睁看着这一切发生的哲世铿气得差点没昏过去。
为他人做嫁衣裳啊!这是红果果的为他人做嫁衣裳啊!
金手指!去你妹的金手指!主角光环!滚你丫的主角光环!
如果这么简单就放弃了,那么哲世铿就不叫哲世铿了。身为立志跟主角抢戏份的男配,仅仅一次打击是绝对不会让他消沉的!如果他根骨不行入不了那些“世外高人”的眼的话,那么他找秘籍自己修炼总行了吧?还有那些滴血认主的神器、吃了增强各种属性的奇珍异果之类的,也没问题吧?!
哲世铿在消化了这一次打击后重新振奋了起来,一次挫折算不了什么,人,是要有越挫越勇的精神的!
——早晚有一天!早晚有一天老子要把你这装B的混蛋拖下主角的宝座,夺走你的金手指和主角光环,让你跟在老子的屁股后面当老子的小弟!
哲世铿目光灼灼地死盯着轩辕凛——嗯,这个暂时还是主角的小子就叫这个傻X的名字,多傻X啊!这年头复姓早就不流行转雷点了!——将一口小白牙咬的咔吧咔吧直响。
自己吐糟自己取得主角名字傻X的作者你到底是有多苦逼啊……
“二师兄,你又看七师兄看呆了吗?”身后,伴随着一声银铃般清脆悦耳的调笑,一只纤纤素手搭在哲世铿的肩膀上。
哲世铿转头,瞬时间将刚刚狰狞的表情切换成了温文尔雅,微笑看着本书第一个出现的女配也是第一位后宫角色,凌霄派掌门的掌上明珠兼凌霄派小师妹林灵儿,摇头温柔呵斥,“说什么呢?胡闹。”
有人说,所有作者都是演技派,因为他们要学会在心里模拟自己笔下各种角色的性格,才能写出符合角色性格的台词和动作。哲世铿不知道这到底是对是错,不过他觉得,这对他来说似乎还是满准确的。
不管他实际上是如何猥/琐如何YY,起码他成功地扮演了一位温柔而多情的师兄角色——哲世铿知道林灵儿喜欢的就是这种性格,因为她喜欢轩辕凛就是因为他是这样的性格,虽然性格撞衫了,哲世铿也绝对义无反顾地演了!而且要比轩辕凛这混蛋更加温柔更加多情!
就算他目前身手比不上获得了“高人”真传的轩辕凛,他也要在性格上比他更胜一筹,努力把这第一位最好搞定的妹子收到手!
“才没有胡闹,明明二师兄看七师兄看得眼睛都不眨一下!”林灵儿揶揄地眨了眨眼睛,调侃。
——妹子,你看过《灌篮高手》没?知不知道什么叫“用眼神杀死你”?不知道就别乱说……真的……
“好了,小师妹,别逗二师兄了,你看他又脸红了。”轩辕凛收剑入鞘,举步款款走来,那一张曾经被哲世铿翻遍了成语词典才用无数溢美之词堆砌描写出来的面孔上饱含笑意,看得林灵儿俏脸一红,慌忙羞涩地移开了目光。
虽然说男儿有泪不轻弹,但是哲世铿想哭,他真的很想哭,他到底是发什么神经造什么孽,才会写出这样一张脸吆……叫你手贱去翻成语词典!叫你手贱想尝试一下化身绝世美男的感觉!叫你手贱想要YY让所有妹子一看就脸红的滋味!
穿成男配的硬件设施不给力啊!不仅世外高人看不上眼,就连泡妹子的杀伤力都相差了好几个数量级!要不要那么苦逼啊!穿成配角跟主角抢妹子的人你伤不起啊……
还有,什么叫我又脸红了?!这是气的!气的啊混蛋!你这该死的眼抽的小白脸!
“不逗了,我不逗就是了!”林灵儿跺了跺脚,送了轩辕凛一个表面上是白眼实为秋波的媚眼,“不闹你们了,我是来说正事的。父亲让你们去大厅集合,有事情要宣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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