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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香连脸都不消看,雇觅汉的钱也省了,连忙转身叫看门的把门敞开一半儿,在此迎着桓凌,自己先回院里秉报。

他们进城时正是当值的时候,桓大人没到京郊相迎候,可看这时辰,他不是刚散值就过来给他们送饭来了吗?

不亏是他们三爷的亲师兄,这时候就是靠得住!

宋时刚洗完澡,头发还是湿的没束起来,见人算是失礼,连忙拎着长发往卧室转悠去梳头。书香要上前替他梳,宋时摆了摆手:“我还不会梳个头么,你出去迎我师兄,叫人把饭摆到外头紫藤花架下。如今天色热了,屋子里怪闷气的,在花荫下凉凉快快地吃饭才舒服。”

京里吃的都是大鱼大肉,接风宴还要喝酒,还是在外头吹吹风的好。

他一手挽着头发一手拎着头巾,急切间倒是在满腕子上缠了两圈,又找着不束发的簪子。拆腾了几回终于把头发束上去了,也不管扎得牢不牢,漏没漏头发,就把头巾往头上随意一扣……

不等他系上两角飘带,桓凌便已从外头大步踏进屋里。宋时一手按着头巾,一手拱在胸前,有些尴尬地笑了笑,叫了声“师兄”。

“多日不见,师弟可是清减了。”他师兄也跟他娘、嫂子一样带着瘦身滤镜看他,见了面便微微皱起眉,双臂张开,快步上前握住他那只手——

再顺手把他整个人抱进怀里,搂着腰往上提了提。

宋时吓得头巾都掉了,顾不得头发,先搂住他的脖子,猝然叫了声“桓凌”。小师兄一手拦腰搂着他,另一只手环过双腿托了一下,把他稳稳当当抱住,颠了颠才放下来,满意地笑了笑,低声说:“还好,是我心急看差了。比我上回抱你时总算长了点肉。”

第92章

宋时回京之前还有点儿想桓凌,猛一见面就给他来这么大的刺激……不想了不想了。他弯腰捞起儒巾重新扣到头上,无奈地说:“你看看,头巾都掉了。你就不能好好说话,等我把巾带系上了再……再说话?”

桓凌轻笑一声,接过他手中长带,转到后面替他系上,恳切地说:“是我孟浪了。我只是一个月没见师弟,又见你有些清减的样子,一时失了轻重,不知怎么就把你抱起来了。”

还不知怎抱起来的?

托着他就往上扔啊!

要不是他身上都是肌肉,够结实,都能让他跟扛大米一样扛过肩了!

宋时给了他个眼神让他自己领会,桓凌也不知体会没体会着,细心替他结好头巾带,便把下巴搭在他肩上说道:“方才虽然是一时忘形,不过若非这么抱了你一抱,也听不见师弟叫我的名字啊。”

他就知道宋时没拿他当师兄尊重,总想把他叫小些,自己充个长辈。不过听他叫出心里藏着的这些称呼,倒比只是叫师兄更让人喜欢。

他在宋时耳边啄了啄,终于被宋时抖肩甩开,摸着下巴笑道:“天色不早了,咱们先去院里吃些东西,回来我再慢慢跟你讲京里的变化。”

宋时没忍住摸上了耳边那处,听到他说话时语中带上了笑音,又忽然反应到不对,忙缩了手,重重地一甩袖子,大步往门外走去。

农历四月底的天气,算成公历也将到六月了,哪怕在北方,温度可也不低了。店家送来的酒正是凉冰冰略带酸甜的米酒,配着糟鱼、胭脂鹅脯、风鸡、熏肠、龙眼干、荔枝干、腌海棠、杏干、嫩藕鲜菱之类攒成的攒盒,先吃一杯,又消暑又舒怀。

宋时先坐了主位,桓凌过去且不落座,先吩咐下人都到后院吃饭,他们要说些朝廷的事。众人走后,他便主动提壶倒酒,捧着杯说:“师弟刚从家乡回来,这一杯是给你接风洗尘的,师弟且满饮此杯。”

宋时二话不说就喝了,也要斟一杯回敬他,桓凌却又倒了一杯,贺他做出的羽毛球在京里广受欢迎:毕竟这羽毛球不光是好玩,意头更好。无论是自觉清白无暇的官员还是盼着借力上青天的书生,都把羽毛球当成了自家的寄托。

他眨了眨眼,带些神秘意味地说:“周王殿下也夸了你的羽毛球。你不在京这些日子,周王曾召我到宫中谒见,谈话间说起你,便问了我有关羽毛球和你那宋版书,更说起了圣上让你编印中秘库藏书之事,可见殿下对你印象极佳。如今已有同僚奏请天子放周王到六部历练,到时候你也有机会当面参拜了。”

宋时跟周王是前后任关系,虽然周王大度,他自己想起来却也怪尴尬的,便避而不提,只问了一句:“周王身份尊贵,打羽毛球不会被人说是玩物丧志吧?若有人为此批评周王殿下,我却是难辞其疚。”

桓凌含笑摇头:“这倒不会。宫中素爱蹴鞠、围棋、百戏之乐,周王爱羽毛球也只是爱他的高洁意象,不曾因玩乐误事。便是我们院里的言官也爱你那羽毛球,都觉着此球是健身养性之球,并非那等令人耽溺误事之物,也不至于无故弹劾。”

说起爱打球,天子倒比周王爱得多。周王生性安静内敛,还是更喜爱看书,打球的时候还不如对着球作诗作画的时候多。

宋时想起回来路上看见的那些独自打球的人,终于绷不住笑了出来:“那些人哪里是打球,打球还不如捡球多呢,亏他们也玩得下去。等明日咱们占个大场子,我好好教你打几场,让人看看羽毛球究竟是怎么玩的!”

他精神振奋、磨拳擦掌,恨不得明天就能休沐。桓凌只看着他兴奋的模样就高兴,含笑答应:“后天咱们去灵泉寺,那边寺院有好大空场,又有庙会,可以痛快地玩几天。”

只是怕宋时名气太大,到时候要有人来请他主持文会。

宋时笑着摇头:“我在福建能借借我爹的官势、名声,到京里还有谁认得我?人家要办文会,自己就办了,至多请咱们去当个评委老师,随便点评两句,又不费工夫。”

他向来谦虚,不觉着自己能有那么大魅力,兴冲冲地安排好了长假排山、打球、逛庙会的行程,又跟桓凌商量:“我娘答应搬家进京了,哥哥们在家主持搬家的事呢,你帮我参谋参谋,我要在城里买处好房子。”

挑一处风景上佳,地方敞阔,价钱又不大贵的地方,置个大院子他们一家人住。

桓凌早为他留心物色地方了,当即说道:“若是价钱合适、离城里又近,无过城东二条胡同;若说出入方便,周围有好先生开私塾的,则是烧酒胡同;若要周遭景致好,出门便有风光的,宫城后西涯旁倒有一带不错的房子,地方敞阔,出城不远便是有名的首善书院。若是你家兄长平常不到六部当值,我倒觉着西涯地方不错。”

西涯……不就是什刹海?

地方倒是真不错,燕山小八景之一的银锭观山就在什刹海,夏天赏荷,春秋观山水,到冬天还能到冻得硬实的河面上滑冰、冬钓。周围的景点也不少,他上大学时暑假和同学到北京玩,就曾到那一带参观过恭王府、庆王府和各色贝勒府、贝子府什么的,还有不少名人故居。

如今王爷们大概率生不下来了,名人故居也……恐怕还是他搬过去住,他的故居几百年后给名人看的可能性更大。再过几十年,说不定明朝著名阁老李东阳也能出生了,他要不要提前投资,跟名人当邻居?

他下意识拿筷子点着桌面,认真考虑该不该挑积水潭。

桓凌见他用心琢磨着搬家,无心吃饭,张着家人、厨子们也都在后面小院里吃,四下无人,便夹了一块干净的鹅脯肉送到他口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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