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说这位名叫庞贝的男爵对帝国有多少忠诚,不过他既然能让这片土地挂着帝国的旗帜,皇帝陛下总是不吝于给予他一些赏赐和支持。
光明教会也没有放弃争夺这里的信徒,多年前就在庞贝男爵的领地上修建一座神殿,并且派驻一位老资格的神官主持事务。
不过,即使是神官,一样会生病,一样会死去。
“可惜看不到这次皇家试练的结果,我可是押南方行省的试练者赢得最终的胜利呢!”
赫伯特奄奄一息地躺在床上,失去神采的双目茫然盯着天花板。
他知道自己快要死了,他有一点点不甘心,可是又有一种莫名的轻松感,死亡意味着解脱,他以后再不需要为任何事情烦恼。
“约翰,你还在这里吗?”赫伯特嗓音混浊的咕哝道:“给我一杯水!”
“神官大人,让我用勺子喂您好吗?如果我扶您坐起来,您大概又会咳很久。”
约翰是一名年轻的小侍从,他看起来只有十三、四岁,他会这样说多半是为了自己能省点力气,跟身材高大的赫伯特相比,他瘦小的身影显得格外单薄可怜。
赫伯特喝了几口水,似乎恢复几分活力,他目光阴冷盯着约翰,嗓音沙哑的说道:“你想好自己以后的出路了吗?”
“还……还没有!”
约翰脸上露出几分愁苦之情,无奈的低下头。
约翰是庞贝男爵的庶出子,他没有资格继承父亲的爵位和财产,而且一且年满十八岁,就不能从家里得到任何经济支援,所以他必须在成年以前找到一个能维持生计的工作。
更糟糕的是,庞贝男爵并不喜欢他这个体质孱弱的儿子,所以在约翰十岁的时候就被父亲送到神殿,成为赫伯特神官的小侍从,也就是做各种打杂事情的童仆。
光明教会在庞贝男爵领有一座小神殿,赫伯特就是管理这座神殿的神官,按照约定俗成的规矩,当约翰成年以后,赫伯特会安排约翰进入教会,无论将来前途如何,总算有了一张长期饭票。
可是天有不测风云,约翰兢兢业业服侍赫伯特好几年,老头却马上要飞升天堂,这也代表他父亲替他安排的前途彻底完蛋!
赫伯特望着愁眉苦脸的约翰,满是皱纹的脸上陡然浮现仿佛小孩子一样的嘲弄神情:“你一定很后悔吧?伺候我这么久,最后什么好处都没有得到。”
“没什么好后悔的,至少我从您这里学会读写和算术,靠这两样本事,我至少能在外面找到一个工作,无论如何我都会想办法活下去!”
自古以来,知识都掌握在教会和贵族手中,一般平民很少有机会学习文字和计算,约翰虽然没有上过正规的学校,不过他掌握的学问比大多数不学无术的纨裤子弟强上很多。
“生存与死亡还真是一个永恒的哲学问题……”
赫伯特楞了一会儿,突然笑了。他现在对死亡充满向往,可是身边的这个孩子却想着认真努力活下去。
老神官的眼睛里仿佛有奇异的火焰燃烧,他用低沉的语音咏叹几个玄奥莫名的词汇,忽然用威严的语音吩咐道:“约翰,跪下,我要给你一个永恒的祝福!”
约翰早已经习惯服从,他用往常向神明祈祷一样的姿势,双手交叉着握在胸前,低着头跪在床侧。
赫伯特艰难的抬起手,将手掌盖在约翰头顶上,轻声说道:“汝将继承吾之传承,愿神眷永垂汝身!”
一股神圣的能量悄无声息融合进约翰的身体,然而他本人却什么都没有察觉。
“好啦,你回自己房间去吧!”赫伯特像是刚刚摆脱千斤重担一样,安详平静的说道:“你不需要跟一具尸体待整个晚上,你可以等天亮了以后再敲钟。”
“神官大人……”约翰想再说些什么,却发现赫伯特已经闭上双眼,而他的胸部也停止起伏。
约翰呆呆望着赫伯特,心底涌出一种悲伤的情感,就像失去一个十分重要的亲人一样。
赫伯特不是一个性格和善的神官,他的脾气孤僻古怪,经常因为各种琐事斥骂约翰,但即使他真的做错事,也只是唾液横飞臭骂他一顿,从来没动手打过约翰。
另外一个让约翰非常感激赫伯特的原因,就是他没有对自己动过yin邪的念头。
由于神官不能婚配,往往都是用俊俏的小侍从宣泄欲望,这种事情在教会内部是公开的秘密,能够不用承受那种屈辱是非常值得庆幸的事。
约翰轻手轻脚为赫伯特整理好仪容,又在他身边点了许多蜡烛,让他的身体都笼罩在光明中,才抹着眼泪离开。
“铛!铛!”
按照赫伯特的吩咐,约翰等到天亮以后才爬上钟楼敲响丧钟,附近的居民们听到钟声,开始自发聚集过来悼念死去的老神官;随着钟声到来的还有教会的人,他们得知老神官病重以后,就已经派人过来预备接管神殿。
教会新任命的神官是一名名叫保罗的中年男子,他生得相貌堂堂,语音宏亮厚重,行动举止更是充满神圣庄严的气度,很快就博得居民们的好感和信任。
不过在约翰眼中,这个男人有点装模作样,远不如面冷心善的老神官值得尊重。
保罗也一直观察着约翰,他在为赫伯特举行完葬礼以后,就将小侍从叫到自己的房间。
“约翰,听说你的父亲就是庞贝男爵?”保罗脸上的表情有点疑惑:“他为什么不送你去教会学校,却让你在这间小神殿操持贱役呢?”
“神官大人,您是故意取笑我吗?”约翰苦笑一声,说道:“我会在这里,当然是因为我没有得到父亲的宠爱,他肯给我安排这样一个出路已经是大发慈悲了。”
“原来是这样,可这对你未免太不公平了!”保罗有意挑拨约翰和他父亲的关系,听到预料之中的答覆,就开始假惺惺替约翰打抱不平。
约翰神色淡然的说道:“这个世界的确有很多不公平的事情,不过我觉得我已经很幸运了,至少不需要为饿肚子发愁。”
“难道你不担心我辞退你吗?”保罗微笑着问道:“你知道的,大多数神官都不会接受别人用过的小侍从,宁可花时间重新培养一个听话的小家伙。”
“我已经收拾好行李,随时都可以离开。”约翰神情镇定的回答道:“我已经快满十六岁了,也从赫伯特神官那里学到很多学问,我想会有人愿意雇我做一些抄写和计算的工作。”
“在我来到庞贝男爵领以前,确实想过将你赶回家,也想过你跪在我脚下痛哭流涕的难堪模样,不过现在看到你表现得这么有自信,我倒是觉得该再给你一个机会。”
保罗从抽屉里拿出来两本黑色封皮的帐本,接着说道:“我已经看过你记录的帐本,文笔清晰、数目准确,我甚至连一处错误的地方都找不到。作为小侍从,你的年纪太大了一点,可要是为我管理帐目似乎还可以。”
神殿也要有金钱投入才能维持运作,除了信徒们为了获得神恩的捐赠,神殿还有经营放贷业务和出租土地,这些都需要建立帐目进行管理。
保罗在教会中是极为出色的人才,他的靠山将他安排到边荒小镇,就是为了让他能不受羁绊,独揽一方教权,为将来进入教会中枢增添一份光彩的经历。
教会势力薄弱的地方,贵族的权力就比较强,保罗留下约翰,就是觉得他的身分值得利用,如果将来发生什么变故,甚至有机会建立起一个政教合一的新教区。
“神官大人,感谢您对我的信重,我一定会用心工作!”
以约翰现在的见识,还不可能看破保罗暗中谋划的事,不过他还是很高兴自己能被留下来,那代表着他还有机会成为正式的教士。
保罗看到约翰激动得脸都胀红,不由得笑了,说道:“我给你这份工作是因为我觉得你有能力做好,将来你如果做错事情,我还是会赶你走。”
“我知道了!”约翰用力点点头,说道:“可我要是做得好,您能帮我在教会注册一个身分吗?我希望能终生为教会效力。”
保罗觉得自己不能太快答应,他摸着下巴,像是很认真的想了一会才勉强点了点头:“如果我需要一个教士做助手的话,我会优先考虑你。”
“谢谢神官大人!”约翰神态谦卑向着保罗弯腰行礼,表示自己的感激。
在格瑞德王国,充当统治者的上位者是贵族与神官,他们穷奢极欲享受一切,决定着每一个人的生死。
教士与骑士则是上位者手中的鞭子与利剑,他们分别为贵族和神官效力,用知识与武力维护上层社会的尊严与体面。
小商人、手工业者和农民都是被统治的平民阶层,他们往往要先向教会缴纳百分之十五的神税,然后再向皇帝陛下缴纳百分之二十的君权税,最后还要向领主缴纳百分之三十的领主税。
如此重的税赋,普通人能吃饱都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所以约翰才会期望成为一名教士,他小时候其实很想做一名骑士,可惜天生孱弱的体质注定他没有资格学习武技。
“明天你回家一趟,帮我把这封信交给你父亲。”保罗取出一封信递给约翰,说道:“我其实很想亲自上门拜会庞贝男爵,可惜碍于神官与贵族不能私下接触的规矩,只能透过写信的方式向他表示敬意。”
没有想到保罗会给自己这样一件差事,约翰犹豫一下,还是接过了信,说道:“我会尽快带父亲的回信给您。”
保罗摇摇头,说道:“有没有回信都没关系,重要的是你一定要将这封信交到令尊手里,另外我会给你一个星期的假期,你可以等假期结束后再回来。”
“假期?”
约翰惊讶的睁大眼睛,他从来没想过自己还会有假期。
“这只钱袋里面有二十枚银币,随便你怎么花都行,算是提前给你的奖励,不要辜负我对你的信任!”
保罗丢给约翰一只钱袋,不容他拒绝就将他赶了出去。
“要在家里待上一个星期,我一定会被他们杀死!”
约翰所说的“他们”就是跟他同父异母的兄弟。庞贝男爵是一名年过七旬仍然表现得非常强悍的男人,他有二十几名妻子和几十名儿女。
“将这封信交给父亲大人,然后我就立刻逃回镇上,哪怕帮铁匠大叔拉风箱也比待在家里安全得多!”
约翰一边走、一边想着完成送信的任务以后,该怎样从那些凶恶兄弟的包围中逃出生天。
“喂!小家伙,你过来一下!”
从一块岩石背后传来一道沙哑的男人声音,打断约翰原来的思绪。
约翰的脸上浮现犹豫和紧张的神情,因为他闻到血腥的气息,他想转身逃走,可是想了想,他还是走了过去。
他只是个体质孱弱的少年,如果那个男人追上来,他一定会被杀掉!
“大人,看您的情况不太好,需要我为您做些什么事吗?”
岩石后面的男人看起来是一名颇有实力的武士,他身上最少有二、三十处伤痕,甚至还有一枝箭穿透他的胸膛,可是他竟然还能够杀出重围,顽强的坚持着没有昏过去。
约翰会认为对方是杀出重围,是因为他注意到那个男人手上的剑至少有几十处缺口,是何等惨烈的战斗才会让武器损伤到这种程度啊!
“你叫什么名字?”
受伤的武士并没有因为自己的窘况而急于向约翰求救,而是神情淡然打听约翰的身分。
“我叫约翰,是镇上神官大人的侍从!”
约翰的心里对这名武士充满敬意,而且他也不敢欺骗对方,老老实实讲明自己卑微的身分。
“咳!咳咳!”受伤的武士剧烈咳嗽了一阵子,说道:“那你立刻回到镇上,到旅店去找一位叫杜埃尔的大人,告诉他我带去的酒洒了,让他重新换一杯酒!”
“可是我还有事情要做……我先帮你包扎伤口吧!”
约翰踌躇着,不知道该做出怎样的选择,不过他也不想眼看着这位武士死掉,因为跟着赫伯特神官学习过急救术,他决定先救治对方的伤势,其他问题过后再说。
检查完毕受伤武士的伤口,约翰对他的敬佩之心更浓,难怪他在地上没有看到鲜血,原来这名武士竟然一直控制着肌肉绷紧伤口,有效阻止血液的流失。
“这枝箭射穿你的肺部,如果你不能及时得到治疗,最多再过半个小时你就会死!”
约翰抚摸着那枝白色羽箭,眼中满满都是恐惧,因为他在这枝箭上看到他的家族徽章。
这个受伤的武士难道是他的父亲或者兄弟的敌人?他该怎么办,要不要向家人通风报信呢?
“你认识这枝箭的主人?”
受伤武士眯着眼睛望着约翰,一丝杀机一闪即逝。
“这枝箭像是我父亲的……”约翰的牙齿打着颤,说道:“我是庞贝男爵的儿子,一个小妾所生、不被重视的庶子!”
“难怪你会在镇上神官那里做侍从。”受伤武士望着约翰的眼睛,说道:“你如果打算帮你的父亲,我不会怪你,不过你要想清楚,你从他那里什么都得不到;可是你如果肯帮我,我可以让你成为一名有身分有地位的庄园主贵族!”
“贵族……我可以吗?”约翰吃惊的问道。
“你有一双固化治愈术的妙手,我收你做个家臣也是稳赚不赔的事。”受伤武士有些惊讶抚摸着手臂上的伤口,那里是约翰刚刚包扎的地方,现在竟然已经有愈合的迹象。
“固化……治愈术?”
约翰更加感到惊讶,然后他马上明白是怎么回事:“这是赫伯特大人赐予我的能力,愿光明女神保佑他的灵魂能升入天堂!”
“如果不是遇到我,你大概要过很久才会发现自己的能力,而且以你的身分和背景,就算具有这样神奇的能力也很难在教会内部得到重用。”
受伤武士继续诱惑着约翰:“我就是你的机缘,如果你错过这次机会,你永远都只是一个小人物。”
约翰低下头沉默一会,说道:“谢谢大人的指点,我知道该怎样做了!”
“你不会后悔今天的决定,因为你的父亲和你的那些兄弟都会被骷髅会赶尽杀绝,而你将得到他们曾经拥有的权势!”
受伤的武士望着约翰远去的背影,脸上露出狰狞的笑容:“我,马鲁斯,可是杜埃尔大人的亲信部下,他一定会为我报仇雪恨!”
第十二章以牙选牙
在约翰碰到受伤的马鲁斯时,杜埃尔其实才刚刚抵达小镇,镇上的小旅店更是塞满试练者,他好不容易才倚仗高贵的家世从别人那里硬抢走一个房间。
他之所以要求打前锋,是因为庞贝男爵跟他的家族有关系,庞贝男爵的妹妹是他一个远方姨妈。
这层关系虽然有点远,不过他觉得凭借自己的身分,足以让对方主动贴过来。
自己一行人住进当地领主的城堡,可比在荒郊野地搭帐篷或者在人满为患的小旅店找房间来得舒适。
“叮当!”
听到有人求见的铃声,杜埃尔不由得皱了皱眉,因为房间太小,他身边没留人侍奉,他只能亲自开门。
“是杜埃尔大人吗?”约翰望着眼前的年轻贵公子怯生生的问道:“有人托我向杜埃尔大人送个口信。”
杜埃尔没等约翰开口就已经猜到事情不妙,他的脸色立刻变得无比难看:“不用说了,你立刻带我去找马鲁斯!”
马鲁斯的运气非常不错,或者也是约翰帮助救治的功劳,虽然已经奄奄一息,却还没有断气。
杜埃尔身上带着战神殿配置的圣水,这种几乎能起死回生的药水同样是来自他未婚妻的馈赠。在亲信部下性命难保的时候,杜埃尔绝不会吝啬,价值数十万枚金币的圣药,眼睛一眨也不眨的砸下去,马鲁斯已经踏进死神殿堂的一只脚又收了回来。
“庞贝男爵已经背叛您的家族,他扬言要杀光我们骷髅会的成员!”马鲁斯死里逃生,对仇人恨之入骨:“围攻我的人还有暗杀者公会的成员,如果不是我的秘宝向我示警,及早发现他们心怀不轨,趁着他们的人还没有聚拢到一起的时候突然转身逃走,我一定会被他们剁成肉酱!”
杜埃尔咬牙切齿的说道:“庞贝男爵一定是投靠了摩尔公爵,会长大人从盗贼公会那里得到情报,暗杀者公会接受了摩尔公爵的赏金,要趁这次皇家试练一举消灭我们骷髅会!”
马鲁斯满脸狠毒,道:“杜埃尔大人,庞贝男爵可是这里的地头蛇,如果他倒向摩尔公爵,对我们非常不利啊!”
杜埃尔冷笑一声,说道:“庞贝男爵手下有七千名骑兵,在沙漠王国的腹地还拥有这样强大的实力,他自然觉得没人能奈何得了他;不过我们骷髅会只要有会长大人在,就算对手有千军万马也没有一丝赢的可能!”
约翰起初看到勇武绝伦的马鲁斯,就已经认为他是天神一般的人物,可是后来才发觉杜埃尔似乎比马鲁斯还厉害,而这两位一提到什么会长大人都是满脸钦服之色,这让约翰突然觉得他似乎做出一个了不起的决定。
几个小时以后,约翰就看到那位会长大人,他的黑发黑眼让他立刻联想到传说中的魔族,不过他很快就知道会长大人的身分,他竟然是东方神将的嫡系子孙!
“这件事没什么好商量。”江水寒听杜埃尔转述事情的经过后,几乎不假思索的站起身,道:“庞贝男爵必须死,他的家族必须连根铲除,他的军队并不足为患,就算是一等的强军,一旦失去首脑也只有选择强者依附!”
“我不是害怕,我也对会长大人的实力充满信心,只是我认为庞贝男爵会表现得如此猖狂,是故意要引我们过去!”
杜埃尔经历一些事后逐渐变得成熟,如果换成半年前,他肯定不会想那么多。
“庞贝男爵和暗杀者公会布置的陷阱能对付得了我们吗?”江水寒不屑的笑道:“我们可是在地下城跟长角恶魔面对面战斗过,马鲁斯的武技并不算多么出众,可是他靠着当初生死之间磨练出来的战斗本能、靠着随身携带的构装体胶囊,居然有能力斩杀数十敌人,乃至最后成功突破重围;如果我们有五十名像马鲁斯这样悍勇的部下,你认为最后能够干掉他们多少人?”
杜埃尔的脸色变得非常精彩:“至少能干掉他们一千人!”
江水寒笑着道:“那么还等什么?我们立刻动身灭他全家吧!”
杜埃尔摸了摸鼻子说道:“那个约翰虽然也是庞贝男爵的儿子,可是他救了马鲁斯,我们不但不能杀他,还要奖励他的功劳!”
江水寒微微颔首,说道:“马鲁斯不是打算收他做家臣吗?嗯,我们也许该利用他的名义让他成为统治这一地区的新领主!”
庞贝男爵是一名年过七旬的老贵族,他靠着军功得到男爵的爵位,然后他就带着自己的部下在沙漠王国的皇家试练场附近,为帝国打出这一块疆土。
摩尔公爵跟庞贝男爵是多年的老朋友,当初庞贝男爵没少从摩尔公爵那里获得金钱援助,所以当摩尔公爵请求他对付骷髅会的时候,他毫不犹豫答应了。
在庞贝男爵眼里,骷髅会就是一群小家伙玩家家酒的把戏,他要用钢铁和鲜血好好教训那些不知天高地厚的贵族子弟。
不管你们有多少钱财,不管你们的家世多么显赫,在我的地盘上只有被我虐到吐血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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