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2 节(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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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起了雨,越来越大,我湿了头发,湿了蓝色大格子衬衫,湿了蓝色仔裤,远处的车灯照出雨的密集程度,一片片刀割般的水线从车轮两侧飞起,狠狠的灌在我的旅游鞋里,那是为了让儿子能体面的走在大城市的街道上,纯朴的母亲在专卖店买的一双安踏,花了75块钱,还不如那个晚上的饭钱多。我是败家子。雨顺着头发流进嘴里,衣服紧紧的贴在后背上,袜子和鞋垫在水的调节下,嬉戏并发出悦耳的声音。

雨水浇醒了一直沉睡在底层的我的本性,叛逆、张狂、另类、仇恨、yin荡、肆无忌惮。

搞笑的一面出现了。回来时,已经很晚了,排长二话没说,就爬上台子,然后非常辛苦的,一点一点的,蹭上了一楼和二楼中间的门沿,他的屁股一扭一扭的,膝盖一厘米一厘米的往上够,很像朱自清的父亲。当他爬进楼梯时,我推开大门,很从容的,从正门走了进去。〃傻逼〃我偷偷骂道。

至此,我意识到了我第一次恋爱的失败,但我很高兴,因为我终于找到了本性的我。至此,我开始了我颓废荒yin的大学生涯,我开始肆无忌惮的泡妞,甚同时泡n个。

很快,一个月无聊的军训结束了。我很难想象,为什么中国大学生军训一个月就算服完兵役呢?还是预备役中尉?那现在卖yin、吸毒、同居、考试作弊、给老师送礼、看a片、颠覆社会主义政权的大学生们,都曾是军人?现在都是一毛二?去你妈的。

我是一个积极向上的人,一月后,我已俨然是一个城市人,言谈,衣着,等等。我报名了n各社团,我想锻炼自己。在新生部的第三次面试上,我认识了她,我叫她芳。

芳是一个十分漂亮的女孩子,仅仅用漂亮很难一下子形容出她的美丽。她拥有高挑的身材,靓丽的脸庞,明亮的双眸,丰满的胸部,修长的腿。认识后的某一天,她到我的教室去,给我了一张照片,如出水芙蓉般的灿烂的笑容绽放在她绯红的拥有尖尖下颌的圆润的脸上,大大的眼,像汪着的一潭秋水,长长的睫毛自然的向上翘着,她笑的是那么的温柔,没有丝毫的做作,仿佛生下来就是笑着的。我呆住了,被她的魅力震撼了。〃这不是你么?〃我故作镇定的。〃呵呵〃她幸福的笑了,那么灿烂。〃怎么?〃〃你翻过来看看。〃〃酒井法子〃!那时我才意识到,原来她长的和酒井是那么的像。

第一次见面是在面试时。自认为答的一塌糊涂的我没有放弃最后一丝机会。老师在结束前说:〃如果你被录取,会选哪一位做你的拍挡呢?〃我认为那是整个会上他说的唯一的一句不是废话的话,如果没有这句话,整场会议就是一个屁——对于我来说。〃我会选这位小姐。〃我微笑着第一个站起来,很温柔的指了她一下。〃哄……〃大家都笑了。我自信且真诚的望着她,她的脸变得好红,是十分羞涩的那种。她不好意思的低下了头。直觉告诉我,这是一个傻子。我是情场骗子,我是社会败类。之后我名正言顺的成了她们班男生心中的野兽,只是因为她是美女。我们午夜煲电话粥到凌晨;她会在电话里给我唱〃天亮后我还是不是你的女人〃〃你快所以我快乐〃;她还会用免提趁家里没人时给我弹钢琴。慢慢的,我知道她是保送上的一系,她是排球国家二级裁判,她的老爸是全国人大代表,她是校合唱团的,她是副班长,她家里十分有钱,她年年拿一等奖学金,她游泳是甲a,她的优点多的让我自卑。

周星驰说:〃曾经有一份真挚的爱摆在我的面前,而我却没有珍惜,直到失去的时候才追悔莫及,如果上天再给我一次机会的话,我会对那个女孩子说三个字‘我爱你‘,如果一定要在这份爱上加一个期限的话,我希望是——一万年!〃这应该是我对自己说的,那个女孩子就是芳。那时的我游刃曾和芳之间,我谁都放不下。终于,我掉进了水里。那天,曾找我打乒乓,我拿拍子到女生楼前面等她,但,芳出来了。〃嗨,你好!〃〃哦,你……你好〃〃我……我……真巧。〃她不好意思的低下头,一朵绯云飞到她的脸上。现在,傻子都能看出来这是一对刚刚才好上的小情侣。她的纯粹的美和羞涩的笑使我中了n多同性的眼刀,正当我陶醉在无限的幸福中口水即将流出来的时候,活力四射的曾蹦蹦跳跳的蹿到了我们两个中间。一身运动装的她,头发被几只卡通卡子随便的卡在耳朵后边,顾盼神飞的大眼睛不老实的盯着我,嘴角露出的狡黠的笑,仿佛什么都知道了的样子。看了看我和她手里的拍子,芳勉强的挤出一丝十分不自然的笑,〃你们先聊,我有事,先走了。〃〃嗨……她不是……〃我使劲掐了掐曾的脖子。我知道,我死了,是淹死的。

后来,冬天来了,曾对我说了对不起,〃我们不合适,你太幼稚。〃我用戴了棕色皮手套的手狠狠的打在墙上,现在我换了一副黑的。寒假里,情人节那天,我寄了一只熊给芳,我往袋子里喷了我妈的朋友从法国带回来的香水,混合在熊毛里,象林彪的屁,挺臭的。再后来,我和芳再也没见过。〃曾经,有一份真挚的爱,摆在我的面前,而我,却,没有珍惜,直到失去的时候,才追悔莫及,如果,上天再给我一次机会的话,我会对那个女孩子说三个字,‘我——爱——你‘,如果,一定要,在这份爱上加一个期限的话,我,希望,是,一——万——年!〃我闭上双眼,泪水顺着鼻子一侧慢慢地落下来,咸咸的。

我曾纯洁过……

男人都是有需要的。大学里,我的手yin更加频繁,主要是因为无聊。我的小弟第一次因为活生生的女人而勃起是由于她,一个比我大的妹妹,她叫红。是我的同班同学,忘记是为什么,我们认识了,还很亲密无间。她叫我小哥,我叫她妹妹,我们俩有一个约定,在大三之前,不允许任何男人碰她。大一下半年,我估计她已经不是chu女了,六系那个逼,我操。

我们一起去过一个摇滚音乐会,是冬天,我戴着那副破败的棕色皮手套,她穿得很俗,像个傻妞。一屋子的疯子在歇斯底里的狂吼。我从后面抱着她,她脱下我的西服,像老婆一样挂在自己的臂弯里。我握着她的手,跟着疯子们一起拍。屋子里很热,但我舍不得松开,那是我第一次抱chu女。渐渐的,一丝恐惧冲到我的大脑里。它硬了。

我当时真他妈的傻逼。

我的胸紧紧的贴着她的背,而屁股却慢慢地向后撅着,小弟结结实实的指向了十二点。那是我自认为有生以来最糗的一次。我像大虾一样,把腰挺的直直的,屁股努力的使劲向后翘,为了保持平衡,得用脚尖踩地,同时还要不停的握着她的手疯子般的拍。最后,我想是因为太累,小弟才软下来的。散场后,我在花园里紧紧的抱着她,于是,我们有了上面的约定。我们就是这样结束的。我没有吻她。

大学里我吻的第一个女孩子是一个叫萍的丫头,一个温柔可人的女孩儿。她很清秀,长的小小的,说话轻轻的,连生气时都含着笑,从不跟人吵,像一朵水莲,就是那么静静的漂在一潭水上,默默的,却一直在笑,而且,笑的那么纯。她很会疼人,做她的男朋友迟早会被宠坏的。在她面前,仿佛人人都是痴呆儿,都得一动不动的让她伺候着她才会高兴。就是这么一个温柔体贴的小女孩,竟也落入了我的魔爪。我是一个赖子,学习成绩差、邋里邋遢、诱拐无知少女且不负责任,我真不知道像天使一样纯洁的她怎么会爱上我这样一个垃圾。

第一次被感动仍是在那个多事的冬天。其实很不起眼的一件小事。我的羊毛衫袖口开了,她跑回宿舍拿针线,然后回来给我缝上,没了。没办法,谁让我是一个细心且多情的人呢?一切仿佛都发生在昨天,历历在目。教室在五楼,她跑下五楼,再穿过校园,回到宿舍,仔细的挑了适合我的羊毛衫的小号针和红色的线,然后跑回来,又爬上五楼,(他妈的苏联人盖的,有七层高,)在楼梯口十分昏暗的灯光下,一针一针的给我缝,甚至我都没把衣服脱下来。今天,我又拿出了那件羊毛衫,我轻轻的搓着那个小的不起眼的线疙瘩,模糊的视线中又出现了那个清秀的面庞。

那是我第一次独自一人去医院输液,也是我有生以来的第二次输液。大夫是个魔鬼,我拖着高烧的身体独自在空荡荡的走廊里站了一个半小时,当时是深夜十一点半。我操她妈。是夜,没有月亮,且没有星星。病房里阴森恐怖,窗外黑漆漆的一片,惨白的灯光照在劣质的玻璃上,漫反射后,仿佛玻璃上充满了孤魂野鬼的幽怨的眼睛,很大,却没有神,只是一个洞。每张床上都死过人,仇恨的鬼魂散发着浓烈刺鼻的来苏水的味道张牙舞爪的抚摸我的胸部和臀部,争先恐后的融进阴凉的葡萄糖和柴胡的溶液中,我的血液在冷却,我的心跳在停止。恐惧与孤独瞬间占据了我的全部。〃独在异乡为异客〃.陌生的人、陌生的地方、陌生的自己、陌生的一切。我讨厌孤独!讨厌!讨厌!〃我操!〃我歇斯底里。

〃你还好么?〃仿佛上帝专门派来的天使,她轻轻地飘到我的面前,瞬间驱散了所有的孤魂野鬼和我心底的孤独。天使微笑着,充满了母性的爱与关怀,手里是一条白蓝相间的毛巾和一个水杯。我已感动地说不出一句话。

凌晨三点,我把她紧紧的包在我的风衣里,她娇小的身体在轻轻的颤抖着,两支纤细的胳膊木讷地垂在胸前。我怜爱地拥着她进了我的社团办公室。像一切浪漫故事一样,我温柔的吻了她,秋天的干涩的嘴唇。

我曾纯洁过……

在她之前也许我从没理解过什么叫zuo爱。很累,很苦,更多的是痛。

她叫双。

我看过《将爱情进行到底》,里面有一个叫雨森的男孩。文慧爱杨峥,自卑的杨峥没有接受她。为了逃避和发泄,文慧投入了一直爱她却不被她爱的雨森的怀里。小孩子脾气消了后,毫不犹豫地,文慧回到了杨峥身边。后来,雨森死掉了,他也只有死去才符合剧情的发展。他只是一个可悲替身。我在双面前就是雨森,双便是文慧,〃杨峥〃是一个穆斯林。不过我没有死去。

她是我的顶头上司。第一次学生会例会上,作为我的部长,她很暴露,白色的吊带,没有肩带的胸罩,发育的刚刚好的胸部,短的不能再短的牛仔短裤,修长纤细的腿,小巧白嫩的脚,粉红的脚指甲,不美但很妩媚。黑且亮的短发,散发着幽幽的清香,圆润的脸庞,明亮而妩媚,粉嘟嘟的唇自然的向外翘着,成熟,又可爱。既然是部长,就理所当然的要尊敬。我没敢往深想。

很快,我们第二次见面了。顺便说一下,那时我刚刚上大二,就是一年前的现在,现在我是部长,也要开第一次例会了。〃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是时,一袭洁白的她,如圣女般典雅而青春。第一次,我在一个丝毫没有在意我的女孩面前无可挽救地心跳加速了。直觉告诉我,我真的开始恋爱了。但以后发生的事残酷地告诉我,我不可救药的爱上了一个并不爱我的女孩子。

她是我的学长,理所当然的,我叫她双儿姐姐。女孩子的感觉都是很敏锐的,我的不知所措很快便得到了回应,刚刚失恋的她糊里糊涂地接受了我,但,像文慧接受雨森一样。

〃雨一直下。〃那是一个飘雨的中午,去年的八月初八,我的生日。她答应我在这一天告诉我她的真实年龄。今天是2000年的八月初八,淅淅沥沥的秋雨在窗外飘,我深深的抽了一口烟,十秒后,吐出了淡淡的丝一样烟气。我又回到了一年前的那个飘雨的中午。天雾蒙蒙的,一切都像在梦中一样,在雨水中冲刷着的树叶显得分外的亮。我飞快的骑到西南门,噢,看见了,她,还是那件白夹克,牛仔裤,白鞋白袜,手里撑着一把淡淡的花伞,素雅、高贵、青春而迷人。我们共撑一把伞,漫步在蒙蒙细雨中,无语,只是在仔细聆听雨滴打在伞面上那清脆的声音〃嗒……嗒……〃.那个中午,她请我吃蛋糕,吃冰激凌,吃月饼。我贪婪的吃着,她幸福地看着,眼里充满了做姐姐的快乐。当时,我的唯一想法就是为了她,无论什么我的愿意干。

八月十五那天晚上,我去了她们宿舍,她开始拿我当〃家里人〃了,抓抓我的头发,挠挠我的痒,打打我的背,反正不闲着。也是从那个晚上开始,我可以牵她的手,捏她的脖子,我们的距离近了。再以后就是我送她去火车站,那时快十一了,我像往常一样开玩笑,闹,只是多了一件事,拎一个好重的箱子。车上,我成了她的〃安全柱〃摇摆中,她紧紧揽住我的腰,上电梯时,她也从后面抱着我,那一刹那,我有了从未有过的幸福感,正是这种感觉,伴我日日夜夜,支撑着我不顾阴雨绵绵,从钟楼走到碑林又走回学校,整整五个小时——只是为了一串既避邪又不会冰着手腕的桃木手链。我心甘情愿。把手链交给她的那个晚上,在宿舍里,她倚着我陪我看照片,虽然里面有她的男朋友;在主楼东区前,我们两个,一个大二,一个大三,在一起叠纸飞机,比看谁的飞的远……那一夜,她向我倾诉了许多许多。我轻轻的告诉她,要珍惜她和他之间的那段感情,也许只有在那时我才明白,什么叫爱一个人。只要她过的幸福、快乐——无论和谁在一起,只要他爱她。我想,爱是无私的。

是到雨森知道文慧和杨峥之间的故事的时候了。

又是一个雨夜,丝般的雨,缥缈而朦胧。我轻轻的握着她的手,寒冷、光滑、像一块冰。桔黄的路灯光呆呆地散在铺满雨水的柏油马路上,反射出一片云一般的朦胧的梦一样的世界——是噩梦。寂静的夜,偶尔会有一辆汽车呼啸而过,渐渐消失的呼啸声再慢慢融入无声的夜色,使本来就寂静的夜显得更加寂静。

她终于扑在我的怀里,哭了。紧紧地,她搂着我的腰,额头伏在我的肩膀上,沾满泪水的小脸狠狠的钻进我的胸膛。她哭的那么伤心,又那么痛快淋漓。

她告诉了我一切。小马是她的青梅竹马的男朋友,他们彼此都爱得很深。整整八年了,从初一开始,为了她,小马就从没有交过其它女孩子,他们无话不说,她会为他做一/br/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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