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台妖孽一言不发,只瞟了我一眼,就转身出去了,似乎还带着几丝的慌乱。
这算什么?!怎么看吃亏的人都是我!我才咬了他两口,他咬了我这么多下!赔大了!我轻触下唇的伤处,突然想到自己的粉妆——我唇上的那层厚如膏的胭脂啊,他居然还能咬得下口,真不愧是妖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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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来十余日了,我彻底实现了以墨台妖孽为中心的陀螺生活。白天赶路,他多是呆在车轿里,我自然是呆在他边上发呆;天黑后,一般都会赶至客店休息,我自然是跟他同房同床,偶尔错过宿头,只能睡车上,我自然还是紧密团结在他的周围——真可谓,如胶似漆,难舍难分,恩爱夫妻的典范。
当然,如果墨台妖孽肯稍微正常那么一点点,就完美了!
我不得不感慨,一个人脑袋进水,我还能应付,但是,一个人脑袋浸水,我就开始怕怕了。
“喂,我说,你能不能别再看我了!”我忍无可忍地扭头瞪视墨台妖孽。
而我刚偏头,墨台妖孽立刻就垂眼看书了——一如之前n次那般。我转正脑袋,继续看着窗外。
“你要叫我‘夫君’,别老‘喂喂’的乱唤,出门在外,不比桓城随意,莫让人笑话了去。”许久,墨台妖孽突然轻轻开口说道。
我未接话,转头盯着墨台妖孽,到底是哪里出问题了呢?我暗自琢磨。
他仍是玉颜艳春,皎如暖月,唇边始终挂着淡淡的笑,看上去温和柔顺,只是——
“夫君,那个……”我从善如流地唤他,问道:“我好奇跟您打听一个事儿,您没事脸红什么?”还越来越红,开始是微施粉泽,现在已经胭脂敷面了。我能肯定,他的面部毛细血管分布太过紧密了……
墨台妖孽斜睨我一眼,就低头看书了,不再说话。
我无趣地摸了摸鼻子,撇了撇嘴。想不明白啊,一本《玉兔记》居然看了这么多日还未看完,难道真的是在破译什么暗语?我没见他有撕页、泡水、火烤这些步骤,莫非暗语就直接印在书的字里行间?!
思及此,想到矮柜里有我之前买的那本《玉兔记》,一转身,墨台妖孽果然还是保持着垂眼看书的姿势,我从矮柜里掏出一大堆的书,然后捧抱到窗边,背对着墨台妖孽,开始翻阅。
在秋梅策马靠近窗口,请我们下车小憩之时,我已将《玉兔记》大概的情节看了一遍。顺手将书塞到书堆下方,径自下了车。
唯一的读后感就是,这书写得真是……婉约啊!一整本书都是写那只公兔子精含蓄地勾……不是,“沟通”那酸腐的女书生。譬如说,开篇就是那兔子精痴痴地站在书生家窗前的桃树下,含情脉脉地注视着屋内的书生,终于感动了书生……这作者真是严重脱离了生活实际,你说一个疑似跟踪偏执狂的不明生物体在你家门外守着,你会心生怜悯将它迎进屋内吗?莫不是打算关门打狗……
车队停步的地方,是官道边的一个茶摊,依靠着成排的翠柳,春风轻拂,柳枝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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