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39(1 / 2)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咚咚咚”,赵庆敲响了门。那斑驳的木门两边还留着过去的对联,早已破烂不堪,失了颜色。

门里响起了窸窣的脚步声,但没有人答应。脚步声轻轻地、慢慢地,向门边靠近,似乎是不确定来人身份,不敢贸然开门。

安进朝赵庆递去一个眼神,示意他表明身份。

“咚咚咚”,他又敲了一次,并且会意地大声喊道:“向大哥,我是平安城衙门的人,找你有事。”

话音刚落,脚步声又响起来,这次是两个脚步声,一前一后朝门边走来。

门吱呀一声开了,不过只开了一半,昏暗的屋子里什么都看不清,一个粗布麻衣的高瘦男人从门后冒了出来。

安进仔细打量起眼前人,将近一米八的个头,皮肤黝黑、浓眉虎眼,左脸上一道寸长的疤痕分外引人注目。

这人定是向伟明了,果然看起来很凶。他瞪着眼睛,正将那敌视的目光在三人身上扫来扫去,最后停在了站中间的安进身上。

“向伟明是吗,我们有些事想问问你。”安进收起心里的一丝怀疑,尽量显出和善的样子。

经过前几次的案子,安进已经学乖了,不要带有色眼镜看人,否则分分钟被打脸。

“大人,找我何事?”他依旧面色冷峻,眼眸凶恶,说话时脸上的刀疤微微抖动着。

向伟明应该已经从安进的穿着判断出他是本县县令,但他的语气似乎并没有变友好,反倒夹杂了一些挑衅意味。

安进不以为意,显然向伟明并不是一个受欢迎的人,那么他的粗暴无礼也不足为奇了。

“方便的话,我们进去说吧?”安进依旧微微一笑,身子却往前走了一步,他在用行动逼迫他让步。

向伟明显然没料到他会如此厚脸皮,没来得及反应,手便自然而然将门全打开了。门后的女人这才露出头来。

她应该就是向昭的娘——柳云香。看起来也是四十岁左右,穿着花布衣服,头发随意地挽成一团。脸上布满细纹,表情诧异,眼眸里还微微有些胆怯。

从柳云香的五官可以看出来,她年轻时候应该也算个美人。可惜常年的贫苦生活,令她皮肤萎黄,身形佝偻,不复当年模样。

安进带着两名下属毫不客气地进了他们的屋,柳云香点亮了煤油灯,使昏暗潮湿的屋子里稍微亮堂了些。

房子不大,除去堂屋,就是两间小卧房,家具都破旧不堪,装饰也年代感十足。

柳云香搬来几张高矮不一的小木凳,请他们坐了,家里没有茶水,她拿着壶要去打水,安进忙制止了她。

“我们问完就走,不用麻烦了。”安进柔声对柳云香说,她听后也不回答,讪讪地放下了手上的壶。

向伟明一直沉默地看着众人,这时才冷声对柳云香吩咐:“下去。”女人很听话地出了堂屋,留下几个男人说话。

“向大哥,本县令过来,是想问问你过世的女儿——向昭之事。”安进说这话时,语气里并没有太多情绪。他还拿不准向伟明对这个女儿的态度,究竟是不舍还是……

“向昭?”向伟明很明显地全身震了一下,他左眼微微颤了两次,顿了好半天才继续说道:“向昭早就死了。”

安进不露声色地将对方的微表情细细记下来。

他叫自己过世的女儿“向昭”,光这点就很奇怪了,更不用说他那冷漠的语气,仿佛她只是一个毫无关系的陌生人。

“我们要问的正是有关她的死。不瞒你说,本大人半月前在寺庙里遇上向昭,想来她必是有冤情想诉说才现身的。”安进故意把古寺的事说出来。

果然,向伟明的反应很大。

他猛地站起身来,怒目圆瞪,斥道:“满口胡言,这等荒唐之事大人也相信。人都死了,过去的事不要提了!”接着便说要去杂货铺,没工夫闲聊,将几人赶了出来。

临出门时,安进瞄到柳云香正在卧房里偷偷看他们,她的眼神既惊讶又害怕,两手捂住口鼻微微颤抖,似乎有话想说,却又不敢说。

三人被赶出门后,都有些恼怒,从没碰上过这么不合作的莽夫。

“越是反应激烈,就越有问题。”安进得出结论。

“他的家里很奇怪,可又说不上哪里奇怪……”赵庆摸摸头,似乎察觉到了什么,却又摸不着头绪。

“玩具。”白古见他们俩冥思苦想没答案,忍不住提示道。

“对!玩具!”

太阳渐渐升起来了,给大地添上了些暖意。但他们三人却丝毫感受不到温暖,只觉身体里的血液都冰凉刺骨。

向家什么都破旧脏乱,唯有几样东西却擦得干干净净,看起来像全新的一样。那就是摆在堂屋柜子上的几个婴孩玩具,有一个红色的拨浪鼓、一个小巧的银算盘、几个木制的彩色蝴蝶、一个粗布缝制的布偶娃娃……

那些玩具整齐地摆在柜子里,放在触手可及的高度,仿佛他们的儿子阿福还活着,过一会儿就会嚷嚷着要玩。

最不可思议的是,堂屋里挂了一根绳子,上头还晾着些待干的小孩衣服。衣服看起来约莫是两三岁左右孩子穿的,已经洗得有些褪色了。

最新通知

网址已经更换, 最新网址是:yzwnovel.com 关于解决UC浏览器转码章节混乱, 请尽可能不要用UC浏览器访问本站,推荐下载火狐浏览器, 请重新添加网址到浏览器书签里

目前上了广告, 理解下, 只有这样才可以长期存在下去, 点到广告返回不了可以关闭页面重新打开本站,然后通过阅读记录继续上一次的阅读

搜索的提交是按输入法界面上的确定/提交/前进键的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