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说过了,今天晚上只有我和你,没有第三个人。”
这小子到底要干啥?!
我摸不清他的意思,只能呵呵一笑,说:”没想到金总这么喜欢清净啊”
”只是不想让无关的人打扰咱们罢了。”金廷云淡淡地说。
我越来越觉得他要求我办的,绝对不是啥好事儿了!!!不想让无关的人打扰,看来是一点儿风声也不能走漏,一般的小忙,能是这个阵仗吗???!!!
三楼是一个露天平台,这会儿除了我们俩,就只有几个服务生,环境特别安静。、
有人引着我俩坐到靠边的桌子上,往下看去就是一片幽静的小树林,林子里灯火点点,往远望是高楼林立的市中心,从这儿看过去,闪烁的霓虹灯和热闹非凡的人流就好像远在天边,有种抽离人间的不真实感。、
夜风习习,吹得人身心舒畅,还别说,这地儿风景还真没得挑。、
我不由得环顾四周,说:
“这地儿夜景还真不错嘿,又凉快又清净。”
金廷云说:
“这里地理位置很好,在市中心边缘,开车不需要太久,又紧挨着人工林,空气和环境都不错,尤其是夏天晚上,夜景堪称一绝,在市区里很难有这样的清幽风景。原本我看上了这块地方,想开一家金港的分店,后来我这个朋友想来北城开餐厅,我就把这里让给他了。”
“看不出来,你还挺仗义啊!”我半开玩笑地T兑。
“昭总不了解我的地方还有很多,以后相处久了,慢慢都会知道的。”金廷云忽然说。
我觉得他这话乍一听好像有点儿不对,可是再一想吧,好像又挺正常(这小子最近说话老给我这种感觉),给我整的也不知道该怎么接下去了,只能干笑一声,没说话。、
想当年,朗哥我这张嘴可是说遍天下无敌手(嘴)的,你们从我和齐越那个”一棍子打不出一个屁来”的闷葫芦的对话里,就不难发现,要想在
口头功夫上赢过我,那除非是唐僧在世。、
不过我这么说,其实是给唐长老个面子,毕竟人家是碎嘴界鼻袓,说句不谦虚的,就算唐僧真在世了,那也不一定能说得过我,对这一点认识不深刻的同学,请你翻回呃,之前的某一
章,重新阅读一下齐越对我的评价!!!
见我不说话了,金廷云问我:
“这里的环境,昭总还满意吧?”
我附和:
“挺好,挺好”
“那就好,我还担心昭总不喜欢这样太过清净的地方。”
我把视线从底下的景儿上收回来,这才发现金廷云一直在盯着我看,那双瞪谁谁怀孕的眼睛就跟被502胶水黏在我脸上了似的,连眨都不眨一下,脸上的神情也不像他平时那么冷漠,好像带着点儿淡淡的笑
朗哥我第n次有了一种不祥的预感(我实在忘了是第几次了),并且有了一个大胆的想法
这小子现在看我的眼神儿就和他今天一整个晚上的行为举止一样,都不太对劲,特别像
特别像我当年追我初恋那会儿那个欲言又止的眼神。
我很惶恐啊
我特别希望是我理解错了,但是同为男人,我到这种错误的可能性几乎为0.0000000001%,这还得是在我神志不清的前提下
就和那时候金廷云把有点儿醉了的我按在墙上,我能清楚地感觉到他眼睛里那种身为一个男人的欲望是一样的,只不过现在他眼里面除了欲望,还有点儿别的什么东西
这可就麻烦多了。、
说实话,他要是单纯想跟我来一发,那倒也没什么,毕竟朗哥我这么高大帅气有魅力(不接受反驳),这种事情是常有的,怕就怕他除了想跟我来一发,还想要跟我做点儿什么别的
我琢磨着他这个眼神儿,会不会是我想多了?这可是本霸道总裁小说,金廷云是男主,小白莲是他官配,他怎么可能喜欢男人???
这么一想,我对自个儿的判断又有点儿拿不准了,老马还有失前蹄的时候昵,姓金的想法又总是让人捉摸不透,说不定我还真就理解错
了……O
想到这一层,我也就懒得再多想了,还是赶紧撮合金廷云和小白莲,早点儿从这本书里出去,我脑细胞总共就那么多,还得留着给他俩用昵,我用脚指头都能想到,这俩以后绝对不可能让我省心》
我俩一人点了几道菜,因为整个饭店就我们俩,所以菜上的很快。、
一哥们儿站旁边给我俩拉小提琴,桌子上还点着几根蜡烛,氛围倒是不错,就是整的跟烛光晚餐似的,要是对面是一风情万种的大美女也就算了,现在坐的是一男人,我长这么大,和男人只在烧烤摊儿和酒局上吃过饭,这会儿实在是有点儿不适应,就开玩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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