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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有些道理往往是针对那些平庸之人的。

兰斯一向自负地认为自己是个天才。

而且,他还有点儿那种艺术家的固执脾气,认定了就不听劝,争强好胜,一向都迎难而上,从不会在机会来临前选择放弃,所以,执意地坚持着说:“试试吧,只当是赌一场。如果做不出来,我再放弃也不晚。”

于是,所有人加上那名制作人就都得陪他一起发疯地工作。

没真正经历过的人,是绝对不会知道兰斯本质是多惹人烦的。

他强迫所有人陪着他熬夜工作。

大家从傍晚开始,一直录到早上五六点。

詹姆斯清楚地记得,那天,当他第N次唱完最后一段的时候,太阳都升起来了。

清早的阳光明亮又暖和地照进室内,可他却连睁眼的力气都没有,只想躺下好好睡一觉。

可兰斯那混蛋还是说:“不行,这一句的音不准。”

他一边琢磨,一边提要求:“听起来不是我要的感觉,你再唱一遍。”

詹姆斯都快想哭了。

后来,他发现‘再’这个单词经常被用到自己身上,以至于每次做噩梦的时候,都是兰斯各种的‘再吹一遍,再叫一遍,再唱一遍,again,again,again,again……’翻来覆去,魔音贯耳,永无休止。

然而,在其他人眼中,这两人却是自成天地,默契得不可思议。

因为有时候詹姆斯不仅仅要录自己的那部分,还无形中要帮兰斯充当着翻译的角色。

鲍德温后来回忆说:“他们俩之间好像有一种我们听不懂的语言,兰斯有时候录着录着,会突然来了新的灵感,之后就会转过来对着我们说,这里改一改,接着哼了个调子。因为那是他突然想到,所以经常哼得乱七八糟。再加上,你们也知道的,兰斯高音上不去、低音下不来的嗓子和弹吉他技巧一向是成反比的。懂吗?我和西奥回回都听得一头雾水。可西奥每次问吉米说,你听懂了吗?吉米却会说懂了啊,挺简单的。然后,他自然地给我们重复唱了一遍。哦!我们这才搞懂了,试着按新调子改了改。”

争分夺秒的高强度工作,不可避免地也影响了整张专辑的风格。

如果有对音乐极端敏感的人应该能清楚地感受到,专辑中每一首歌的旋律都那么紧迫感十足,主唱的歌声透着烦躁和怒意,鼓声经常沉闷地咚咚咚响起,贝斯声带着激烈的怒火,吉他声也是快速又猛烈,他们就像是在被什么追赶一番,焦虑不安又奋力向前。

最后的效果,可以说是——完全具备了行星乐队的鲜明特色。

总是不完美却又神奇地有着独属于自己的独特魅力。

兰斯满意的同时,也有点儿遗憾。

因为做得确实太赶太赶了,总觉得还有好多缺陷。

可是后来,在有时间后,出于弥补心理,大家也曾试着再搞一个重录版本。

但缺少了那种紧迫感后,反而让专辑失去了应有的美丽特质,于是,重录版不了了之。

这张耗时三周半左右,仓促完成、完全是硬赶出来的专辑,由于时间问题,仅仅收录了十首歌,外加一首发行了的单曲她今年十六岁。

没有烂草莓。

尽管烂草莓传唱度很广,听起来也很可爱。可兰斯一直挺讨厌烂草莓那首歌的,总认为它没什么水平,也太庸俗,所以,经常任性无视它,这次也以风格不符为理由,强行将它淘汰了。

埃布尔心里隐隐有些遗憾。

他是因为那首歌才决定签下乐队的,所以,对那首歌挺有感情,可惜,没人能在创作方面逼兰斯让步。

就是这么一张专辑,彻底让乐队的每个人都精疲力尽了。

但它是行星乐队的第一张专辑,当它完成时,所有人都很激动。

兰斯把这张专辑命名为《声音》。

被爱和被理想化的声音,乐器的声音,或者歌唱者的声音。有时候,它们会在梦中和我们说话,深思时,心灵会听到它们,那是生命最初的声音。

作者有话要说:PS.我查了一下,发现很多摇滚歌手回忆当年,会提到什么几周就完成了专辑,什么几天就搞完几首歌的话。

假如他们没吹牛的话,那么,早年歌手搞专辑可能和现在不太一样,大概有点儿类似港片那种吧,早年拍个电影也是飞快,所以有粗制滥造的,也有纯天然的妙手偶得之作。

如果有错误,请告知我,我再改,改不了,就……原谅我吧。

第43章对外战争

没等专辑做出来成品,那场全国联合巡演就开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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