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发男人侧过头,叹了口气,又说,“他一定做了什么让他不敢再面对你的事情。虽然我们还没有办法确定他在凡纳的死当中到底扮演了什么角色......我的预感并不好。”
如果路易对莱斯特的职业生涯再熟悉一点,他就会知道,这个叫“吸血鬼”的顶级杀手,除了拥有令人闻风丧胆的杀人技术,还拥有匪夷所思的精准直觉。他几乎是靠这两样吃饭的,而后者甚至帮助他逃过了几次大劫,完成了几乎不可能的任务。
而现在,莱斯特的预感岂止是不好,他甚至已经把事情的脉络猜了个大概,但是没有详细查证之前,他一个字也不敢跟路易说出来。
莱斯特背对着路易,看不见路易的表情,只听到略微有点不平稳的喘息声。他的预感再次浮现,这次是关于路易的。
他开始觉得,路易也已经对事情有了一个非常模糊的猜想,虽然朦胧得像大爆炸之前的宇宙,甚至可能只是有那么一点儿说不上怎么形容的坏念头,但他想到了。
半晌,路易低低的声音才从空气中传来:“我知道......莱斯特。”
莱斯特把头仰起来,靠在路易的后脑勺上,长长地叹出一口气。
这时,他们俩的手机同时亮起了荧光。
......
考姆伦神父是在星期三上午开着他那辆老雪佛兰离开约克市的。
他把手机留在家里,电话转接成语音信箱,只带了证件、衣服还有全部现金离开。
他开着雪佛兰,沿着公路一路往西边开,开了大概两百公里后,他把车停靠在一个长途巴士站点边上,拎着行李袋走进了公共厕所。
在他重新走出来时,他的外貌已经不是那个慈眉善目的老神父了。他现在是光头,剃掉了胡子,摘掉了眼镜,戴上一副墨镜。他穿着一件发黄破旧的砖红色T恤,外面套着深咖啡色的皮质马甲,裤子换成了一条旧牛仔裤,为了让它更脏,他还把它在外头的地上滚了滚。他带着一顶做旧风格的皮质棕色牛仔帽,鞋子是一双添柏岚的牛皮黄靴。他的脖子上多了一块刺青,手上戴上了几个款式粗犷的银戒指。
当然,他的嘴里多了一块口香糖。
他用这副打扮把那辆老雪佛兰低价卖给了巴士站点杂货铺的老板,换到了几百块钱。他把这些钱也分成几部分,一部分塞在鞋子里,一部分是裤兜,还有一部分是内裤里。
接着,他随便买了一张车票,在半小时后坐上了一辆不知道开往何方的长途大巴。
......
查理·考姆伦在一周之后的中午到达距离约克市已经有两个州的石头城。
石头城是一个不知名的小镇,几十年前的重工业贸易非常发达,后来随着环境恶化和产业转移渐渐破落,现在人烟稀少,旅馆什么的倒是多了起来。因为它变成了公路旅行的热点,多数过路旅客会选择在这里停留休憩,加个油,买点吃的,或者睡一觉。
被选址发展重工业,意味着它的自然景观乏善可陈,没有什么保护的必要。它既没有那种植被葱茏的野生森林,也没有怪异崎岖的山脉,更没有波澜壮阔的河流,除了黄色的土沙,它就只有一些低矮的灌木和荆棘而已。因此,政府也就得过且过,完全没有发展旅游业的打算。
这里的居民们作风彪悍,小镇酒吧时常发生流血斗殴事件,当地政府对此非常头疼,比起那个费劲儿不讨好的旅游城镇建设,治安问题才是他们最关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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