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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化,赞叹了一个字:“好!”

叶知行鼻尖微动,也道:“极品。”

安东尼咂咂嘴只觉得肚子里的馋虫都骚动起来,叹道:“这也太少了!”

“吃的就是这种滋味,以肉香为饵,吊起你们这些吃货的胃口,肉香绕梁三日,你们还没忘掉这种冲击味蕾的香味,就忍不住下次还来,还没满足,这胃口又继续被吊着,便总觉这肉好吃的不行。可要是天天吃,怕是早就腻了。”叶知行端着茶杯,觉得这家私家菜馆的主人如此经营着实高杆。

周昀仁吃过别的菜倒觉得没什么特别,“其他的菜都味道一般。”

用过晚饭,安东尼充当司机,把一大一小分别送回酒店,两家酒店都是他旗下的,他表示可以免单,一大一小齐齐抬眼鄙视他。

“喂喂,你们中国人不是很喜欢这种……呃,免费,免单之类的……好处吗?”

叶知行准备下车走几步路消食,“这点钱无所谓,让你免单等到我们住总统套房的时候吧。”摆摆手示意安东尼可以跪安了。

安东尼忽然握住他的腕子,神色正经道:“……我知道这句话不该再问,不过还是不死心地想再问你一次,我们……还有没有机会?”

叶知行似乎是早就预料到一般,轻轻拍了下他的手背,“你永远是我最好的基友。”

“唉……我真希望自己没有生在布莱德家,那样就不会把你吓跑了。”安东尼又恢复了刚才那副中二模样,笑着摸摸自己的脖子,“不过我总觉得你把我爷爷气的要死的样子简直帅呆了!他拿着枪对着你的脑袋,你却掐住了他的脖子哈哈哈!”

叶知行使劲打了他的脑门一巴掌,“赶紧的把菊花送人吧!快滚!”

安东尼听话地开着跑车嘤嘤嘤地滚了。

回到酒店冲了澡,披着浴袍坐在床沿,叶知行犹豫地看着手机,拨弄了半天还是拿不准主意,到底要不要给奶奶打电话呢。

头发还在滴水,手机却是先响了起来。

“知行,你什么时候到的京城?明天一早我派车去接你过来。”

☆、28?比赛

叶知行选了一套款式平常的休闲西服,挑了条暗灰色的领带,在镜子里照了照觉得没什么问题了,给周昀仁打了个电话。

“已经结束了吗?”

“嗯,你来接我吗?”

“对,在门口等十分钟。”

在接到奶奶亲自打过来的电话后,叶知行就知道这次是敷衍不过去了,再则他既然决定要从荣城搬过来,叶家的关系不可能不利用。虽然从小就没有在京城老宅里长大,成年后也只回来过屈指可数的几次,但血缘关系抹不掉的,过去再怎么疏远,到了京城之后都要把小辈的礼数做好,不为别的,就为他爸爸好不容易重回叶家,他也不能给父母脸上抹黑。另外,他虽说有些清高孤傲,但为人并非迂腐,自家背景如何对自己如今的发展没有太大影响,但对于周昀仁来说却是有助益的。他既然有缘成为他的监护人,就不能像过去那么随心所欲地生活了,人生就是一门妥协的艺术,关键在于你是否能够把握的住本心,只要本心不变,有时候妥协一二又有何妨。

周昀仁今日的比赛却不是十分顺利。

这是第二场,同样是两关。第一关是抽签答题,每个学生都不知道自己将会抽到什么出其不意的题目,而答题的过程却会呈现在所有师生面前,所面对的压力是前所未有的大,有几个学生本来是会的,可就是因为太紧张回答时出了错,扣分扣的颇为可惜。

周昀仁自然不至于紧张,但心里的忐忑也不比其他人少,朱雀国的皇太孙只他一人,从来没有兄弟,陪读的几个小子学问还没有他好,一直以来都缺少比较和竞争,如此比赛他也是第一次参与,心情当然也是略微不安的。

“周昀仁,你抽到的这一题是有关《红楼梦》的,做好准备听题了吗?”看到前面好几个学生都发挥失常,老师们商量了一下,打算改变一下提问时的方式,尽量让他们放松些,不然比赛就失去了它原本的意义。

周昀仁暗自皱眉,他对红学了解本就不多,可无奈没有更多时间研读《红楼梦》了,叶知行告诉他不要太在意自己的弱点,是人就都有弱点,学问上的盲点每个人都有,端看自己的运气好坏了。只是没料想,他的运气这么快就到头了。

“好的老师,我准备好了。”不管怎样,只能尽力而为。

“好,请你仔细听题。《红楼梦》里诗词众多,请你自选一首诗、一首词当众背诵出来,再说说你对这首诗或词的理解。”

周昀仁眨了眨眼睛,巴掌脸上展露出一丝怀疑……这么简单?

事实上,这道题确实难度不大,《红楼梦》里耳熟能详的诗词好些人都会背,这道题考点不高,不少同学在地下感叹周昀仁的好运气。

周昀仁稍一思索,张嘴就来:“林黛玉曾做咏梅诗一首:

半卷湘帘半掩门,碾冰为土玉为盆。偷来梨蕊三分白,借得梅花一缕魂。月窟仙人缝缟袂,秋闺怨女拭啼痕。娇羞默默同谁诉,倦倚西风夜已昏。

这首诗我个人灵气有余,却不够洒脱,当然女子所做难免小女儿情态,黛玉尤为如此,因此我想一句话来评价:玲珑七窍心,沉绵潇湘意。

薛宝钗曾做《临江仙》一首曰:

白玉堂前春解舞,东风卷得均匀。蜂团蝶阵乱纷纷。几曾随逝水,岂必委芳尘。

万缕千丝终不改,任他随聚随分。韶华休笑本无根,好风频借力,送我上青云!

宝钗这个人若是生活在现代也是个妙人,看他的词就能看出她此人心境通达,虽说是个女子偏偏却让人听出了一股子豪气,是个八面玲珑的人物。”

评委老师逐一点头,默默在纸上给分,对于周昀仁的评价大多赞同,其中一位老师笑着问他:“那么你是喜欢林黛玉一些,还是宝钗一些呢?”

周昀仁回想起叶知行对于这两个人物一针见血的评价,不假思索道:“我更喜欢薛宝钗。”

“哦,为什么?”

“林黛玉是病美人,才情出众的很,但并不适合做一个妻子,更不适合做一个执掌大家族的主母。但薛宝钗恰好与她相反,她为人豁达通透,性格爽朗,手段高明,才华也不差,宜家宜室,这样的女子做主母对整个家族来说是最好的选择。”

“但你要是站在宝玉的立场又如何呢?”

周昀仁听到这里笑了,“我又不是他怎么能知道,更何况在我眼里宝玉实在不是一个顶天立地的好男儿,他出生在那样的大家族肩上要背负的责任很多,却只顾着照顾自己的心情,谈情说爱之外我没见到他做了其他更多的事情。老实说,我不喜欢作者这般的塑造,事实上如果这样的家庭只有这样一位继承者,它会败落根本丝毫不足为奇。”

台下一众同学都惊讶地张大嘴巴,被周昀仁犀利的言辞震住了。这个观点不是没有人有,只是大家都害怕被人认为太现实,太没有同情心,更不懂真情所以不敢说罢了,谁知道周昀仁竟然这么生猛!

评委老师也都诧异地面面相觑,可这个问题并不是抽签题,也就是说不能算在分数里,于是周昀仁的分数还是很高的,只不过大家看他的表情不如之前那么欣赏了。尤其这样的评价从一个十五岁的孩子嘴里说出来,总觉相当违和,小小年纪就如此现实,将来如何得了。

周昀仁也觉察出了众人异样的眼光,他不太理解他们为何如此,叶知行的评价在他看来是最最客观不过的,在朱雀国他也见过不少这些大家族的世家子弟,全没宝玉那般的多情,都个顶个的厉害能干,唯恐自己的地位和家族的荣耀被岁月淹没,日日奋发努力,根本没有心情去计较结发妻子是否合乎心意。哪怕当真厌恶,为了大局也会勉强接受,大不了再依照自己的喜好纳几房妻妾。薛宝钗这个人,俨然就是依照大家主母的甄选标准塑造出来的,她会嫁给宝玉在他看来才是最正常的结局。

“喂,周昀仁你可真是个怪人!”

抽签题之后,方灵犀故意拦住他的去路,满面的戏谑,“你还真会搏出位啊,没看出来你这人一副清高的要死的样子,心里却比一般人还要庸俗几分。”

周昀仁不想搭理他,微微颔首,“多谢方同学的关注,我还有下一关要考,麻烦你让让路。”

“哼,你少得意,下一关知道考什么吗?你肯定拿不到高分。”

“原来方同学很擅长下一关的内容么?真可惜你的才华白白浪费了,没机会施展。”

“你!”

周昀仁眉梢带笑地从他面前走过。

方灵犀气哄哄转身,拉住评委老师中一人的胳膊,“姑父,那个周昀仁实在欺人太甚!这种人你们还真让他得第一名不成?”

被他喊做姑父的是京城四中的教育处主任张阔,担任这次比赛的评委之一,他对周昀仁刚才的评论也不甚喜欢,点头安抚他说:“下一关很难,他得不了高分的。”

“你保证?”

“唉你这孩子,姑父的话你还不信了。”一想到自己老婆对方灵犀的溺爱,张阔就嘴角一抽。要说方家在京城的教育系统独占半边天,他能坐到今天这个位置也多靠了方灵犀的爸爸,因此在四中方灵犀几乎是横着走,没人敢招惹他。这回荣城三中来了个周昀仁,两孩子卯上了,他也只能偏向方灵犀。

“好,那我等着!”

周昀仁看到第二关的考题时就觉得太阳穴有点发疼,什么叫“琴棋书画”,这摆着的几样东西就算是琴棋书画了?他深深感觉华国人对于传统文化的糟蹋,琴没有古琴就用古筝代替,棋是围棋不算错了,书是书法就该有文房四宝――可这毛笔这砚台也太粗糙劣质了些;画是作画――居然没有准备朱砂!

在皇太孙殿下看来,这等器具简直不能入眼,但此刻他总不能叱责老师们重新准备,没法子只好硬着头皮走过去,他这次排到的比赛顺序是第六名,且看看前头同学的表现吧!

题目算是挺有高度的,一首诗词或者一段古文,让参赛同学阅读之后选择琴棋书画中的一种,用来表达这段文字的蕴含的内容。

第一个学生看懂了题目,却突发选择性障碍,犹豫半天不知道表演什么,结果超时,得了零分。第二个同学听说擅长画水墨画,可惜没看懂题目,那是一段欧阳修的文章节选,他一头雾水,满脸是汗,结果也是零分。

轮到周昀仁时,场上已经出现了三个零分,他心里也有些发憷,但同时也在安慰自己,题目再难,只要不是零分就行!

很快题目出现了,周昀仁定睛一看,淡漠的脸色布上一丝兴奋的红晕,嘴角也慢慢勾起。出题老师真是太明智了,这首《无衣》他再熟悉不过!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岂曰无衣?与子同泽。王于兴师,修我矛戟。与子偕作!岂曰无衣?与子同裳。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

《无衣》歌颂的战场上并肩作战的男人之间的厚重情谊。战场上刀剑无情,生死一瞬,却能有一干兄弟与我同生共死,这种感情比男女之间的爱情更加浓烈恢弘,引人慨叹。周昀仁向往这种情谊,但上辈子他从未得到过一位这样的兄弟。

他慨然坐在了古筝的面前,伸手轻轻一拨,行云流水间,激越昂让的音符便从指尖流淌而出。这不是古琴,他却弹得是古琴之韵,众人顿时振聋发聩,眼前瞬时出现了大浪淘沙的浩瀚景色,无数铁血战士、铮铮傲骨在沙场上抛头颅洒热血,前赴后继,生死相随。他们相互交付后背,他们携手杀退顽敌,他们……

琴声嘎然而止,周昀仁爽利地收手起身,对评委老师们鞠上一躬。

张阔坐在他面前,距离不过两米,却感受到了浑身上下被他这首曲子狂放悲愤的气氛所感染,血液里有独属于男子的万丈豪情奔涌而过,好半天才动了动手指,侧头与身边的老师商量:“你们看……”

所有老师都打了满分,一脸的意犹未尽,旁听的学生都在一个劲的喊安可,张阔重重在心里叹了口气,灵犀啊,不是姑父不帮你呀,输给周昀仁你还真是不冤枉。

叶知行听完周昀仁讲述完比赛的所有经过,记住了方灵犀的名字,笑道:“不是很顺利么,还得了最高分。”

“可是我觉得自己表现的并不太好。”周昀仁纯属是完美主义者,典型的学霸综合症,什么事都想精益求精,“先生,回家之后你给我买一套《红楼梦》吧,要线装版的那种。”他最近和章远远商量了下,觉得做兼职也不一定能赚到太多钱,还耽误时间学习,想想还是先专心学习,等上了大学再说。反正只要先生不反对,他是肯定会跟着他过一辈子的,这般想来晚点赚钱也没什么了,这一趟比赛他发现自己还有许多不足之处,觉得应当多花时间在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上。

“好。”也不问是为什么,叶知行微笑着答应。

“第三场比赛在后天,明天可以休息。”

“正好,现在我们去买衣服,明天一早你跟我去个地方。”

周昀仁好奇地看着他,“……是很重要的场合吗?”

叶知行想了想他家那位老太君对于晚辈的喜好,再看看小孩这张脸,莞尔道:“也不算是,等你去了就知道了。”

☆、29?土豪

叶知行带着周昀仁来到一条看起来不太繁华的街道上,下车之后,周昀仁认真观察了一下这附近的商铺,觉得很符合自己的审美,至少比那些全是金光闪闪屏幕墙的大厦要好多了,他站在面前一座装修成古代客栈的饭馆前端详了半天,心道自己果然还是比较喜欢古风建筑。

“饿了?”叶知行顺着小孩的目光往里看,他记得这家的包子似乎不错,不过好多年没来了,不知道味道变了没有,早知道问问安东尼。

“没,就是觉得这家的招子做的尚可。”

招子?叶知行抬头看了看这家饭馆外头飘舞的招子,点点头,上头几个大字估计是请人写的,大篆,没错别字真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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