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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一群人我是真心羡慕的。

走出防空洞后,我在路上随手摘下一朵曼珠沙华。

我将花做成标本夹在日记本里,天真地相信只要封印起生命中的地狱之花,那么故事的尾声所有不幸的记忆也会永久地被一一埋藏。

9月21日,那年秋分来临的前一天,自首的林大岳被判处服刑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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阎海

古人有云“仇深似海”,如果要问我心中的仇恨有多深,大概就如海一般深。

父亲死后,我没有流过一滴眼泪,终日留在他的画室里花大量时间去画画。没日没夜地画,天昏地暗地画。

直到有一晚我出去大厅倒水喝,看见母亲的房间门没锁好,她当时双手抱着父亲的画作蜷缩着躺在半边床上,熟睡了还在眉头紧蹙,泪水渗满了枕头。于是第二天醒来,我一把火烧掉了自己的画作,从此连画笔也不再碰。因为无论我的技术水平怎么提升都达不到父亲的高度,他成名后获奖无数,而我临摹的算什么玩意,反倒让母亲触景生情。

后来,我爱上了音乐,爱上了摇滚。没日没夜地听,天昏地暗地听。

多年后,当我听到一个少年用音乐诉说他的寂寞,诉说他无人相伴的过去,就像“星星的孩子”在自己小小的世界里独自闪烁。从那一刻起,我有种冲动很想一辈子保护这个少年,如同保护幼时的自己。

小时候我还学了点拳击招式,然后跟着校里的不良学生为伍。其实内心不知多厌恶这些人,只是为了多打听父亲当年的事罢了。只要人不犯我,基本不会参与打斗,打可以,我们学校有个不成文规定就是不得使用武器。就像《热血高校》里的泷谷源治,赤手空拳也能把对手打出牙血。

母亲对我的情况忧心忡忡,但在人前总是一副行若无事的神态。只有一次吃饭的时候告诫我说,她白天要上班谋生,回家还要照顾我和患了脑退化症的奶奶已经很是劳心劳力。我做什么都行,但犯罪的事绝对不能碰!否则不配再做她的儿子,父亲在天之灵也以我为耻!

人走过的路,多半是性格上自找的,嘴上却怨天尤人地说——这是我的命啊!

这才是活得讽刺。

因此,我从不埋怨自己的人生。可是父亲呢,他又有什么错值得这个下场?

胡作非为的事绝不能碰,是我唯一能答应母亲的。

我的身上经常挂着伤,但我不会去纹刺青作遮盖,所有的伤疤都是证明自己努力活着而留下的痕迹。长大后,有个全身描龙绘凤的大哥把我的兄弟打伤了,我去保人时评价过我说:“小伙子,你长得够冷的,可惜样子还不够狠。出来混必须要凶过牛鬼蛇神,才没有谁敢欺负你。”

我未置一语,冷漠有时是最好的保护色。

心里却是在冷笑,因为前两周这大哥被令人闻风丧胆的混混头儿魏奇打到住院,早在小城传得沸沸扬扬了,还有脸对人指三道四。吸完那根烟,我扔掉烟蒂后跟他说:“我来帮你出气吧,一笔抵一笔!”

我真的就单枪匹马去找魏奇了。在这之前,我们从来没接触过,也不太了解魏奇的底细。我做人宗旨只有一字诀,那就是——勇。

魏奇在清吧的后巷出来,身边还跟着两个手下。我拦住他们的出路说我要和他单挑,魏奇竟然爽快答应了。他的拳头特别有力,出拳敏捷,收拳利落,丝毫不落下风。但他毕竟喝了点酒,脚步稍有不稳,我故意晃来晃去扰乱他的注意力,找准了机会狠狠地一脚踹向小腹部位。就在我差点打倒他的时候,他的两个手下出尔反尔从后袭击我,痛楚使我的体力涣散单膝跪了下去。

本以为这次死翘翘了,就像街机里血量清空的boss等待着最后的一招绝杀制裁。谁知魏奇命令手下退开,他伸手扶我起来,问我俩之间有什么恩怨,我说出原委,他听完思索了半会又问,有没有兴趣跟他混。他赏识我的身手、胆量,当然还有仗义。

就这样,我反倒认识了魏奇,并且一步步成为了他最得力的帮手。因为我比起其他人做起事来除了更有效率,也更有头脑。

在这个鸟不拉屎的偏远小城,不过是一群年少气盛、自以为是的土流氓,目光短浅又办不出什么大事。我怂恿魏奇开酒吧,有了资产兄弟才有钱赚,天天喊打喊杀的都不过是脑袋只长毛的傻缺。

Hamlet开张的第一天,我一口气把在场所有的人全喝趴下。我不是轻易能喝醉的人,只是包厢的KTV音箱混响还没调好震得我头痛欲裂。最受不了的是有个老女人,OK,年纪也就比我大一圈而已,谁叫我年轻呢?强灌我喝下半打酒不说,还要我和她对唱不知哪个年代的土味情歌。

我借机溜到洗手间去,没料到她也跟在后面,撩了撩她那半透明的黑色蕾丝衫,把我逼到了墙角。

她那自称34B大凶器快顶过来的时候,我浑身打了个冷颤。慢着!难道我阎海还会被人反过来壁咚?她嘟着那丰厚的香肠嘴说:“帅哥,要不要爽一下?”

我面瘫地注视着她:“阿姨,我,不,喜,欢,胸,下,垂,的!”

然后,我当场就呕吐了。

跌跌撞撞地,我在神志半醒半醉之下离开了酒吧,打车到防空洞那边去。band村里头的人都走光了,也没有乐器留下,但我不管,自己一个人对着石灰墙放声飙歌。酒吧那些胡唱乱喊的粗汉老鳖懂什么是音乐?我才不要再过操蛋的生活!我才不要献身给胸下垂!

从防空洞出来,我一个人摇摇晃晃地走在马路上,路灯将我的身影拖得很长很长。走不动了就靠着一堵高墙伏下来抽烟,想着这附近还会不会出现人注意到这忽明忽灭的火光。

10岁那年我第一次喝醉,也是这样醉倒在街头,结果因此遇见了那个少年。

回想起那次也是被几个混混灌了好多酒,他们说把手上这瓶吹了就从此是男子汉了,加上这么久一直没从这些人身上打探出一星半点父亲当年被害的真相,心头满是迷茫,不知不觉就喝多了,他们也不管我的死活。

我犹记得自己好像不停在说着胡话,有时会大叫起来,叫得很凄厉,但很肯定的是我没哭。当我第二天醒来之后,准确地说是被一段段清脆的吉他声唤醒的,发现自己睡在陌生人家的沙发上。

房子面积不大,也没多少家私,显得十分简约。我起来走出两步就可以看到屋外的空地上,有一个年纪和我相若的少年正在专心弹奏着beyond的《灰色轨迹》。

他回来后我问他这里是哪里,他的态度比我还要拽得多。再问他要什么作为回报,他也说不需要。后来我留意到他给我换了件上衣,是纯白衬衫,我问他:“镜子在哪?我想照照。”

我一向很少用任何白色系的东西。看着镜子的自己,忽地想起自己曾经在父亲作画的时候偷偷捣乱,一不小心被颜料洒到当时穿的白衣服上。父亲不仅不帮我擦掉,还用画笔蘸了点颜料在上面又添了几划。他教育我人生就像白布,需要靠我们的双手去勾勒出色彩。我说人人都喜欢彩虹,如果我更喜欢黑色,那样别人会不会觉得我描绘的画很难看?父亲笑了笑说怎么会呢,这世上没有不好的颜色,只要配搭得好任何色彩都有它存在的意义。你要懂得珍惜你手上的画笔,让它知晓你的内心,心中有爱就算是黑彩虹也能给人予光明。

于是,那天回家后我又重新执起了画笔,我画的画连魏奇也欣赏,还放心让我在Hamlet设计很多涂鸦图案。我不是没有邀请过那小子来酒吧玩玩,只是他坚持声明自己不沾酒,好学生嘛多半这么无趣,不像我已经跟学校在办理退学。

冷冷的风,将我没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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