此类,都是路采大展身手的时候;仔细挑选一盒盒肉啊菜啊的活计则是方知远一手掌控,哪怕路采偷偷摸摸跟在后面,把一两盒排骨什么的从手推车拿出来,也会立马被抓住,只好哭唧唧再递回来。

华灯初上,带着大袋小袋战利品回家,两个人一起做饭,路采在熬汤,方知远就给他剁肉馅做酿茄子。这也是从记忆里捡起来的习惯,路采熟知方知远的身体状况,时不时就做个滋补的汤水,而方知远也充分了解路采的小心思和小爱好,做的菜什么的都尽量把肉做得好吃。

到摆满一桌好菜还有汤,路采又献宝一样哼着“噔噔噔”掏出了从工作室里顺来的烛台,把蜡烛点亮,再倒出两杯酒,就是一顿烛光晚餐啦。方知远也配合他这个浪漫,喝几口酒兴致来了给他唱几句学来的情歌,引得路采双眼都发亮,又有些不好意思地笑起来,掩饰一般把杯里的酒一饮而尽。

杯盆狼藉就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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