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不觉,他已经占据了自己的眼球,不管他在哪儿,自己总是能第一眼发现他,望着他,心里就很安定,矫情了,可是没办法,一把年纪还如热恋中的愣头小子,在爱情中迷失。
可是这种感觉确实很不错,风总对于自己有越陷越深的趋势不但没有感到烦躁,反而很期待。
外在沙发上,脖子上红绳挂着的玉观音露出来,这是他贴身带着的玉,风嘉给他塞回脖子里。
手刚摸上,一阵彻骨的凉意从手掌传满全身,冰的风嘉一个机灵。
这么凉怎么能贴身带?
起身找来一把裁纸刀趁林书迷糊的时候,风嘉准备把绳子剪断。
林书在沙发上蠕动了下,手上一哆嗦,食指被刀片割了下,一滴血滴在林书的唇角。
风嘉起身去找创可贴,那滴鲜红的血液在林书的下巴上聚集,滴在了玉观音上。
林书皱眉嘟囔了一声,体力有点消耗过度,这种事做多了真的伤身体啊!
☆、第三十三章娇羞了?
林书上学,红头刘还是只要上课就喜欢点他的名,而且光点名不算,这天下课之后,竟然要跟他去店里看□□,看装修,看伙计……反正什么都想看,真是特别特别赖皮!
“贾师傅现在不在,教授,你去了也没用。”直接挑明了,林书也不瞒着他。
“老贾去哪儿了?”
翻个白眼,以为他想什么别人看不出来么,幼稚!
“贾师傅去乡下了,好像是有什么东西要去看。”
“什么时候走的?”
“快一个月了吧,店开张之后没几天就走了,现在还没回来呢!”
“我突然想起来办公室还有点事,我先走了。”
何荣笑笑,手里竟然拿的是《世界枪支经典》。
“哎,你是要上军校啊?怎么看枪支大全?”
“兴趣而已,贵林今天去哪儿?”
“不知道,可能又缠着他哥去了。”林书耸耸肩,知道穆贵林喜欢他哥穆然的时候,他还被吓了一跳,兄弟啊,这么猛!
“司机来了,我先回去,有事电话联系。”
“好,明天见。”
跟那两个小饭店商量好的供货期是一个周一次,价格比较高,林书的蔬菜看着水灵,水果又甜,顾客反响比较好,卖的比较快,所以林书趁下课的时候还是会去补货,补货另付额外的钱,林书自己的小金库日益渐丰。
想发展壮大,林书自己是分/身乏术,有心无力,只能靠这点东西赚点零花钱,给小风买买模型什么的。
风峰马上要跳级,现在已经在联系老师跟学校了,只要通过了高年级的考试,他就能脱离幼儿园开始上小学,小家伙太聪明,乖巧还可爱,真是怎么看怎么惹人爱,妥妥的!
他今天没课了,风嘉打电话让他早点回家,下午陪着林父林母逛商场去。
撇撇嘴,风嘉跟他在一起从来没有送过他什么东西,倒是给爸妈送的不少,什么绝版棋谱,高档茶具,什么化妆品,钻石项链,一堆一堆的送,跟不花钱一样。
可偏偏对自己,风嘉从来没有送过,反倒还让他倒贴。
那个陈总的玉蝉可不就是他送的么,真是可恶!
磨磨蹭蹭的回家,风峰在茶几上组装模型,第一架飞机送去参赛,首战得胜,儿童组金奖。
小家伙被那个俗气的黄金奖杯刺激的还想要,现在正报名参加了另外一个模型比赛,这次比较严格,要现场在规定的时间里组装完成,所以林左强给他买了好几套飞机模型,让他组装着练手。
看到林书回家,小家伙也没有给他过多的关注,叫了声哥哥又继续忙他的了,小化在沙发上看着他,两只鹦鹉在靠近阳台的栏杆上荡秋千。
风峰的童年就算没有其他孩子的相处也不会孤单,他本身思维就跟其他同龄的小朋友不在一条水平线上,他喜欢的其他人都不喜欢,在其他小孩儿还在缠着爸妈看动画片的时候,小峰已经到处开始参赛了。
有小化陪着他,还有两只鹦鹉可以给他解闷儿。
他本身上的就是双语幼儿园,这次跳级,风嘉为他联系了一所国际语言学校,这样直到他学成出来,直接就可以出国。
倒不是他们崇洋媚外,国内的填鸭式教育,弊端太多,他自己也挺向往国外那种上课的气氛,不是死板的听老师讲课,有意见可以大家一起讨论。
在空间洗了澡,林书啃着梨看书,这几天闲暇时,他还挺喜欢看在玉/洞里找到的这几本书,为了还经常去泡学校的图书馆。
有几本算是朝代史,可是林书并没有在现代历史书上发现这些朝代,而看到什么妖魔鬼怪修炼成精,也只是笑笑而已,他完全是当课外书在看在,真是特别轻松!
翻到最后一页的时候,林书在书里发现了一张地图,上面高山峻岭,山河湖泊每一寸都标的非常细致。
一开始林书并没多上心,这种东西就算是藏宝图,也不知道是哪一个时期的,有等于没有,然后被随手扔在一边。
从泉水里挖了一小朵莲花,林书放进了书房的玉盆里,有莲,有鱼,有玉,有水,要的就是这种意境!
不一会儿风嘉给他打电话,林父已经接到,让李桂,林书带着风峰出门,他们就在门口。
一家五口人直奔R市最大的商场去了,风天国际很牛,可是在这家商场里也只有一层的柜台。
二楼三楼是女装,四楼是男装,五楼小吃城,六楼游戏厅,大厦功能区分布规划。
小风很悠闲,他只要准备过几天的考试就好,所以准备跳级的他最近这段时间都会在家,组装模型是他的爱好可是也很难得一家人一起出门,小家伙偷偷把小化装在小背包里,拉链没有全部拉上,给小化透气。
光为李桂买衣服,大家伙都累的不行,林父说什么也不动弹了,最后风嘉陪着岳母接着转,顺便提东西。
商场里灯光打的足,装修很有品味,这里是有钱人消费的地方,进门之后,社会阶级立显,有钱有势你能在这里挺着腰板横着走,中下层就算进了店门,里面的售货小姐也不爱搭理你,稍微靠近了衣服,还会掐着嗓子告诉你,那件衣服值多少钱。
“这件怎么样?”
“好看,但是衬不出气质,这件。”
李桂仔细看风嘉手里的裙子,不好意思的笑了,“这不行,这后面露的太大。”
“妈,相信我,穿上一定很漂亮,去试试,到时候给爸一个惊喜。”
导购小姐看起来刚上班不久,还有点羞涩,但是也在一边夸奖,“阿姨您真有福气,儿子这么孝顺……”还这么帅!
“那是我大儿子孝顺,小儿子也孝顺。”
“啊,阿姨您两个儿子呀,真是有福气!”
李桂美滋滋的进试衣间换衣服,风嘉拿出手机是业务部经理的电话,电话刚挂断,屏幕上接着显示了一个名字,赵天保。
将手机调成静音塞回口袋里,风嘉继续为岳母挑衣服。
当初李桂背着所有人,把风嘉从公司叫出来,两个人在茶楼谈了一下午,你是有钱,可是我们也不缺那点儿,果果喜欢男人我们都知道,可是你离过婚,还带着孩子。
风嘉没有插话,只是给李桂倒水,有时候一个合格的倾听者比一个进攻者更容易得到认可,他认认真真的把李桂的担忧听完,最后发话,他喜欢林书,只要林书不在意年龄的问题他也不在意。
如果林书想要个孩子,我们现在可以去做试管婴儿,虽然技术还不是很成熟,可是找个代理孕母还是可以的。
他比林书大,这可以是缺点也可以是优点,他有经验,比林书多吃那几年的盐不是白吃的,他可以在生活中照顾他,在他人生的道路中指引他。
而且他每天都会锻炼身体,每年一次体检,他很健康,他会陪着林书到老,加上他没有父母,不需要担心林书以后看婆婆脸色,不会有人阻碍他们在一起。恰巧因为他没有父母,林父林母就是他的爸妈,一辈子孝顺,他做得到!
李桂看风嘉,那是丈母娘看女婿真是越看越喜欢,走到哪儿都是我大儿子怎么样怎么样,给我买了什么东西啊,又让我做什么按摩啊,我都不想去非拉着我,炫耀,喜爱之情溢于言表。
两个人把二三楼转了个遍,风嘉手里提着的购物袋有逐渐上升的趋势,找到那儿爷三儿的时候,风峰吃的小肚子溜圆。
林书灌了一肚子水,正想上厕所,风嘉陪着他一起去,两个人还从未一起去过厕所,风嘉站在身边,他不好意思当着人的面儿撒,虽然已经被那人的手摸过很多遍了……
转身进了马桶间,风嘉也跟着挤了进来,林书憋得要命,这人还捣乱,顺手给他一拳,出去!
风嘉从口袋里掏出东西让他看,林书顿时脸红了,竟然是草莓味的,这个老色狼,真是特别特别色!
倒也没做什么,把人顶在门板上一个劲儿亲,亲到最后,林书实在忍不住要尿裤子了,狠狠咬了他一口,这才算完。
转身放水,风嘉在他身后捣乱,厕所就那么大点儿地方,两个人紧紧贴在一起,“后天我生日,我要礼物……”
林书不笨当然知道他指的是什么,一巴掌呼他脸上,特别豪气万丈,“到时候再说!”
“呵呵。”挑起嘴角,风嘉看着他走路都快顺拐的模样笑出声。
这一下午,五个人逛得筋疲力尽,可收获也颇丰,别克车车座后一堆购物袋,小风手里还抱着一个火车拼图。
满载而归,除了给岳父岳母买了衣服,还顺便买了一架跑步机,一部按摩椅,老人的身体健康状况是做儿女的牵挂,风嘉对这方面考虑也算很周到。
除了林书!
又没有他的!给所有人都买了就没有他的!林书很生气!真是特别过分!
晚上风嘉摸进他房间,林书背对着他,连声也不出。
黑暗中一个冰凉的东西套进了自己的无名指,灯光打开,一枚男士白金戒指套在手上。
另一只安静的躺在盒子里,风嘉抬起手,示意林书该轮到他了。
一把夺过小盒子,放在床头,林书搂住他,关灯!睡觉!不准说话!都不准说话!
☆、第三十四章
风嘉过生日,林书摸摸口袋里的戒指盒,开始傻笑,穆贵林敲敲他的头,“笑傻了你!有人在典当行里抵押了一个青花瓷,想不想看看?”
“有你在我去干嘛?”
“让你去你就去,费什么话,一会儿下课跟我走!”
在R市,古董行业繁华,典当行也多,穆家的典当行坐落在繁华的商业街,周围高档的酒店,餐厅很多。
“这是总部,分店比较分散,以后有机会再带你去,先进来看看吧。”
分店……林书暗暗咬牙,他也要开分店,林书古董店总经理,嘿嘿,真是想想都有前途!
“别愣着,快进来!”
穆贵林翻翻白眼,看林书一脸傻样,住院住傻了是吧!
穆然,29岁,留学归国,年轻才俊,穆贵林的哥哥,典当行老板,通过前台进了店后,穆贵林旁若无人的搂住老板椅上的人,狠狠的啃了一口。
……
“哥,他是林书,林书这是我哥,叫大哥!”
“穆哥。”知道他们的感情是一回事,现在亲眼见到又是另一回事,自己心里承受能力还是很强的,握拳,妥妥的!
“经常听小林提起你,谢谢你在学校里照顾他。”穆然说话不多,但是分寸很会拿捏,说的话也够分量。
林书跟穆贵林同样是个弯的,可林书从外表看不出来,而穆贵林属于那种娘的类型,所以从上学以来,对他的话题从未断过,什么难听恶心的都有。
而穆贵林自己也说,因为他的性格,从小到大都没有交到什么朋友,只有哥哥会陪他玩,现在有何荣跟林书两个人,他觉得自己很幸运,是真心拿两人当朋友。
林书明白他的心情,因为他的情况跟穆贵林差不多,他那些朋友都是酒肉朋友,离了钱就翻脸,有跟没有没区别,越是得到了以前遥不可及的现在就越珍惜。
“听小林说你自己开古董店?”
“哦,不是,是家里的,我只是帮忙。”
办公室里只有三个人,穆然自然的牵起穆贵林的手,“不错,你很懂事,不像小林整天只知道玩,买衣服。”
“哥!你到底是谁哥啊,干嘛揭我短儿,再说我哪有那么不堪!”
林书好笑的看着这兄弟俩,穆贵林在学校那就是一女王,可是在心爱人面前也不免会撒娇。
“贵林对古董跟现代奢饰品都很在行,很厉害。”
“看见没,看见没,哈哈!”
“最近有人在店里当了个青花,我出门在外店里伙计收的,今天请你来就是想让你看看这东西有什么门道。”
林书怀疑穆贵林就是打着看古董的幌子把他介绍给穆然,两个人在他面前秀恩爱,不时的露出亲密。
青花瓷,又称白地青花瓷,常简称青花,洪武年间的青花不如元青花瓷丰富,大件器物较多,主要品种有特大型碗、大盖罐、菱花口盏托、菱花口大盘、梨形壶、执壶、玉壶春瓶、瓜棱罐、石榴尊、高足杯、香炉等,眼前这个青花执壶算是难得的器具。
这个执壶,是个小直口,细长束颈,斜肩丰腹,腹部饱满,而瓷纹饰布局疏朗,简练流畅,不像元代多层次布局,纹饰繁缛,留有较多白地。
可是哪怕每一分都模仿的很像,它仍旧是仿品,因为林书拿在手里看了半天也没有看到上面有光。
“这是假的,应该是高仿。”
穆然皱眉,穆贵林凑过来,“假的?我觉得应该不会啊,你看胎质醇厚,纯正的灰蓝色,底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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