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破岳和露茜的陪同下,我们三人站在山顶的悬崖边陲,俯瞰山下的黎斯龙大军。很容易就能找出黎斯龙所在,这个笨蛋一身金色铠甲,手握一根蓝色的长枪,铠甲颜色跟他的军队完全不同。颜色突出并不是罪,可是一旦陷入劣势,定必被敌人盯着追杀。
在黎斯龙身边的是普察堤,此子罕有地全副武装,穿的乃是白色凤凰甲,扣青色锁子链,配一枝靛蓝长戟,其俊伟英姿更胜他的饲主黎斯龙。
咦,怎么我会用饲主来形容?呵呵。
敌军全属轻甲骑兵,而且旗帜齐整,战马健壮,绝非杂牌军团。露茜压低声音说:“基鲁尔将军已完成点算,我军约八千七百位兄弟牺牲,受伤的亦有五千多……”
我和破岳同皆默然,战死和受伤的数目超过预期,加上士气受挫,迪矣里的士兵在此刻已无法作战,这场仗只得依靠一万翼人族战士。破岳问道:“工兵还剩多少?”
露茜答道:“驻寨的工兵有一千五百,请别奢望他们可以上战场,最多只能帮忙扔圆木而已。”
我们回望了一眼,工兵们仍然努力拆卸营寨,将较大根的木头推过来。黎斯龙处于山脚,我们唯一优势只有地利,当机立断道:“让工兵将石油涂在木头上,叫翼人战士预备火堆和火箭。”
破岳和露茜分头行事,普察堤则在山脚重整阵型,更有地理师评估山坡土质、长度和倾斜度,工兵急忙为战马加按防滑蹄,准备大举杀上山头进袭我军。山崖上只剩下我一个人独对二万敌军,黄昏之风正吹动我的衣衫披风,脑袋正计算环境的各项因素,推考出各式各样的战术,可是心内却平静如水,甚至对战争感觉麻木。
希望今夜一战可以结束迪矣里的叛乱。
山下传出号角声,黎斯龙的骑兵开始向我们冲击,由于山坡并非太倾斜,以迪矣里闻名的优良战马,只需十分钟就能冲上来,这个冗长沉闷的故事亦可以完结。但世事往往不完美,垃圾小说永远不会根绝,先是破岳领翼人军一顿箭雨将人扫下去,普察堤将前排士兵调后,让后排士兵充当新力军。此时露茜的工兵发挥威力,将一根根的木头像山坡推下去,加上翼人的火箭,山坡上火光四起,硬阻截了黎斯龙军的攻势。
黎斯龙的骑兵一边还箭一边往上冲,经过两轮硬闯后士兵已露疲,不得已在山脚下暂时安顿休息。我军虽然将敌人逼退,可是谁也没有喜悦心情,工兵们已经用尽所有木头,翼人战士亦有不少受了伤,只等敌军休息完毕,接下来一轮攻击将不是我们能够应付。
今午的一役加上刚才的防守战,强如露茜亦见疲态,双目的锐利悄微减退,原本洁白的脸孔多了两处尘污,她走上来断然道:“木条石头全部用尽,我们无法挡下这次攻击,要战要退这一刻需要有个决定。”
露茜本来就是难得的人才,从前火候不足,欠缺实战的经验,但自从跟在我屁股后面起,她已经历多场战役,不出两年她势必成为迪矣里的新一代虎将。破岳傲视山下,枯瘦但刚毅的面容露出微笑,说:“我的部队作战一整天,已无余力接这一轮攻势,但撤退前破岳有信心能多杀一名大将。”
翼人族大元帅果真不凡,像破岳这般具备胸襟和胆识的大将,全大陆上十根手指可以数得出来,作为统帅的我实在太幸运。我仰望天空,黎斯龙的军队已经冲击了一小时,现在天色亦入黑,加上云层又厚,只能以火把照明四周情况。我拍拍破岳肩膀,笑道:“命令全军退出一箭之地,让黎斯龙上来决一胜负。”
露茜和破岳同样动容,前者惊讶说:“不可能的,一旦让黎斯龙攀上山顶,他们的士气将达巅峰,此消彼长下我们会兵败如山倒。”
破岳虽然没有说话,但可以看出他一脸狐疑,因为他认同露茜的观点,可是又打从心底相信我的才能,现在才会产生出矛盾感。恰好此时基鲁尔领着四条家犬走过来,道:“基鲁尔依照贤侄意思,挑选了八百名最精壮的士兵。”
露茜以看怪物的目光望向我,道:“别告诉我,你打算用这八百人挑战对方两万之众。”
“哈哈哈哈哈哈……要不是形势急逼,我一定赏队长一个吻。”
基鲁尔和破岳皱起眉头,但不是因为我的大胆决定,而是生怕露茜会给我一个巴掌。然而女主角却没有反应,只是呆了片刻,面上竟浮现出红云。现在是基鲁尔和破岳目定口呆,露茜回神后边走开边说:“好吧,我回去准备。”
基鲁尔和破岳的口张得更大,后者道:“天啊,连那只母老虎……提督大人,破岳真是甘拜下风。”
基鲁尔压低声音说:“何止甘拜下风,贤侄简直是神人!”
“噗,大敌当前,难得你们还有心情说笑。”
破岳笑道:“舍命陪君子,谁叫你是我的老板。”
基鲁尔亦笑道:“每次贤侄开玩笑,正代表你胸有成竹,这是否所谓的‘谈笑用兵’?”
“哈,老实说,我也只是赌一赌他娘的运气。”
我们引军缓缓退却,黎斯龙虽然生出怀疑,但显然不愿意放弃此机会,不消十分钟两万多的部众已涌上山头,跟我军相隔二百步互相对峙。我们的前锋只有八百名盾矛兵,背后是万多名翼人族弓箭手,要是黎斯龙冲过来,盾兵肯定挡不住的,弓兵更不可能跟骑兵混战,而敌人亦发现此点,骑士们难言窃喜的表情。
普察堤虽然远不及我英伟聪明,但他亦非傻瓜,他们一边指挥军队重组阵型,一边召来策士和地理师临场评估中伏的机会。基鲁尔手握重长矛,说:“贤侄,趁他们阵脚未稳,先挫一挫他们锐气如何?”
我摇头说:“没必要搞些小动作,我要黎斯龙输得心服口服。”
兵贵神速,他们的判断时间不会超过五分钟,我则掌握机会暗暗凝聚魔力,召唤出一款从没实际使用过的魔法。没多久黎斯龙骑马而出,长枪打横一挥,大叫道:“亚梵堤你好冷血,居然用这恶毒的魔法诱杀我国二万军士!”
我笑着回答:“皇子反应也很快呢,这边厢出事那边厢已派兵追击,似是一早就知道魔法陷阱的事情。”
长枪向我直指,黎斯龙怒发冲冠说:“笑话!天美可是你们国家的人,别告诉我你什么都不知道。”
果然是人蠢无药医,我装出震惊表情,忍着笑意道:“天美!原来是天美!但为什么皇子会知道施法者是她?”
黎斯龙发现自己一时口快说错了话,此事可大可小,甚至会影响他在国内的声誉。普察堤当机立断宏叫一声,战鼓大响,军旗舞动,二万骑兵向我们的兵阵冲刺。我向天空举手,只等我将手放下,翼人族的万枝弓箭将全部射出去。翼人族的弓术闻名大地,黎普二人深知厉害,着骑士纷纷提起挡箭牌准备接箭。
五十步,敌军瞬间越过五十步,可是在双方的期待下,我仍是保持举手的姿势没有下命令。
一百步,敌方兵已接近了危险范围。
一百五十步,此时要前进或后退皆已迟,就连破岳也面露紧张,基鲁尔的大光头上出现冷汗珠,八百名盾兵和翼人弓手更不必说。黎斯龙带着狂喜仰天长嘶,只差五十步我军将注定败北的命运。
此时我终于放下手,一万枝疾箭在空中划过小弧,朝敌军阵内射过去。骑士们早已准备,全都将挡箭牌举至头上迎挡。忽然之间,最前排的骑兵无故地人仰马翻,后排的骑兵因为举起了挡箭牌,视线受到了阻碍,结果被前排的骑兵绊倒。
敌军发出惨叫,黎斯龙和普察堤呆然片刻,一枝飞箭已笔直向后者射过去。
超级史莱姆——地雷球。
史莱姆是由我开发的其中一种超级史莱姆魔法,此种史莱姆是地属性,虽然没有环绕的音效,也没有华丽的视觉效果,更欠缺惊天地泣鬼神的名字,可是它却胜在实用,亦是我唯一的陷阱类魔法。
地雷球的缺点其实相当多,一天只能召唤一次,在白天会看见分裂的影子,完成布阵时间长达五分钟,现时的极限分裂数目只有五百一十二只,所以这种法术使用时受到很大限制,然而一旦使用成功则会很有看头。
我选在黄昏应战,正是计算了晚间无法预测地雷球的条件,刚才等待普察堤重组阵型的宝贵时间,亦提供了完成魔法的好时机。地雷球只有区区五百一十二只,理论上最多只能伤到五百一十二名敌人,对上二万以上的部队等若隔靴搔痒。但现实情况又是另一回事,中了陷阱的战马绊倒更多敌人,混乱情况在敌军前线传播开去,配合弓箭落下的时刻,敌军更加狼狈不堪,十枝箭里最少命中四枝。
地雷球的优点是策略性而非破坏力。
即便基鲁尔也没有料想到,甚至不清楚来势汹汹的敌人,怎么突然跪了下来,一时之间他们忘记发动主攻。
另一枝射向普察堤的箭,正是破岳的连珠,普察堤的反应速度远超我预期,他急忙从马背往下滚,不但避过此箭,还避免受到前排骑士的连累。可是连珠箭爆发,箭头忽然加速,普察堤面色骤变。箭头在他的头盔边垂掠过,随着惨叫之声,头盔边的甲片飞脱,箭头射破他的右耳朵。
黎斯龙倒很勇猛,他明白自己在人数上有优势,长矛左挑右扫把弓箭拨走,领着大军拼死前进,他的决定很正确,他们身后是斜坡,一旦后退将陷入更严峻的劣势。可是破岳也非新手,他已经下命令再次上弦射击,第二轮弓箭于近距离射进敌阵内,翼人族的弓箭可不能讲笑,誓要将黎斯龙的大军逼出山顶。
基鲁尔沉着脸孔指挥盾兵保持阵型,向着混乱的敌军逐步压逼。突然一团粉红色的彩云飘过,一员体态优美,配了全副粉红色铠甲粉红披风的女将冲进敌阵,只听见基鲁尔大吃一惊道:“宁菱!”
第六话狮王神枪
宁菱穿着浑身粉红的铠甲,头盔上露出两条赤色锦带,双手握住一对软枪,乘着一匹红色战马冲入敌阵,我和光头佬都知道她的目标,就是被破岳射下来的普察堤。
这是名副其实的意外情况。
普察堤是迪矣里有名的色鬼,仗着一张小白脸,不知伤过多少女孩的芳心,也不知坏了多少女人的贞操,宁菱有一位密友就是被他始乱终弃而自尽,故此她对普察堤恨之入骨,连带跟我初相识时甚具恶意。
我和基鲁尔互望一眼,宁菱的马术和战技都是由他所教,所以最清楚她实力的正是他本人。但现在看他的表情,不用猜也知道宁菱未成气候,战斗力远逊于谢迪武士,兵法、魔法更不用多说。
“大叔、破岳,这里交给你们。”
交代了一声,尾随着宁菱马腹冲入敌阵。由于马基焚锋利无匹,一般武器根本阻拦不住,黄金六足豹的速度又远胜普通战马,这对组合加起来,在战场上可以像蟹一样横行无忌。
不消百步我已经追上了宁菱,亦是现在才晓得她擅长双枪,在无数锐利的武器攻击下,她自保没有问题,但要前行可就不容易。战场是弱肉强食的世界,没有任何人情可言,宁菱明显高估了自己的战力,敌方亦发现宁菱不难应付,早有两个千骑长级的将领跑过来讨便宜。
宁菱的实战经验少,更别说被敌人围攻,不出数分钟她的其中一枝长枪被敌将劈断。
六足豹怒吼一声,载着我一跃而起,下一刻已经降在宁菱的附近,并长笑道:“欺负女流算什么,有种跟我亚梵堤打!”
咦,奇怪,为啥我说出这种话时好像全身都不妥?
要知本少爷的威名已经建立,原本将她打个左支右绌的两个将领,竟发现身边多了一个猛男,武技比他们高十倍,样子比他们帅一百倍,那有不骇然大震的理由。相反地,宁菱精神一震道:“哥哥帮我!”
不知是我的大名有作用,还是其他的原因,宁菱的枪法回复正常,反而附近的骑兵乱了方寸。宁菱道:“普察堤就在那边!”
宁菱领着我向人群冲,而我却心感奇怪,战场上人山人海,她凭什么知道普察堤所在?但一瞬间我们果然见到一个脱了将军服,内穿普通士兵装,贴了一撮假胡子,右耳颊不停流血的男人。
哇,好计!原来还有这一招!
普察堤见到我们出现时吓得魂飞魄散,后者一手掩着耳朵,另一手拿着长矛抵挡宁菱的攻击。普察堤这家伙阴阴湿湿,一直隐藏着自己的实力,若非被破岳重创耳朵损害了平衡力,宁菱再练两年怕也不是他的对手。
他们两个演出了攻防战时,我亦以马基焚驱散附近的骑士,普察堤的武技始终高宁菱两班,要致诸死地并不容易,可是他的血越流越多,面色也越来越白,再耗下去他不死于宁菱枪下,亦会因失血过多而亡。
眼看要给这家伙了账时,突然一道劲风迎面涌来,有一匹战马在空中挣扎着,马体打横向我扫过来。此情此景,我已心里有数,马基焚高举过头,战马忽然被人以重手法凌空解体,化成了一团巨大的血花。包括我在内也要吃惊,如此霸道强横的手法,我只曾在兽人族第一勇士雪洛夫身上见识过,而更奇妙的是血雾忽然幻化成一只巨大兽爪,旋动着朝我胸口抓过来。
“宁菱小心!”
狮子王名枪五击——狮王偷心!
龙煞四绝剑术——龙煞刚剑斩!
浓烈的血腥味扑鼻而来,血花之中有一根长枪冒出,我毫不犹豫使出刚剑斩,马基焚的刚劲冲开血爪,跟长枪尖轻轻碰上。这轻轻碰上可不得了,马匹的血水被我俩的力量逼开,仿如一朵血红玫瑰盛开,水点朝四面八方打出去,凡二十尺内的骑士们无一幸免受伤坠马。宁菱得我提示,早一步闪到马腰中间回避,但仍被剑枪的压力波及冲开。
当事人的我亦是两手麻痹,雄壮如六足豹亦被逼退六步,马基焚在手中尚在震动。偷袭者正是黎斯龙,只见他穿着金甲仍能在空中飘然转身,连打三个后空翻才稳稳落地。大家都能看出彼此的惊讶,他大概想不到这必杀的一招会被我硬接下来,而我则想象不到黎斯龙居然进步这么多。
暗叫厉害,我早已见识过黎斯龙身手,亦早知他是个硬手,只没想到他在这么短的时间内进步神速。忽然浮起一个想法,黎斯龙从小缩在深宫苦练,上次帝都招亲可能是他第一次实战,而且还跟大剑圣高安东交手,突如其来的实战经验使他的枪法突飞猛进。
同时我亦留意到,他手上那枝枪跟马基焚硬拼后竟然丝毫无损!
此枪形样相当特别和漂亮,枪身为浅蓝色,长五尺九点八,重量要拿过才知道,枪头未有安装血挡,可是它的主要质料非金非铜亦非钢,竟然是半透明的晶石类!
晶石枪的前端连枪尖半尺许,以及枪尾的四分之一尺皆镶了纯白合金片,枪头处更有一条小金链子悬垂衬托,白金片上刻着细致的小文字。纯白金属衬淡海蓝晶石,加上造型和雕饰的配合,单是整体的美感已经是一件艺术品。
用水晶造武器,在古代已经有人尝试,但优质晶石比起乌金更要难寻,而且铸造晶石的方法亦是一种秘术,相传矮人族祖先柯亚鲁懂得其法。可是柯亚鲁生前没有造过晶石武器的记录,存世的同类兵器几乎没有,最少在我的记忆中想不出来。
没理由吧,如此奇特的武器,我没理由不认识!
发现我的注意力,黎斯龙一脚踏上岩石,蓝枪托于肩膀上,长笑道:“不愧人称最强的炼金术士,有眼光!此枪名为狮王长枪‘墨涅亚’(nean)是三十多年前我爷爷萨加勒,委托矮人族首席铸造师和大巫师联手制作。想不到一打造就花了三十年,更想不到前几天由首席铸造师亲自交到我手上,继承皇位原来全是天意。”
墨涅亚其实是一座大森林,相传此森林内里住了一只巨大猛狮,其躯体比普通狮子大上五倍,利爪无坚不摧,厚皮刀枪不入,最后被一名半神人所杀,才升上天空成为了狮子座,墨涅亚狮子就是神话中最强的狮子。
断金和青龙那对该死的矮人父子,这叫做潜入皇城?
他们根本是大摇大摆走进去,恐怕还有红地毯和仪仗队,说不定还有漂亮的官妓作款待。九成是青龙怕被我骗走此枪,所以才将此事隐瞒,唉,才不过一把枪而已,就算被我骗了最毒哦不过重新造一把,交朋友交到这样子,太没意思了吧。
黎斯龙仿如狮子王附身,将墨涅亚枪缠绕身周扫了五六圈,四周劲风立时大作,他一边跃起向我直扑,一边道:“三十年前阻碍我爷爷统一天下,想不到我黎斯龙统一天下的大业由杀你开始!”
看着黎斯龙泰山压顶的强势,我就知道坐在豹上无法招架,收起了黄金六足豹重回地面,紧握马基焚摆出舞剑术起手式,笑道:“王子的枪法确出我意料之外,单会否太小看我们拉德尔家族?”
枪利远攻,剑利近攻,我以舞剑术转动身体冲进黎斯龙的近距离。本来我一位黎斯龙一定会阻止我接近,反而任由我冲入去,狮王长枪在他的身上不停旋动,形成了一个以守为攻的蓝色大光环,加上他的铠甲金光闪闪,确是十分夺目。
狮子王名枪五击——若狮舞动!
拉德尔家族舞剑术!
基鲁尔的盾兵和破岳的弓兵仍在攻击,骑兵则占上人数之利保持攻势,而置身万军之中的我和黎斯龙,却是旁若无人的对战。我们使出的都是圆形守招,剑与枪交织出嘹亮响声,红黑色的火花激烈溅发,一瞬之间我们互击了三十多次。
三十招后他的枪尾扫中我肩膀,右臂受到了重创,只得带着剧痛顺势退开,然而在被击中的一刻我却心有所感。但凡到了马基焚、狮雪改、红月刀或麦基迪这类特种兵器的级数,必定带有一些特别异能,而黎斯龙的狮王长枪墨涅亚内,竟封印了一只古代精灵。
神圣和黑暗妖精族的四把宝剑——“狮雪”、“虎炎”、“鹰风”及“巴雷”、都是以上古妖兽的魂魄封印于剑内而成,而这种技术跟封印古代精灵很相似,只不过古代精灵比上古妖兽更为稀有,灵性亦比较高。
古代精灵属于独居的精灵类,它们跟某个作者一样,毕生的兴趣就是睡觉,一般喜欢睡在深山坑谷的宝石之内。可是将古代精灵封入武器后,它们会处于时睡时醒的状态,随着每次战斗而提升经验,武器本身的威力亦会逐渐增强。
存封了古代精灵的武器,其特点是具备了精灵的魔力和属性,而且该武器会像生物一样成长。可是古代精灵亦会闹脾气,亦需要悉心照顾和打理,这枝狮王长枪可能完成了好几年,但要先培养好这只精灵才可送交物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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