耳根子清静之后,沙恆便专心筹办婚礼事宜,虽说一切从简,细节全部省略,但也不能太粗糙,毕竟是他和烈爱的婚礼,不能太简陋。
考量到烈爱有孕在身,于是祭祖和拜堂之外的仪式全省了,为了避免横生枝节,帖子只发给新人的亲友,相对的婚宴人数便减少八成;极简低调的婚礼引来众多保守大臣的批评,丞相就曾经毫不客气直言:「皇上执意娶外族人为妻已经使我狮国皇室蒙羞,再来个寒酸婚礼是想让狮族成为笑柄吗?」
说寒酸言过其实,皇室婚礼所用的一切全都是最好的,鞋子绣金线,礼服缝珍珠。烈爱直到婚礼当天才晓得沙恆把繁複冗长必须拖上一整天的婚礼程如果】..序简化成一个时辰结束,原因就在于他身上穿戴的首饰重达三斤!
每根手指都戴上粗俗的金戒指,两只手腕挂满叮叮咚咚随着动作敲击出清脆响声的金镯银镯,最后再将一块大金牌往脖子一挂,对照着自己浑圆的肚子,烈爱觉得自己当场成了大拜拜时供桌上的神猪。
「有必要这幺夸张吗?」他闷闷地抗议,幸好婚礼低调,看见他这副笨样子的人不多。「全身挂满金子?当初这是谁想出来的馊主意?」
「每一样饰品都有它特殊的意义,是为新人的未来祈福,所以一样都不能少,你将就着忍耐一下,仪式结束就可以拿下来了。」
除却满身刺眼低俗的行头,烈爱还算是喜欢这场婚礼。沙罗和朱越特地赶回来参加,还抱着他们三岁的儿子来献宝,小家伙被养得白白胖胖可爱讨喜,据说全是朱越的功劳,升格当父亲的男人就是不一样。
另外一个升格当爹的男人是沈炀,他偕同无墨带着他们刚出世的宝宝来探望烈爱,却不是参加婚礼;沈炀还在生沙恆的气,虽然跟烈爱有说有笑,却完全对沙恆不理不睬,婚礼开始之前就打道回府,连宴会都不参加。
最让烈爱期待的是家人的到来,烈天寒、日风与烈情在婚礼前一天就抵达皇宫,接受沙恆的热情款待。
「烈狂呢?他怎幺没来?」
「那个臭小子不晓得野到哪儿去了,我懒得管他。」日风对这个野性狂放不受拘束的小儿子一向头疼。「没来也好,省得惹事。」
小弟还是老样子啊。
烈爱趁沙恆不在场时偷偷问日风:「阿爹,那个混沌之书究竟是什幺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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