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节 至尊合体,机械世界(1 / 2)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第47节至尊合体,机械世界

此时诛仙阵图中的盘古胡飞,仍旧再默默吸收这混沌之气。只是那江山社稷图中的混沌之气,早已经被吸收殆尽。只有那乾坤混沌鼎,不愧是超神器。和无限神殿一样的存在。其中的混沌之气仍旧绵绵不绝。

胡飞操控这具身子,团团地蜷缩在一起。否则若是一直保持顶天立地的姿势,早就撑破了这方阵图。他怀中抱着乾坤混沌鼎,进入到了一种不可言传的奇妙感受之中。他的意识如虚空静立,他的身子如婴儿般缓缓呼吸。

而怀中的乾坤混沌鼎,却在散发出蒙蒙的亮光,宛若晨曦的那一抹光,虽然微弱,但却是打破黑暗的第一抹光明。

渐渐地,乾坤混沌鼎也仿佛随着盘古胡飞呼吸起来。混沌气流从它的鼎口爆发出来,被盘古胡飞吸收。然后又吸取盘古胡飞的气息入鼎。双方构成一个奇妙的循环。这样的情景,便是女娲、通天、蛊圣三人也意料不到。不知是福是祸……

阵图之外,死死守护阵图的蛊圣人,再无刚刚一丝的潇洒和镇定。

十位超神连番上阵,以诛仙阵图为攻击点,逼迫蛊圣人一次次的硬抗硬顶。反倒是鸿钧道人此时却闭门静立,眉头深皱着,不知道在酝酿着什么。

那神王奥丁,挥动超神器艮古尼尔,这只用世界树枝干制造的长枪,带有绝对命中的强大效能。每一次投掷,化作流星,都能轰炸到蛊圣人的躯体上。

那准提道人,手上持着七宝妙树。这件超神器可以刷掉圣人手中的兵器,散发着金、银、琉璃、玻、砗磲、赤、玛瑙的七色光泽。接连刷落好几十只,蛊圣人用来护身,飞舞在他身边的造化玉蝶。

那埃及神系的阿蒙拉,乃是由两位至高神合体,晋升成的超神。他带着头箍,由头箍上笔直伸出两根平行的鹰的尾羽。他一手持着黄金眼镜蛇权杖,一手持着神器《死亡之书》。权杖蛇眼中屡屡发射出死亡射线,照落不知多少造化玉蝶。然后用《死亡之书》一一承载起来。

那神王宙斯,一身戎装。此时却加入了接引、女娲、准提的战团。他手中的埃癸斯之盾,有两面。都是由火神、匠神赫菲斯托斯打造。一面在雅典娜手中,由宙斯的奶妈——一位神兽级的山羊的毛皮打造,四个角落分别加上恐惧、战斗、凶暴、追踪等,中央更装上美杜莎的头,使任何人看到这面盾都会变成化石。

而宙斯的这面埃癸斯之盾,不同雅典娜的那面。它充满了魔力,连宙斯的神器“雷霆之枪”也对它丝毫无损,而且挥动它就能产生风暴,把它放在天空时,天色会变得阴暗,当宙斯拿起它时,天空就会放晴。

依靠着这面盾牌,宙斯让女娲圣人的屡次攻击,俱都无功而返。这位神王风流成性,看着端庄瑞丽,美色动人的女娲娘娘,也是心痒难耐。战斗之中,反而多次为其遮挡接引、准提二人的攻击。让佛教二圣哭笑不得。

而通天教主那面,却险象环生。

不仅是老子、元始天尊的全力出手,而且那大梵天也加入战团。

这位来自印度神系的神王,有四颗头、四张脸以及四只手臂,口中不断地诵读《吠陀经》。这四只手臂,分别代表心灵、智慧、自我和自信。他的坐骑神兽天鹅,能分离牛奶和水,天生辨别善恶。

他的四只手上拿着汤匙权杖、装有初始之水的椰子壳,调节宇宙的时间念珠,以及被召回的《吠陀经》一书。

大梵天并非近战超神,反而长处在于增益和加持。由他立于后方,老子和元始天尊简直是如虎添翼,生猛异常。那汤匙权杖一晃,周围空间便震动不止。那椰子壳轻轻斜倒,溢出的初始之水连圣人都能治愈。时间念珠拨动,轻松调整时间。《吠陀经》不断散发金光,笼罩住这片战场,保持着世界的稳定。

眼见无限神系一方,情况越来越凶险。蛊圣人、女娲娘娘、通天教主渐渐不支。一直闭目的鸿钧老道霍然睁开双眼。

他的眼中闪动着凶光和愤怒之火,然而出乎意料的是,他却未直接动手。反而仰望天际,将手中竹杖全力抛出。

只听砰的一声巨响轰鸣,那竹杖掉落下来,却已经断成两段。

一下子,在场的诸位圣人终于反应过来。

“不好!是机械神系的至尊!”

“一位,两位,三位……十三位!怎么回事?十三位机械至尊全部到了?!”

“什么时候的事情,居然隐藏得如此深厚?”

“他们想干什么,这十三股气息居然渐渐地凝成了一体?!”

场上的激斗虽然仍旧在继续,但是众神已经心有旁骛。鸿钧道人面沉如水,蛊圣人也是满脸不可置信。

算计总是有个限度的,也总会有超出预测的事情。比如说武神胡飞烧毁神界《群芳谱》的选择,再比如说眼前的机械至尊联手的战况。

“传说中的传说中,出生机械世界的最终生命体,机械至尊,存在一种压箱体的超级手段。能够将13位至尊的力量全部溶于一体,难道这个便是……”

最新通知

网址已经更换, 最新网址是:yzwnovel.com 关于解决UC浏览器转码章节混乱, 请尽可能不要用UC浏览器访问本站,推荐下载火狐浏览器, 请重新添加网址到浏览器书签里

目前上了广告, 理解下, 只有这样才可以长期存在下去, 点到广告返回不了可以关闭页面重新打开本站,然后通过阅读记录继续上一次的阅读

搜索的提交是按输入法界面上的确定/提交/前进键的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